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在遇到困难时,典当土地也是村民解决经济困难的重要手段。相较于卖地,村民更乐意将土地典当出去,因为典当土地后还能将土地收回。在当地,典当就是短租,可以典当一季,也可以典当一年,超过一年便不能称之为典当。
(一) 典当原因
传统时期,在该村及其附近村落,村民典当土地的原因主要是遇到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原因:其一,村民家中发生变故,急需用钱而手头上又没有那么多钱。其二,全家临时有事外出,无法在一季或者一年内在自家土地上劳作。土地无人耕种只能典当给其他村民耕种。此外,典当土地的一般是拥有土地面积较少的村民,拥有土地在30亩以上的村民基本不会典当自家土地。
(二) 典当对象
典当通常发生在农闲时期,也就是种植季之间的间歇期。典当时,村民会首选自己信得过的村民,包括自己的兄弟、地邻、邻居、村内同姓亲属以及其他关系较好的村民。不过,兄弟和地邻是首选对象。如果打算将土地典当出去的村民没有找到合适的典当对象,也可以请村中的排场人作为说合人为自己找寻合适对象。典当与租赁不同的是,典当对象一般是本村村民。如果村民已经找好了典当对象,也可以不请说合人从中协商。(www.daowen.com)
(三) 典当程序
典当与租赁不同的是,典当通常只收取现金,那么土地等级的差异便会对土地的典当价格形成较大的影响。以往,典当的价格较租赁低不少,也就是典出者能收到的钱一般不到该地产出价值的一半。不过,典出者具体能收到多少钱还要看双方议价的结果。如果双方关系较好,一般不用就典当价格进行商议,入当者多会按照租赁的价格给予典出村民约相当于土地产出价值一半的现金。如果双方关系不是非常亲密,典出村民则要请说合人在两人之间反复协商,最终得出一个双方均满意的价格。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与购买土地时基本类似。双方就价格协商一致后,说合人还要作为两人的见证人,见证两人达成口头协议。典当通常不签订文字契约。达成口头约定之后,入当村民要马上给付典当费用。此外,如果村民急需典当,地中作物此时仍没有成熟,他们也可以按照卖青苗的方式将地上作物一并卖给入当方。
(四) 假当
在当地,假当主要是指当期结束之后,入当方加钱购买典当土地的行为。如果典出村民有此意愿,一般会请原说合人前去和入当方商议。如果入当方也有购买土地的意愿,则进入双方商议价格的阶段。此时,入当方此前一年或者一季支付的当金也将算作地价。也就是说,入当方再在已经支付当金的基础上补上一些钱便能获得土地产权。假当时,也需要说合人从中协商价格。双方就价钱协商一致后,则转入买地程序,由卖家在请勘测员丈量土地(不请也可以,具体视情况而定)。一切顺利,买卖双方当天就可以签订买卖协议,如果不顺利3—4天之内一般也能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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