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调研组
【马国强同志2018年4月4日批示:乡村治理模式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体制保障,“大冶样本”值得总结,特别是要理清村庄理事会的权、责清单,用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为基层减负问题,已成普遍诉求,超良书记已有批示,要求认真加以解决,请省委办公厅牵头研究解决办法。】
大冶市茗山乡华若村钟家庄湾,有个远近闻名的“半月塘”,这个湾子有两个姓氏,吵吵闹闹20多年,田地、山场、地基都要争出个子丑寅卯,湾子里用来洗衣取水的门口塘都被隔成两个“半月塘”,上级调解多年一直没有解开这个“死结”。没想到,村湾成立了理事会,双方都有人当选,理事长请两方群众平心静气坐下来把事情说开,“满天的乌云就散了”,“半月塘”变成了“同心塘”。(www.daowen.com)
这是大冶市乡村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几年,大冶市实施“党建引领·活力村庄”工程,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湾微自治模式,成效显著。我们最近在大冶调研,一篙子插到村湾去,一跑就是十几个村湾,看现场、访群众,与六个村民理事会全体成员进行了“无话不说、无事不问”的座谈对话,真切感受到村湾建立理事会给大冶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深刻变化,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群众关系带来的深刻变化。大冶市的经验已在黄石市全面推广并取得明显成效。
调研组认为,大冶市乡村治理所进行的体制机制改革,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有益探索,是调动群众积极性、让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基层民主的有益探索,是发现培养人才,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有益探索,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推进乡村治理、推动基层组织振兴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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