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权治理的核心:征兵和摊派

政权治理的核心:征兵和摊派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层政权治理的内容主要涵盖征兵、摊派、维修公共设施、维持治安等几个方面。但是,征兵和摊派才是政权治理最核心的内容。家人再三请求保长放人,保长却以其还有一个儿子为借口拒绝了其要求。此外,还有老人表示,和尚、道士、巫医、道门坛主等宗教人士也可以免丁。据村内老人介绍,以往买丁时主要支付小麦和大豆两种粮食作物。在双方达成一致后,买丁家庭要立即向对方支付,并将买丁事宜告知保甲长。

政权治理的核心:征兵和摊派

基层政权治理的内容主要涵盖征兵、摊派、维修公共设施、维持治安等几个方面。但是,征兵和摊派才是政权治理最核心的内容。

(一) 征兵

1. 兵役制度的变迁

在该地,最早实行的征兵制度是募兵制民国早期,由于军阀割据,各军事集团均会派员在汝南县内招兵。招兵时,征兵者会在路口或者人口聚集的地段张贴征兵告示,有意愿者可以前去应征。应征者可以立即获得一笔钱,因此此阶段去当兵者多是家境贫寒或者是遇到经济困境的村民。1929年之后,民国政府废除募兵制,实行征兵制。此时,征兵以保为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由谁去当兵。不过,中签者多是普通村民家的男孩。有钱有势的村民,往往会跟保长私下勾结,并在抽签的过程中作弊。抗日战争爆发之后,由于战争频繁,兵源缺口大,村民多不愿去当兵,因此“抓壮丁”便成为解决兵员不足的主要方式。

2. 抓壮丁

(1) 抓丁名额

以往,每家要抓几个男丁由甲长协同保长制定。在抗日战争时期,抓丁一般采取“五抽三,三抽二”的比例在各家男丁中随机抽取,但被抽男丁的年龄必须在18—45岁之间。在制定名单时,保长和甲长只负责确定每户应抓几人而不管具体要抓谁。到了1945年之后,抓丁形势变得更为严峻,此时出现了“二抽一”甚至是“孤子也抓”的情况。 “抓孤子”的情况主要出现在1947年前后,如与保长关系不甚好,保长也可能从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中抓丁。抓丁时,如果家中还有男孩没有成年,那么成年的男性一定要被抓。如果一个家庭有5个男孩,其中3个未成年,那么保长便会从该家庭抓走2个成年男子。据村内老人介绍,该村曾有一位村民(2) 娶了2位妻子,其中正妻无后,该村民便从近门过继来了一个儿子。在小妾所生男孩还未满月时,保甲长便前来抓丁,将过继子直接抓走。家人再三请求保长放人,保长却以其还有一个儿子为借口拒绝了其要求。但是,小妾所生男孩在这之后的几天不幸去世,被抓丁的儿子也战死在了战场上,该村民因此成为“绝户”。

(2) 抓丁过程

在抓丁前,保甲长通常会向关系好的村民透露消息,让他们偷偷逃跑。但是,保甲长有时也会透露错误的消息给关系一般的村民,以免村民逃丁。除了极少数村民,大多数村民都不可能掌握抓丁的具体时间。抓丁由保长带着保丁去抓,甲长也要随时陪同,以免抓错人。在该村,抓壮丁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其一,直接登门。保甲长有时会趁着夜间或者吃饭时,直接登门抓人。但是,这么做动静比较大,其他村民往往会闻讯逃跑。其二,在路上埋伏。这是保甲长们最常采用的抓丁方式。在抓丁时,他们会埋伏在道路的两侧,由甲长告知保长路过者能不能抓,之后保长再令保丁去抓。在1945年之后,保甲长根本就不会在乎抓到的是谁,除了可以免丁的村民,保甲长见到谁就会抓谁,有时十五六岁的男孩也会被抓走。

(3) 免丁

据村内老人介绍,政府规定的免丁者主要包括独子、残疾人学历为高中及以上的学生,初中以下在校学生可以缓征。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几类村民可以免丁。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其一,镇长及镇上干部。在镇上当差的村民以及其家人都可以免丁。其二,后备队成员。后备队实际上就是政府批准建立的地方武装,在后备队当差也属于当兵。因此,家中有人在后备队的家庭也可以免丁。其三,文化人。在该村,但凡读过书的村民都可以免丁,但其家人却不一定能免丁。与此相对,私塾先生、洋学老师却可以全家免丁。其四,大夫。大夫本人可以免丁,自己的儿子如果不是独子仍不能幸免。其五,保甲长及保内干部。他们也属于免丁的行列,但是甲长卸任后仍要被抓丁。其六,排场人。凡是村内的排场人都不在被抓丁的行列,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具备一定的势力,保甲长不敢去抓他们及他们的家人。此外,还有老人表示,和尚、道士、巫医、道门坛主等宗教人士也可以免丁。

(4) 逃丁

民国时期,村民们在得知抓丁消息时也会选择提前逃走,或者在抓丁的过程中逃跑。据村内老人介绍,逃跑时村民一般躲到村外的亲友家,也有人逃到村外的荒野中暂时躲避。一旦抓丁结束,村民们便能安然返回家中继续劳作和居住。返回家中后,保甲长不会对其逃丁行为进行追究,因为保甲长能完成抓丁任务便可,不会在乎到底抓到的是谁。如果没抓到足额的兵丁,甲长通常要受到惩罚,但是甲长没有胆量迁怒于逃丁村民。据艾宝玉老人叙述:“逃丁回来的,该咋样咋样,保甲长不管。”不过,逃丁者下次仍是被抓丁的对象。村民被抓之后,保长和保丁会把他们五花大绑,然后用枪押运到镇政府。在押运过程中,如果村民逃跑,保甲长可向他们射击,但不会把人打死。如果村民逃跑成功,镇长有权惩罚保长,惩罚通常较轻,很少出现责打保长的情况。被抓的村民到达镇上之后,由镇上组织人手押运至部队。在押运过程中,如果出现逃丁的情况,镇长也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5) 买丁(www.daowen.com)

传统时期,被抓了丁的家庭也可以通过买丁的方式帮儿子换取自由。当然,并不是所有村民都能花钱买丁,只有家庭相对富裕的家庭才有这个能力。与此相对,愿意替别人当兵的村民多是家中极为穷困的村民,也有少数“兵油子”会通过替丁来牟利。村民请人替丁,一般无须说合人介绍。如果彼此不认识,也可以请村中的排场人为他们做中介,说合人不收取任何报酬。正常情况下,买丁大约需要花费2—3担粮食,相当于1000—1500斤。但是,具体支付哪种粮食由双方协商。据村内老人介绍,以往买丁时主要支付小麦大豆两种粮食作物。在双方达成一致后,买丁家庭要立即向对方支付,并将买丁事宜告知保甲长。买丁家庭只要将对方信息告诉保甲长,并请对方撤换下自己的孩子便可,无须给保甲长送礼。

3. 拉苦力

据村内老人回忆,民国时期拉苦力主要是为了给前线的部队运送粮食。拉苦力与抓丁不同的是,其主要是给部队运送物质,运送完就能回家。拉苦力有时由保甲长组织,被抽到的村民就要跟着部队去运输。此外,部队开拔到村落附近时,也可能随意拉村内壮劳力去当苦力。据张文礼老人叙述:“我小时候跟俺爹下地的时候就见过部队拉苦力。部队走到田边看到田里有那壮劳力直接就拉走了。有那反抗哩,当兵哩直接一枪托就砸过去了,看哪个还敢反抗。要不是俺爹那个时候是甲长估计也被拉走了。”拉苦力与抓丁类似,凡是排场人或者可以免丁的家庭等都不会被抽到。苦力并没有报酬,只负责一日三餐,运输过程中死亡的村民也得不到抚恤金

(二) 赋税

如前所述,村民不仅要缴纳土地及其附加税,还要缴纳各种苛捐杂税。不过,田赋、经营税等税种的征收并不是镇政府和保甲长所需要负责的事务,镇政府和保甲长需要亲自征收的税种多是些苛捐杂税,最常出现的形式是摊派。对于具体收取的是什么费用,大多数村民实际上并不是非常了解。在征收摊派时,一般由镇政府向保长下达命令,并说明该保需要收取的总额为多少。保长在接到命令之后,再召集甲长前来家中开会,并按照甲内拥有土地的人数将任务分配给甲长,甲长就是征收摊派的具体负责人。在收取摊派的过程中,保长不会召集保内有地村民开会,也不会逐户向村民解释所收费用的具体用途。

一般而言,每户收取摊派的数额按照该村民拥有的田地面积进行分配。甲长在收取摊派时,多数村民会积极配合,但仍有少数排场人不愿意缴纳。对此,甲长只能反复劝说,即使收不上来,保长也不会出面帮忙。如果甲长反复劝说无果,也可以请甲内拥有土地超过100亩的富户多缴纳一些,这已经成为了该地的常态。有些富户为了获取村落内的声望,也会在手头宽裕的情况下主动承担大部分的摊派,以减轻村落内其他村民的负担。不过,如果甲内没有富户,那甲长只能自认倒霉,并接受保长的惩罚。如果保内的摊派任务没有完成,有时保长也会主动请富户多承担一些责任。保长如果完不成任务只可能被撤换,并不会受到镇长的毒打。

(三) 维修公共设施

维护道路、沟渠、堤坝、寨墙也是基层政权的重要职责。例如,每年春季保甲长便会带着村民维护村落内的排水沟。不仅仅是村落内的公共设施,村落外的公共设施有时也需要镇长等组织村民进行维护,如穿越该村的官道。如果道路损坏比较严重,县政府也会下令给镇政府,让其组织村民维护。镇政府接到命令后,会令保甲长组织村民具体实施维护。在维护时,各家一般都要提供劳动力,但具体数量并没有限制。如果家中劳动力较多,保甲长便会令其多出几个劳动力;如果家中没有劳动力,也可以不出。但是,如果被保甲长征召,无故不能中途退出。与维护村内公共设施类似,维护村外公共设施也没有报酬,属于义务工。据村内老人介绍,维护的周期一般在5天以内,前4天如果只干了一大半,第5天保甲长便会令村民加快速度,赶快将剩下的工程干完。这主要是因为保内大多数村民是无地村民,他们平日里需要通过各种方式谋生,干义务工的时间过长必然会影响生计。

(四) 维护治安

如前所述,该村的社会治安主要靠镇丁、保丁、后备队维护。日常生活中,他们虽会维持治安,但并不会把维持治安当成主要职责。只要村内不出斗殴、抢劫、杀人之类的大事儿,他们一般不会干涉村民之间的纠纷与冲突。据艾宝玉老人叙述:“后备队、镇丁很少巡逻,保甲长也不咋管治安,他们配枪都是因为村里人有枪的比较多,没枪镇不住他们。有他们搁那杵着,就能吓唬人,一般人都不敢乱来。后备队哩,主要应付土匪,其他的不咋管。”可以说,基层政权对于治安的维护多是流于形式,在举办庙会时镇长等还会把维持治安的权力让渡给举办者。在平日里,如果村内发生小偷小摸、杀人越货、打架绑票等治安事件,保甲长通常不管,镇上的干事和后备队只会象征性地管一下。据李邦存老人叙述:“过去,那被绑票的多了去了,都是自己想办法,跟镇上当差哩关系好咯请他们帮帮忙,不好咯那都是自己想办法交赎金。镇上哩才不会替你拼命哩。你要说,撞到他们眼皮子底下的事儿,那他们还是要管一管的。你比方说,那些小偷小摸哩被逮住咯,要是跟他们关系好的排场人养的小偷,他们还不是表面上教训一下,一扭脸马上都放了。有时候,看见都不管,这也都是常事儿。”此外,该村对治安影响较大的矛盾一半由土匪引起,一半则由镇长、后备队等引起。因此,他们对于治安的维护很难发挥到实质作用。

(五) 其他治理内容

除了以上事务,保甲长还会在治蝗、背雨等方面发挥功效,但镇长等不会主动参与相关事务。在治蝗时,保甲长常常会组织村民挖沟防治蝗灾,还会组织村民用锣鼓鞭炮等驱赶蝗虫。与此相对,背雨虽非保甲长亲自组织,但是在富户组织的过程中,保甲长也会前去帮忙,有时他们甚至会让保丁带着枪护送背雨的队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