责任感是领导活动具有意义的支撑力量。责任感对于领导者和追随者来说,都是适用的。但是,责任感是难以理解的,因为既包含着服从于组织目标的工具属性,又包含着纯粹的道德特征。对领导责任感的经验研究还仅仅是最近十年来的事情,关于它的理论也是不成熟的。有学者注意到了认同、介入、忠诚等概念的构成要素,并把责任定义为隶属于组织目标和组织价值、隶属于和这些目标与价值有关的个人角色的集体意识,这一集体意识不是工具性组织所带有的党派性的、情感性的东西。在这一强调价值的定义中,它似乎确实对哲学敞开了大门,而一旦哲学进入其中,实证主义的行为科学便可能被拒之门外。另一方面,也有学者抓住了责任感的道德方面,把它当作一种内在化了的自我期待的倾向来对待。这种自我期待的倾向或者通过文化与社会的程序而获得,或者是由一种艺术性行动而获得的,这种艺术性行动的核心就在于期望人们能够发挥出其潜力。由此可见,领导者的责任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服从组织目标的责任,二是归依于道德属性的责任。要想对两者进行明确区分是非常困难的。在现实的领导活动中,两者既具有交合性,又具有冲突性。我们可以把领导者的责任分为以下两种:
1.职位责任。由于在现代社会中,领导者总是与一些特定的职位联系在一起的。因此,领导者的责任总是与其职位相匹配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现代领导者的工作责任。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组织方向,规划远景目标。(2)阐明领导立场,传达组织目标。(3)处理各种关系,为组织目标的实现结盟、组织和配备人员。(4)建立各种激励机制,为组织注入连续性的动力,保证领导活动的连续性。(5)控制和解决各种突发性的重大问题,化解组织面临的危机。(6)推动组织的变革,改变组织的面貌。(www.daowen.com)
2.非职位责任。非职位责任是领导者巩固权威基础、通过个人权力影响下属的责任。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为员工提供一种希望。(2)通过自己人格的力量培养一种组织精神。(3)处理各种非工作关系,满足下属和员工工作之外的需求。(4)创建领导文化,培养新一代的领导者,为那些年轻有为的下属提供面对挑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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