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政策】 2017年印发《市建委关于将“建筑产业现代化”变更为“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津建科〔2017〕42号),加快实现了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有效衔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66号),提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天津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的发展方向,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展建筑领域绿色供应链,推进建筑技术创新,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造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印发《市建委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津建科〔2017〕391号),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号),天津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认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同时天津住宅集团、建工集团、建筑设计院、天大设计院、达因建材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积极发挥示范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
印发《市建委关于天津市建设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建筑〔2017〕477号),明确鼓励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印发《关于发布天津市第一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信息的通知》,完成天津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企业生产信息收集,发布天津市第一批《天津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目录》,目录包括天津市17家企业生产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和其他类型四大类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信息,畅通产业供应的信息渠道,促进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链的交易。
【组织推动】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积极组织和指导天津住宅集团、天津建工集团、天房集团、天津大学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建一局、中建三局、中建六局以及中建钢构等42家单位成立了天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已通过市科委认定,为加强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各成员单位的相互合作,推动天津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配套文件】 2017年,颁布《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与检验标准》(津建科〔2017〕24号),加强装配式建筑预支混凝土构件制作和质量检验的过程管理,促进预制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工程上的应用。
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津建科便函字〔2017〕8号),组织开展2017年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工作。(www.daowen.com)
印发《市建委关于批准发布〈天津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指南〉的通知》(津建设〔2017〕252号),结合天津市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具体情况,推动进一步提高天津市装配式建筑施工图审查质量。
印发《市建委关于发布〈天津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津建设〔2017〕284号),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及天津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依据。
发布《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核心筒)结构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津建科〔2017〕304号),规范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
印发《市建委关于批准发布〈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住宅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预制叠合梁、叠合楼板)的通知》(津建设〔2017〕335号);《市建委关于批准发布〈预制楼梯、空调板、阳台板》标准设计图集的通知〉》(津建设〔2017〕336号);《市建委关于批准发布〈预制装配式轻质内隔墙〉标准设计图集的通知》(津建设〔2017〕337号)。
印发《市建委关于批准发布〈天津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指南〉的通知》(津建设〔2017〕385号)。
【项目建设】 2017年,天津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开工20项、122万平方米;示范项目竣工4项、2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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