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了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输入。主导规模经营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工商企业,能够将新理念、新技术、新装备、新市场、新管理和更多的资金等现代生产要素带入农业,促进了农业产业升级增效。
一是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大为提升。拥有自己的农业机械是新型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的重要区别。新型经营主体还推动了育秧工厂、仓储、烘干等新型农业装备建设,加大了对农田、水利、道路、电力、流通等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省现有农机户165万户,农机合作社1630个,2014年全省八大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65%。
二是农业科技得以广泛推广运用。实践中,很多智能温棚、优产高产栽培、有机种植、节水喷滴灌等设施和高科技种养模式,很多新品种、新技术得到推广运用。武汉市对蔬菜钢架大棚每亩补贴1万元,引导新型主体建成了7万亩设施蔬菜基地。
三是社会资本大量进入农业。长期以来,投资不足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新型主体经营农业的首要优势就是有资金对农业进行全方位改造,从而提高效益,赚取更高的利润。近三年来武汉市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已超过300亿元。十堰市2014年民营资本、工商资本投入农业近200亿元。
(二)促进了现代农业素质的提升。规模经营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单位面积产值,有利于推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和打造品牌。
一是单位面积产出效益提高。从传统粮棉油作物种植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规模经营的农资采购、农机作业成本低于农户分散经营成本,而规模经营的亩产量高于分散经营亩产量,规模经营效益高于分散经营10%左右。调查显示,粮食生产合作社、种植大户的优良品种使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综合机械化率高7个百分点,粮食单产高70斤。
二是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规模经营全面推行机械化生产,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省工省时省钱又抢抓了农时。水稻机插秧效率是人工的20倍,亩均降低成本30元以上,提高亩产25公斤以上;联合收获水稻效率是人工的30倍,且少了脱粒环节,可减少水稻遗洒损失5%~8%;水田旋耕效率是牛耕的40倍。正是由于水稻全程机械化的广泛运用,能够抢种抢收,不误农时,才有力促进了我省水稻“单改双”,为粮食增产作出重要贡献。
三是高效种养模式大量涌现。全省稻田综合种养面积至上半年已达272万亩,形成“稻虾共作”“稻鳖共作”“稻鳅共作”等多种模式,稳粮增收效果显著,亩平增收3000元以上。荆门市以“香稻嘉鱼”“稻虾连作”为主的稻田综合种养面积发展到51.2万亩,油苞菜、菜苞菜、粮经三熟、经济林下套养套种等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效模式有30余种。
四是农业品质加快提升。发展绿色、生态、精品、特色、品牌农业成为各地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选择,加快了农业转方式调结构。2014年全省农产品类省级以上精品名牌数达到1246个,其中“中国驰名商标”90件,占全省“中国驰名商标”数量的46%,“湖北著名商标”762件,“湖北名牌产品”394件。宜昌市农产品类“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1件。(www.daowen.com)
五是资源利用率得以提高。新型主体推行规模经营,还很好地开发利用了一些贫瘠土地和“四荒地”,也有效解决了部分抛荒问题。武汉市一批工商企业到城郊流转山场和贫瘠土地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六指街引进工商资本在纵贯全街的三条主要岗岭上建成3万亩花卉苗木林果基地,在环湖低凹地区建成3.5万亩水产、太空莲基地和5处休闲基地。
(三)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由单纯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转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的产业链价值链不断延伸。
一是“特色种养+休闲旅游”发展势头火爆。农业的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等多种功能得到有效开发。武汉新花城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了六大山水田园赏花景区,打造了“四季新花城”的城市名片,2014年乡村休闲游接待游客22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8亿元。
二是农产品加工接一连三成效明显。近五年来,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了超常规、突破性发展,已成为全省规模最大、发展最快、就业最多、效益最好、农民获利最丰的“五最”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在带基地联农户、打造集产加销旅等于一体的农业综合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福娃集团建设有机稻基地6万亩,水稻订单农业面积120万亩,以高于市场价每斤0.2元的价格统一收购,种植农户每亩多增收300元以上。
(四)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安居。规模经营使流入土地的农民和流出土地的农民都获得比以前更高的收入,而且广泛建设的农村新社区也为农民提供了安居之所。
一是大户和家庭农场收入较高。按照我省传统的一年两季稻麦连种模式计算,每亩1000元纯收入,对照测算的大户平均经营规模105亩、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113亩,大户和家庭农场的年收入可达10万元以上,和家庭外出打工的收入不相上下,种粮已是比较体面的职业。武汉市重点培育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种植业家庭农场户均年纯收入20万元,水产业年纯收入30万~50万元,种养综合型年纯收入30万~40万元,循环农业型年纯收入70万~90万元。
二是流转土地的农民获得多份收入。规模经营带动了土地流转,加快了农民转移就业步伐,增加了农民土地租金收入、外出务工收入,一部分农民还可以用土地入股农业公司或就近在农业公司打工,增加了薪金、股金收入。松滋市老城镇碑亭村村民涂光兵种植杭白菊500亩,104户村民带田入股,入股村民每亩有1000元的保底收入,年终每亩分红利300元。
三是集中兴建社区供农民安居。有些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在流转农民土地后,集中建农村新社区供农民安居。天门华丰合作社通过迁村腾地建设规划合理、功能齐全、生态宜居的新型农村社区,计划集并9个村的30个自然湾,安置1000户农户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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