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Auction)是由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的方法进行竞买,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作为贸易方式,拍卖历史悠久,通过拍卖成交的商品通常是品质难以标准化或难以久存的商品,如古玩、艺术品、木材、水果等。
(一)拍卖业务的特点:
1.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
拍卖开始前,买主可以查看货物;拍卖开始后,买主当场出价,公开竞买,拍卖主持人代表货主选择交易对象;成交后,买主即可付款提货。
2.拍卖是在一定的机构内有组织地进行
拍卖一般都是由拍卖行定期组织,集中在一定时间和地点,买卖某种特定商品。也有由货主临时组织的拍卖会。
3.拍卖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
拍卖不同于一般的进出口交易。在交易磋商的程序和方式、合同的成立和履行等问题上,都有其特殊的规定。各拍卖行也有其不同的章程和规则。
(二) 拍卖的出价方法
按出价方法的不同,拍卖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其中增价拍卖和减价拍卖,都是公开竞买并当场成交。
1.增价拍卖
增价拍卖,又称英国式拍卖。这是一种最常见的拍卖方式。拍卖人(Auctioneer)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顺序,宣布预定拍卖的货物的底价,由竞买人(Bidder)按规定的增价额度竞相加价,当主持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价格时,即以敲槌方式宣布成交,将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
2.减价拍卖
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Dutch Auction),是由拍卖人先宣布最高价,无人接受就逐渐降低叫价,直到有竞买者认为已降到可以接受的价格,并以规定的方式表示接受时为止。减价拍卖成交速度快,常用于拍卖易腐和鲜活商品,如水果、花卉、蔬菜、鲜鱼等。
3.密封递价拍卖
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其具体做法是:由拍卖人首先公布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然后由买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密封后递交拍卖人,再由拍卖人选择条件最适合的达成交易。这种方式已失去了公开竞买的性质,采用此种方式,拍卖人不一定接受最高的递价,往往还要考虑其他因素。(www.daowen.com)
(三)拍卖的一般程序
拍卖业务的一般程序,可分为下列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参加拍卖的货主首先与拍卖行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然后依据该合同把货物运到拍卖地点,委托拍卖行进行挑选和分批、编印目录并招徕买主。参加拍卖的买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仓库查看货物,了解商品品质,拟定自己的出价标准,做好拍卖前的准备工作。拍卖行一般还提供各种书面资料,进行宣传,以扩大影响。
2.正式拍卖
正式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次序,逐笔喊价成交。拍卖主持人作为货主的代理人掌握拍卖的进程。货主对于要拍卖的货物,可以提出保留价,也可以无保留。对于无保留价的,拍卖主持人在拍卖前应予以说明;对于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主持人要停止拍卖。
在拍卖过程中,买主在正式拍卖时的每一次叫价,都相当于一项发盘,当另一竞买者报出更高价格时,该发盘即失效。拍卖主持人以敲槌的方式代表卖主表示接受后,交易即告达成。
3.成交与交货
拍卖成交后,买主即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拍卖行分别向委托人和买主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一般不超过成交价的5%。买主通常以现汇支付货款。拍卖行在买方付清货款后,就有义务按规定向买主迅速交付货物。拍卖行通常开出栈单(Warrant)或提货单(Delivery Order)交给买主。买主凭以在指定仓库提货。逾期不取而发生的保管、保险、运输等费用一概由买主承担。上述一切事项办妥无误后,拍卖行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卖主取款结算或取回未拍卖出去的拍卖品。
由于拍卖前买主可事先看货,所以事后的索赔事件较少。若货物确有瑕疵,或拍卖人、委托人不能保证其真伪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拍卖人要负担保责任。
(四)招投标与拍卖方式的比较
招标投标与拍卖在货物买卖、工程承包以及其他经济活动中被广泛采用,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这两种交易方式的举办者,都是希望借此吸引众多的商家参与其中,形成公开竞争的局面,从而获取渔翁之利。许多事实证明,这两种方式运用得当,均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招标投标与拍卖,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招标与投标属于竞卖方式。招标人通过招标吸引众多的卖方参与竞争。卖方之间的竞争,使买方在价格及其他条件上有较多的比较和选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所采购商品的最佳质量,并可使招标人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购进其所需的商品。另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招标人的风险。就投标人而言,这种交易方式也有其有利之处。因为,招标与投标业务—般涉及金额都比较大,属于大买卖。只要投标人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可行性研究,在投标过程中谨慎小心,科学计算,一旦中标,认真履约,通常都能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拍卖属于竞买方式。拍卖会的主办人通常都会利用媒体的宣传来扩大影响,吸引尽可能多的竞买人到场参与竞争。前段时间中国圆明园流失的文物兽首在法国的拍卖就曾经引起全球、特别是中国的关注。拍卖中,激烈的竞争使得价格步步攀升,卖主可从中受益。例如在艺术品和文物的拍卖业务中,由于拍卖品奇货可居,引得大亨竞相斗富,互不相让,卖出天价的情况屡见不鲜。拍卖价格的高低,除了取决于拍卖品本身的质量外,竞争的激烈程度也是重要的决定因素。对于竞买人来讲,由于拍卖多采用公开的现场、现货竞买方式,透明度很高,且有相关的法律保证其公正性,因而大大减少了买方的风险。总之,采取这种公开竞买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买卖双方互不见面导致事后发现上当再索赔或打官司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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