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多数以适度规模经营为主。据统计,全省经营50亩以上规模的新型经营主体43066个,其中50~100亩的主体28077个,占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的65.2%;100~300亩的主体9760个,占22.7%;300~1000亩的主体3810个,占8.8%;1000亩以上的主体1419个,占3.3%。可以看出,目前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主要以50~100亩为主,大多数主体是适度规模经营。据测算,大户平均经营规模105亩,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113亩,农民合作社平均经营规模225亩,工商企业平均经营规模246亩。
(二)专业大户仍是规模经营的主力军,大规模经营以工商企业为多。据统计,全省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数量中,大户占53.8%,家庭农场占16.1%,农民合作社占17.5%,工商企业占12.6%;在50亩规模以上耕地面积中,大户经营占39%,家庭农场经营占13%,农民合作社经营占28%,工商企业经营占20%。从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和经营面积看,大户仍是最主要的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正在兴起,农民合作社和工商企业主体发展很快。
(三)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面积逐步加大。全省2010年承包地流转面积占承包地总面积比重为10%,2011年为13.6%,2012年为19%,2013年为26.3%,2014年为32.6%,2015年达到36%。鄂州、武汉等8个市州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据统计测算,全省50亩以上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625.6万亩,占全省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3.8%,占全省耕地流转面积的42.4%,流转耕地接近一半实现了规模经营。(www.daowen.com)
(四)规模经营趋向特色种养,非粮化趋势比较明显。从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分布看,主要经营粮油作物的主体24340个,占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数的56.5%;主要经营非粮油的主体18726个,占43.5%。在经营非粮油的主体数中,主要经营蔬菜的占31.9%、花卉林果的占37.1%、畜禽养殖的占30.9%。从经营面积分布看,经营粮油作物的面积329.4万亩,占50亩以上规模经营耕地面积的52.7%;经营非粮油的面积296.2万亩,占47.3%。在经营非粮油的面积中,主要经营蔬菜的占36.7%、花卉林果的占44.7%、畜禽养殖的占18.6%。从以上两方面可以看出,非粮化经营的主体数量和经营面积均超过了40%,规模经营的非粮化趋势比较明显,花卉林果、蔬菜、畜禽养殖等特色种养成为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的重要方向。从四类主体经营状况看,在大户中主要经营非粮油的个数占36.8%,经营面积占37.3%;在家庭农场中主要经营非粮油的个数占46.2%,经营面积占44.9%;在农民合作社中主要经营非粮油的个数占56.1%,经营面积占54.1%;在工商企业中主要经营非粮油的个数占54.2%,经营面积占53.3%。可以看出,农民合作社和工商企业非粮化经营的数量和面积的比重均超过了50%,非粮经营趋势严重;相比,大户的非粮化经营程度较轻。从经营效益看,据各地测算,经营花卉林果、蔬菜等特色种植年亩纯收益可超过5000元,而粮油作物年亩纯收益在500~1200元之间。
(五)规模经营形式多样,农民得以广泛参与。在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下,规模经营呈现出多种模式,形式灵活,除大户经营、家庭农场经营外,还有农民合作社组织社员统一经营、农民合作社下的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农民合作社直接流转土地经营、农民合作社托管或代耕经营、工商企业直接流转土地经营、工商企业通过组建合作社联合农户经营、工商企业订单经营等各种模式,目前还出现了公司主导下的家庭农场和“反租倒包”模式,并且很多采取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混合模式。各种规模经营形式的典型案例不胜枚举,在各地得以广泛推广。在这些规模经营中,很多流转了土地的农民就近在农业基地打工,合作社联合、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给愿意种地的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目前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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