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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交货条件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与EXW相反,DDP是卖方负担最多义务的术语。(二)使用DDP应注意的问题1.在DDP的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进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或办理进口手续,则不应使用DDP术语。对于11种贸易术语的使用,有一点应特别注意:《2010年通则》同其他的国际贸易惯例一样,属于任意选用性质的规则。

DDP交货条件及注意事项

DELIVERED DUTY PAID(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完税后交货(插入指定目的地)。与EXW相反,DDP是卖方负担最多义务(Maximum Obligation)的术语。

(一)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的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已完成进口清关且可供卸载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所需通知,以便买方采取收取货物通常所需的措施;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出口和进口的关税;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和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从他国过境运输和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及买方能够收取货物的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承担在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二)使用DDP应注意的问题

1.在DDP的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进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要求买方协助办理。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或办理进口手续,则不应使用DDP术语。(www.daowen.com)

2.如果双方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插入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3.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4.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5.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应该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对于11种贸易术语的使用,有一点应特别注意:《2010年通则》同其他的国际贸易惯例一样,属于任意选用性质的规则。只要当事人的意思一致,当事人可选用《2010年通则》,也可以选用《2000年通则》《1990年通则》甚至更早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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