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在流动的过程中,村民往往会形成新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有时甚至决定着村民流动的过程是否顺利。
(一) 逃荒与互助
以往,如遇较大灾荒,村民多会与兄弟、四邻、朋友结伴逃荒。逃荒的过程中,村民会相互扶持。在老人无法行动时,村民们会主动搀扶老人,有些村民也会把自己的驴、骡子、车让予老人乘坐。如果某一户村民还有粮食,但与其关系较好的村民已经无粮可食,那么其也会偷偷借出一些,以保证大家都能安全到达目的地。有些村民要到了饭,也会分一些给同行村民家中的老人和孩子,有些村民甚至宁可自己饿肚子也会分给他人。在极端的情况下,村民还会烹煮自家的牲口并分些肉给同行者。如果路上有人饿死,同行村民则会找一块破席将死者埋在路边或者较为偏僻的荒地中。对于饿死的同行者,其他村民也会尽力照料同行者家中未成年孩子和老人。到达目的之后,如果其中一位村民找到了住处,也会请其他同行者一同居住,至少是安排同行者的孩子和老人与自己暂时居住。
(二) 逃荒与救助
民国时期,村内村民也会对逃荒者进行救助。据村内老人介绍,外地逃荒村民到达该村,如果村民家中还有剩菜剩饭,一般会主动施舍。在遇到自己原来居住村落的同乡时,村民还会尽可能施舍一点杂粮。如果逃荒者没有地方居住,村民也会拿出一间到两间房屋供对方居住。提供住处的村民即使收钱,也只会象征性地收一点。在该村,还有穷人组织村民捐粮施舍乞丐的情况。据艾宝玉老人叙述:“那个时候,俺爹在村中说话还有点儿分量,一到灾年往咱楚铺街上涌的人都不少。俺爹就组织大家稍微捐一点儿,主要找穷人,有哩时候也找村里的富户要一点儿。”对于死在村内的逃荒者,村内地保一般会主动为其收尸,并找破席将其安葬在村内的舍地坟内。实际上并不仅仅是楚铺村民,其他村落的村民也会尽力救助外来逃荒者。
(三) 逃荒与血缘
以往,村民如果在外村有亲戚,那么也可以请自己的亲戚收留自己。近亲之间都有收留自己亲戚的义务,即使不是非常富裕也是如此。收留亲戚只有提供住房的义务,适当管几天饭也可以。在这之后,被收留者要自谋生路,否则即使是近亲也可以将其赶走。如果村民在亲戚家吃了几天饭,还没有外出谋生的想法,亲戚一般会借口自家粮食也不多,并明确表示再管几天饭家中就会断粮。投奔而来的村民,如果听到亲戚这么说,通常会尽快想办法谋生。对于富户而言,如果亲戚前来投奔也可以让亲戚帮自己种地,并在年末按照长工的标准支付工钱。(www.daowen.com)
(四) 赶脚与结帮
以往,如果村民外出赶大车子,出发之前必须搭帮。帮有帮头,帮头又被称为“票头”或者是“掌包的”。帮头多是以赶大车为生的村民,由于经验老到且经常照顾同行者便被其他赶大车为生的村民捧为帮头。但帮头并不一定是楚铺村民,村民也可以与其他村落的帮头搭帮。在帮之上还有联帮,联帮内各帮头相互照顾,并共同推选一个总帮头。不过,帮头之间互不隶属,联帮只是各帮头互相帮助以及互通有无的组织。搭帮之后,村民一定要听从帮头的安排,具体运送什么货物也由帮头与货主商议。大车运货又被称为“出车门”,运货过程中中午不卸下车套,到了晚上村民才要按照帮头编好的次序依次卸下车套。这么做主要是方便帮头管理车队。路上如遇其他大车,轻车必须让重车,如果双方都是重车则各让一半,否则帮头可以指责对方。
“推红车”又被称作“推脚”,一般是指推人力车,分为“恋帮”和“遇帮”两种形式。“恋帮”就是指村民出发前与本村或者附近村落结合,共同前往某地运送物品或者贩卖货物。恋帮通常没有帮派,由大家推选一个经验老到的村民作为领头人便可。如果村民在本村没有找到合适的同行者,也可以在运送的过程中遇帮。遇帮时遇到的多是成熟帮派,这些帮派产生于经济发达的集市,帮中有固定的帮头,又称“票头”或者“老票”。村民外出如果遇到了帮派,与帮头打一个招呼便可以同行,无须给予对方报酬。
“翘扇担”主要是指挑担运送粮食和食盐的村民,他们又被当地村民称为“挑脚”。挑脚外出同样需要搭帮,开始时一般只有10—15人,外出遇帮后人数则逐渐增多。多个帮派相互帮助,可以同行一段路程,也可以一起前往共同的目的地,人数最多时甚至可以达到100—200人。
(五) 流动与国家
村民如果迁出某一村落无须与保甲长打招呼,房屋和土地的处置也无须向保甲长具体说明。相关事宜由获得房屋和土地产权的村民通告保甲长。与此类似,村民迁入某一村落也无须告诉保甲长。村民刚迁入时,并不能算是该村村民,保甲长也不会把他们当本村村民看待。但是,如果他们在村中拥有了住房或者是土地,那么保甲长必须登记他们的赋税信息,此时他们才可以算作是本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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