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调查中,各地主要有五盼:一盼省委、省政府更多地关心关爱基层;二盼有人干事;三盼有钱办事;四盼有权理事;五盼政策更接地气、便于落实。为回应县乡党委书记所思所盼,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几条具体建议。
(一)建议省里出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县乡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文件。一是切实解决县以下干部收入“倒挂”问题。如前所述,乡镇干部大多未能享有每年工资外的几个奖项,工作辛苦、付出较多反而收入较低。据反映,上海市乡镇比区里同等级别的公务员收入高2万~3万元/年。2015年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后,村主职干部报酬达到4.2万元/年,而村副职的报酬为1.2万元/年,主副职工作报酬差距过大,不利于工作。目前,村级转移支付还是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的标准,已无法保障村级运转。各地呼吁,省、市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通过适当增加转移支付解决这个问题。二是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畅通流动渠道,在适当加大省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力度的同时,试行乡镇主职在市州内交流(现在只是在县内);打通晋升通道,大力选拔使用优秀基层干部,借鉴有关省、市的做法,对那些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任职时间较长的县乡主职就地解决级别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针对现行对干部要求多、关爱相对少的状况,将从严管理与关心关爱结合起来,出台具体规定,按照“三个有利于” 的标准,分清主流与支流,让干部特别是主职干部心无旁骛、放心放手干事创业。座谈中大家普遍认为,省里已出台了有关意见,但还不够具体、“解渴”,在执行中纪委、组织两家要打好“组合拳”。
(二)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一是支持重点县(市、区)建设要尽快落细落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变化和要求,全要素、全产业链、全地域地谋划、布局和发展县域经济,支持20个左右发展后劲足、承载能力强的县(市、区)建设成为新的增长点”。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二是支持特色镇建设要尽快落地实施。支持每个县抓2至3个中心镇作为本地城镇化的龙头,打造一批以产业为支撑的宜居宜业乡镇。三是尽快制定实施湖北乡村建设具体规划。大多反映,乡村建设小、散、乱现象严重,农民建房零星分散,杂乱无章,既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又影响农村风貌、制约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的改善。呼吁省、市抓紧编制和完善镇域规划、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并尽快立法实施。要切实加强对村民建房的管理,尽快改变现状,推动形成整洁有序的湖北农村新风貌。
(三)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这是基层最期盼的事。在省级层面:一是完善信访考核机制。不简单以通报、排名基层信访数量作为考核手段,要加大信访案件抽查力度,以案件办理质量为考核标准,强化信访问题化解方面的问责。二是对“人事分离”特别是“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省、市主管部门要予以甄别认定,进一步加大对事发地或有权处理部门的通报问责力度,不断强化主办单位责任,促进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三是理顺信访受理体制。加大分级处理、归口管理原则的落实力度。对各部门接到的上访材料,统一归口处理,充分保障信访机构对信访问题处理的唯一性和权威性,避免行政领导对信访个案处理的随意性,确保信访问题由一个机构、按一个标准处理。四是强化法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审判两审终审制、信访三级终结,对已经依法终结而又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对象,省市在受理、转办、考核上要与一般信访问题区别对待,降低“信访不信法”的期望值。在国家层面:加大信访立法力度。一是国家信访局接访大厅只受理群众来信、督办北京地区群众上访,其他省市一律不接待。二是加快立法步伐。规范信访秩序,界定非法上访标准,对那些“缠访”“闹访”“三堵”“五闹”、要挟绑架政府、牟取自身利益的,予以坚决打击,以形成震慑、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及社会稳定。
(四)切实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管理。基层反映,这些年来,“教育管理农民的难度加大”与“教育严重缺位”并存。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规范,但对农民的教育管理办法不多,有时束手无策。如前所述,某县委书记反映农村信教人数超过当地总人口的十分之一,本县有7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农民普遍缺乏大局意识、集体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相当一部分村民我行我素、阻挠执法,教育管理工作难度增大。有些地方“医闹”“校闹”屡禁不止,影响极其恶劣。为此,建议省市县党委要把加强对农民的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法治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深入地抓好新思想“进村入户”“入脑入心”,让广大农民从党的十八大以来5年的历史性成就、重要理论真谛的深切领会中,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伟大,从而提高“四个自信”、增强核心意识,永远跟党走。二是切实抓好对农民的“精准普法”教育。改变传统“大水漫灌”的方式,着力抓好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婚姻、矛盾纠纷、拆迁、养老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让农民知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哪些能为、哪些不能为,着力增强法治观念,推进全民守法,对少数违法分子要予以坚决打击。三是抓好典型引领。大力推广竹山等地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和村民的经验,总结和表彰本地的先进典型;同时,对那些“村霸”、黑社会势力要依法予以坚决打击。通过强基固本、扶正祛邪、激浊扬清,提升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正能量,巩固和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一是按照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对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或者合署办公,以整合资源利用、提高办事效率。县委书记们建议,省、市、县三级要联动,避免“下改上不改,改了也白改”(受上面干预,工作无法开展)的状况。二是下决心解决乡镇服务不足的“七站八所”问题。自从取消“七站八所”后,工作人员人心散了,没有归属感,没有热情,更谈不上吸引新鲜“血液”加入,以致出现“钱并没少花,事却没人干”“拿钱买不到服务”的局面,现在已经到了非解决这个问题不可的时候了。如困惑部分所述,方案建议有两种:一种是在2006年基础上增加转移支付,继续维持“以钱养事”;另一种是结合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适当精简归并组合原“七站八所”的机构和职能,恢复人员的事业单位编制性质。多数认为,后者是“治本”之法。三是设立乡镇综合执法中心(现在每个县只是扩权的一两个乡镇有),依法依规执法。这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www.daowen.com)
(六)赋予县(市)相应的选人用人自主权,培养一批能留下来的乡土人才。乡土人才生于斯、长于斯,对脚下的土地满怀深情,是一笔亟待开发的宝贵财富。省里统筹对市县的编制管理,但对县市招录公务员的“门槛”条件应有别于省市机关。一是提高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本地生活人员定向招录比列,允许县(市)从乡镇招录、乡镇从村级招录。二是打通县乡事业单位人员进入公务员单位渠道,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从本县(市)事业单位招录,允许长期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干部的优秀人员分流到机关任职,以有效保证人员合理流动,保证新招录公务员留得住、用得好。三是省里可规定因地采取区别政策,适当降低基层公务员的招录标准,并规定降格招录的乡土人才只能在本县(市)内流动使用。
(七)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调研中,各县市强烈呼吁希望省级各渠道下拨的资金能够统筹整合使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基层想办、需要办的事情办好。一是省级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减少专项支付额度。同时,加快转移支付下达的进度。省有关部门应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推进部门内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二是发挥县级党委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主体作用。现在,一方面各个部门向县里下拨的资金不少,另一方面想干的事情没有钱办,各种资金如“天女散花”,不能高效使用。应支持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资金整合操作办法,严密科学论证、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好资金合理使用;将专项资金由省财政统一管理,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省财政先下达专项资金预拨计划,县级党委政府呈报资金使用方案获批)的方式直接向县(市)划拨资金。
(八)企盼省级决策广泛征求基层意见。针对这些年来部分政策文件落实起来难度大的问题,有些涉农、民生等政策在执行中引发和导致的信访问题占到信访量一半多的情况(石首市团山寺镇党委书记张道忠等同志反映),建议上级出台政策要把好“四个关口”:一是前期调研关。按照“三个深入”的原则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出台的政策措施有的放矢、契合基层实际。二是征求基层意见关。聘请基层调研员参与有关文件起草,在文件成稿后反复征求基层和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三是协调审核关。要选取政策水平高、通晓相关业务、责任感强的行家里手领衔审核把关,杜绝和减少部门间“各自为政”“相互掣肘”“前后矛盾”“上下不统一”的问题,让政策措施“能落实”。四是跟踪实施关。对有些触及民生利益、牵涉面广的政策,出台之后有关方面要定期追踪实施效果,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修改完善。
(调研组成员:吕东升 李新玲 朱新蓉 刘 剑 胡 颖 段存华 曹松威 张 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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