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控措施全面升级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控措施全面升级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天津市新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100%签订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100%设立了永久性标志牌。贯彻国务院有关要求,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负担。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制定并印发《天津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在天津市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控措施全面升级

质量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2017年4月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2017年—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按照会议精神,天津市建委相关工作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落实行动工作方案,从多个层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天津市建委《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承诺制的通知》《天津市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标志牌规定》等规定,深入落实“两书一牌”和“信息档案”三项制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责任体系,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及时、准确地追溯责任人,天津市新开工工程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以及竣工项目设立永久性标志牌三项制度的执行率和覆盖率达到了100%。

开展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屋面、外墙渗漏和混凝土构件几何尺寸偏差等热点问题,以及楼板隐形裂缝、不同混凝土强度梁柱节点施工、梯段板施工缝留置、剪力墙及框架柱根部浇筑控制等影响建筑寿命的问题,从设计、材料、施工和管理等环节提出防控技术措施和质量要求,落实“四个严格治理”,加强施工过程管控,严格治理预制桩接桩接头不进行探伤检验,严格治理钢筋焊接不进行工艺试验、机械连接不进行接头检验、位置偏差不符合规定,严格治理混凝土浇筑不按规定养护、随意处理结构缺陷以及后浇带、楼梯段施工缝留置位置不当,将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住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实行回访回修制度,建设单位在现场成立回访维修接待处,施工单位派驻维修小组,公布维修电话,对反映的问题,维修人员必须当日查勘,立即维修。对普遍性质量问题,要制定维修方案和计划,逐户普查维修,努力减少质量投诉,让群众住上放心满意房。

强化工程阶段和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前,对建设工程实行分阶段验收是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一项探索,按照组织合规、程序严谨、内容齐全、结论明确的原则,对建设工程验收重点、验收程序和责任主体分别做出具体规定,压实建设单位验收责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建立科学公正、真实有效和责任清晰的工程质量验收机制。特别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住宅工程,专门强化了验收和维修程序,要求严格执行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实行外窗、屋面淋水试验,竣工验收前必须对外窗和屋面进行2小时淋水实验,没有渗漏才能验收,确保房屋使用功能。

注重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安全监督报告,这是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履责行为和工程实体等监督情况出具的综合性文本,通过评分和等级评价,将企业和个人的质量安全行为,与招投标资质资格管理和评优挂钩,不断完善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机制,形成提高工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对钢筋、水泥、砌块、保温材料和防水材料等十余种原材进行监督封样抽测,封样抽测6000余组,每季度印发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不放过。(www.daowen.com)

【持续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 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固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竣工永久性标志牌三项制度。2017年,天津市新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100%签订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100%设立了永久性标志牌。

【工程质量管理法规体系建设】 印发《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将具体目标逐级落实。印发《市建委关于修改天津市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标志牌规定的通知》,持续巩固“两书一牌”制度,推动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积极履责,不断完善质量安全自控体系,继续加大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和规范,不断提升监管水平。贯彻国务院有关要求,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负担。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制定并印发《天津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在天津市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工程质量治理提升行动】 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天津市实际,2017年5月份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对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6月份,召开天津市全市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分析2016年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重点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区建委、各集团公司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开展“质量月”宣传教育活动】 2017年9月份,制定了《2017年天津市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工程质量”为主题,在天津市建设系统开展了“质量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营造追求质量、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组织宣贯专题培训,对质量管理法规及标准规范开展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积极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观摩示范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和工程质量管控措施。

【推动创建精品工程】 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引导企业追求质量、关注质量,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以示范引领、创建世纪精品工程为目标,编制了《2017年市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活动评定标准》,自2017年5月份开始,组织了4次观摩活动。共观摩工程23个,其中市管项目2个,区管项目21个;总建筑面积231.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18个191.2万平方米,公建项目4个38.4万平方米,地铁项目1个2.3万平方米;共涉及19家施工企业,其中11家国有企业,8家民营企业。观摩活动呈现出不同亮点,展示了先进工艺、工法和管理经验,提升了标准化施工水平。2017年天津市7项工程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10项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