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之前,家庭分配既是当地惯习的集中体现,又是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和家庭伦理的间接反映。
(一) 少(无)地村民的分配关系
以往,该村无地和少地的村民基本处于破产的边缘,因此这些家庭的分配主要以保证吃为准。如前所述,农历每年三四月多是村民无粮可食用的阶段,对于无地和少地村民更是如此。在这种背景下,他们不仅要将家中绝大多数收入用于口粮分配,还要尽量保证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能公平地得到应得的口粮份额。为了保证家中主要劳动力的生存以及孩子的健康成长,妇女和老人会尽量少食或者是只食流食。据张付中老人叙述:“那个时候,没有地哩都得可住(24) 男哩和小孩吃。男哩吃不饱饭了咋干活?小孩不吃也不中啊。没有吃哩时候,就只能下地挖野菜,吃洋槐花。有哩时候那都吃不住。如果哪天当家哩去打短工咯,那家里人还能多吃点儿。”除了口粮分配,少地和无地村民对于其他事务的分配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据刘万斤老人叙述:“没有地哩都穷得很,有哩家十年八年也做不了一套衣服,小孩子到夏天都是光肚子,大人就那一件像样的衣服,其他都是破破烂烂哩。孩子结婚咯咋办?女孩哩就卖给人家当小,要么就是送给人家当个童养媳,还有换亲哩。把女孩卖咯,留下来几个钱再给男孩娶媳妇。要是穷哩再很哩,男哩就自谋生路,当人家倒插门也不少。”
(二) 佃户的分配关系
在该村,由于佃户多承租了较多的土地,因此他们能分配的事项也相对丰富。一般而言,佃户每年收入基本上可以满足食用的需要。不过,因为劳动生产力的低下,所以口粮依旧是他们分配事项中最主要的部分。据张付中老人介绍:“那个时候,赵国兴的佃户张荣青家里日子还是比较好过哩,家里人都能吃饱,没有出现过断粮的情况。反正打我记忆里是没有。”除了口粮的分配,佃户分配最为核心的事项是生产分配,包括请工、储种、置办工具等。这主要是因为无法完成生产便会失去土地的经营权。在生产分配之外,人情、储备、养老、教育也是他们需要重点分配的事项。此外,当家人还要预留一部分收入用于保证家中重大事务的分配。例如,父母生病、去世或者是子女结婚都需要当家人优先对此进行分配。在不影响家庭生计和发展的情况下,当家人要保证每一个家庭成员的需求得到公平的照顾。(www.daowen.com)
(三) 自耕农的分配关系
以往,由于该村自耕农拥有的土地多在5—20亩之间,他们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给自足。据村内老人介绍,自耕农通常也会将家中大多数收入用于口粮的分配。不过,部分自耕农仍存在断粮的情况。因此,他们虽然会保证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口粮分配,但也会在青黄不接时减小口粮分配的比例或者是改变分配结构。例如,在农历三四月份,自耕农往往会减少食用花卷的数量,取而代之的是食用各种流食或者是纯杂粮。当然,在粮食无法满足所有家庭成员的需求时,他们仍会以保证家庭主要劳动力和孩子的需求为核心要务。与无地或者少地村民类似,自耕农家庭也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分配,除了生产和税收等必须分配的事项,其他事项并不是每年都需要分配,或者说每年只需投入少量分配。以养老为例,自耕农家庭在满足老人的生存所需的食物之外,一般很少提供其他的养老分配。对于子女的教育也是如此,即使有钱可以让孩子上学,村民也很少让自己的孩子去上学。此外,家庭成员的婚丧嫁娶则是必须要保障的分配事项。与佃户们类似,自耕农也会尽量为自己的子女选择合适的结婚对象,并支付相应的结婚成本。
(四) 地主的分配关系
1949年之前,由于该村地主相对比较富裕,因此他们在分配的过程中更加重视的是公平而不是节俭。该村地主基本不存在断粮的可能,他们平日里即使吃得比较简单,但让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吃饱饭并不是什么难事。除了口粮的分配,大多数地主都能每年为家庭成员置办新衣或者是添置日常所需各种物品。为了保证公平,当家人一般会同时为所有的家庭成员添置相同的物品。同时,地主还更有能力为父母提供养老上的保障,在衣食住行之外还会给予老人更多的零花钱。因该村地主并不亲自从事农业生产,所以他们对于生产的投入相对较少,其成本主要为雇工所需花销。与此相对,每个地主都要负担数额较多的地税和各种摊派,这也是他们每年无法避免的事项。在完成上述分配之后,地主还要为子女的教育提供分配。据李邦存老人叙述:“过去,地主家的孩子都上过学,还有不少都上过高中。有哩还花钱让家里女哩去上学。赵文圆的老婆子,还有‘七老婆’都是大户人家嫁来哩,她们都能认字。”此外,地主的分配事项还包括婚丧嫁娶和储备。作为村中富户和排场人,他们在为子女办喜事或者为家人办丧事时必定会更加注重场面,需要的花销也会更大。由于他们多拥有较多的土地,因此每年他们也更有能力分配更多收入用于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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