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观测
(一)观测时间
(1)根据当地草原牧草发育期出现的规律,一般逢双或隔日观测,但旬末日必须进行观测,观测时间一般定在下午。
(2)观测期一般在当年返青期前15 天开始观测,到草原植被和草原牧草完全返青结束。南北不同,各地区根据本地草原返青特征和规律确定。
(3)为了对不同年份返青期进行对比分析,每年观测时间应基本保持一致。由于干旱或其他原因造成春季不返青时,应在草原返青期观测记录表备注栏中说明,同时应随时观测,尤其是降水后。
(二)样地的设置
样地选择时应遵循下列原则和要求。
(1)样地所处地貌、土壤、生产水平和草原群落组成等应能代表该地区的草原特征,具有代表性。
(2)样地可选在天然割草场、放牧场或人工草场上。垦殖过的草场不宜选作天然草原观测样地。
(3)观测样地应远离水源、居民点和道路等。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如临近气象站(台)、水文站、治沙站、草原实验站、生态监测站以及各类草原的自然保护区,优先布置观测样地,以利于观测、管理和维护。(www.daowen.com)
(4)观测样地的面积一般不小于100 hm2。在荒漠草原或植被比较稀疏的地方,面积可以适当扩大一些;在人工草场或条件不具备或植物分布均匀的草场,面积可以适当缩小。
(5)样地选定后要做上标记。如利用网围栏或草库伦、居民地、水域、道路等做上标志。同时确定日常观测路线,每次观测都沿着同一路线进行。为了保证观测资料的连续性,样地一经选定不应轻易变动。
(三)样方的设置
(1)样方设置在样地内。沿任意方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个样方。选定第一个样方后,按一定方向、一定距离依次确定第二个、第三个等。样方设置既要考虑代表性,又要有随机性。样方之间的间隔不少于250 m。
(2)样方大小。草本及矮小灌木植物布设样方或人工草地的面积一般1 m2(1 m×1 m),若样地植被分布呈斑块状或者较为稀疏,可将样方扩大到2~4 m2。具有灌木及高大草本植物,且数量较多或分布较为均匀,则布设样方的面积为100 m2(10 m×10 m 或者20 m×5 m)。
(3)样方数量。一般情况下,一个样地内,不少于3 个样方。灌木及高大草本类植物的草原,样地内只设置一个100 m2 的样方,不做重复。当样方失去代表性时,可在附近更换,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二、非固定观测
除了固定样地观测之外,在设有固定观测样地的县(区、市),应在草原返青的关键时期,选择非固定样地2~3 个(选择原则同固定观测样地),观测草原返青期,要认真填报草原返青期观测记录表,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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