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天津市供热管理服务优化

天津市供热管理服务优化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津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以及各区建委(房管局)、各区供热办公室和燃气管理所、相关企业的负责同志,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12月31日,天津市建委组织市供热办、12319城建服务热线基本完成了与区级服务平台、专业公司服务平台的直接对接,进一步缩短了工单办结时间、提高了办结质量。

天津市供热管理服务优化

【概况】 2017年底,天津集中供热面积达到4.76亿平方米,比2016年增加5701万平方米;天津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为99.5%,中心城区住宅集中供热普及率99.9%;共有用热户385万户,其中居民用热户330万户,非居民用热户55万户;有供热单位288家,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103家,非国有企业185家。主要有4种热源形式,其中热电厂13座,供热能力11176兆瓦;燃气锅炉房293座,供热能力14916兆瓦;燃煤锅炉房48座,供热能力7046兆瓦;地热井286眼。集中供热管网总长2.49万千米,热力换热站5843座。

【供热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热电联产供热面积16879万平方米,占比35.5%;燃气锅炉供热面积18705万平方米,占比39.3%;燃煤锅炉供热面积8894万平方米,占比18.7%;地热井及其他热源供热面积3089万平方米,占比6.5%。与2016年同期相比,热电联产供热比重提高了1.7个百分点,燃气锅炉供热比重提高了5.03个百分点,地热及其他清洁能源供热比重提高了1.24个百分点,燃煤锅炉供热比重降低了7.97个百分点。

【天津市2017年供热工作暨燃气安全动员大会召开】 为做好2017—2018年度采暖期的供热保障和服务工作,10月20日天津市政府在天津礼堂召开了天津市2017年供热工作暨燃气安全动员大会,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天津市建委主任对冬季供热和燃气安全工作做了部署,河北区政府、能源集团有关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改善和提高民生质量为己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天津市供热服务和燃气安全工作水平。天津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以及各区建委(房管局)、各区供热办公室和燃气管理所、相关企业的负责同志,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气候情况延长冬季供热时间】 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在提前10天供热基础上,2016—2017年度采暖期延长至3月31日24时停热,比法定停热时间延长16天。10月20日和25日,天津市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以及能源集团、天津市电力公司等部门,分别组织了两次供热气候会商并建议11月1日正式供热、达标运行。经天津市政府审定同意,2017—2018年度采暖期从11月1日起正式供热,比法定供热时间提前了14天。(www.daowen.com)

【应对春节期间电网低谷调峰保障供热安全稳定】 根据《国网华北分部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京津唐电网调峰情况的报告》(华北综合〔2016〕139号),为保障电网调峰和运行的安全,2017年春节期间计划安排43台供热机组停机(容量1397万千瓦),其中涉及天津市12台(容量395万千瓦)。为积极应对电厂供热机组停机对供热保障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月中旬,天津市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以及能源集团、天津市电力公司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和供热机组停机序位。2017年春节期间,天津市先后对北疆电厂1号机组、大港电厂1号机组、城南燃气电厂1号机组、军粮城电厂5号机组以及杨柳青电厂5号机组实施停备,1月26日恢复正常运行,在此期间由于及时采取了压公保民、启动调峰锅炉等措施,天津市供热保持了安全稳定局面。

【“访民问暖”活动取得成效】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镇供热行业“访民问暖”活动加快解决当前供暖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建城〔2017〕240号)的部署要求,12月16日—12月24日天津市供热行业集中开展了“访民问暖”活动,各供热单位深入1700余个小区,走访了11000余户居民,并通过发放服务卡、征求意见、宣传咨询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对供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和关切,及时增派维修人员解决了部分群众反映的室温不达标等问题,各区供热办公室对200余个供热站点的供热服务工作进行了检查。12月25日后,天津市建委会同市供热办组成三个工作组,对南开区龙德里、红桥区程光里、蓟州区府君里、宝坻区周良水苑等8个小区供热服务质量进行了检查,重点督办解决了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东丽区新立村小学存在的供热问题。12月31日,天津市建委组织市供热办、12319城建服务热线基本完成了与区级服务平台、专业公司服务平台的直接对接,进一步缩短了工单办结时间、提高了办结质量。

【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相关工作取得进展】 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238号)要求,5月26日天津市提交了《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根据《关于召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财办建〔2017〕87号),经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组织评审,8月天津市获得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资格,2017年—2018年,天津市每年可获得10亿元、3年共计30亿元的中央奖补资金,主要支持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热补热以及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2017年12月,按照《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津政办函〔2017〕135号),天津市财政局把中央财政下达的8亿元奖补资金分配到各区,由各区落实到具体项目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