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4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整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59号),调整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副市长担任,副组长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委和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以及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水务局调整为市建委。
6月21日,天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海绵城市工作推动会,对天津市海绵工作情况进行总体推动和部署。
6月22日,天津市海绵办印发《关于印发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构架和工作机制的通知》(津海绵办〔2017〕1号)。
7月,天津市建委成立城市建设处作为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工作的专职部门。
【市建委出台海绵城市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6月,天津市建委出台《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津17WJ-2-2)。
6月,天津市建委出台《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津17WJ-2-1)。
8月11日,天津市建委出台《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津建规〔2017〕301号),明确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和节水设施建设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图纸审查、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和设施移交等环节。海绵城市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2017年8月以来,天津市已有180多个项目纳入规划建设管控流程,确保新建项目落实海绵城市要求。
8月17日,天津市建委出台《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控工作的通知》(津建规〔2017〕308号),对住宅小区、公建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提出海绵城市规划管控主要指标。
【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2017年8月和11月,多次组织召开海绵城市建设专题培训会,组织各部门、各区、规划设计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开展海绵城市培训工作,先后1200人次参加培训。并组织了现场观摩活动,现场查看了第二新华中学、体育公园和林海路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组建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专家涵盖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风景园林、环境工程和市政公用等10大类,共计95名专家,为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www.daowen.com)
9月,组织相关区赴池州第一批试点城市参加海绵城市培训,并进行现场学习调研,学习先进经验。
【推进试点区建设】 天津市共有两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总面积39.5平方千米,其中解放南路片区16.7平方千米,中新天津生态城片区22.8平方千米。两个试点区内共有海绵城市重点建设项目143个,总投资76亿元。试点区内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点项目已完工29项,在建62项。完成了第二新华中学、生态城华夏未来小学和幼儿园、第一社区邻里中心等样板工程。其中,第二新华中学位于解放南路试点区南部,是天津市首个采用海绵城市理念整体设计的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食堂、宿舍楼和体育馆等。校园中采用了透水铺装、绿色屋顶、下凹绿地、雨水花园、低冲击开发(LID)模式树池、旱溪、环保雨水口和雨水调蓄池等多种海绵设施及相应监测系统,增强对雨水的滞蓄、净化和利用,实现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调蓄的雨水径流管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8%,为海绵城市建设在天津市的推广进行了探索和实践。第二新华中学项目于2017年5月竣工,成为天津市各区海绵项目建设的示范和培训点。2017年8月,第二新华中学作为第十三届全运会村委会投入使用,全运会期间海绵设施运行良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和教育作用。
创新投融资和管理模式。解放南路试点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包共21个新建项目,总投资25.21亿元,海绵城市PPP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启动招标工作,完成招投标资格预审。
【做好相关部委迎检工作】 2017年4月和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财政部等部委先后2次组织专家对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查看了试点项目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PPP项目进展等情况,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
【各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 各区均成立了区海绵城市领导小组,负责推动本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各区均制定了海绵城市工作方案。
中心城区以外的10个区编制了区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天津市16个行政区均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划定到2020年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域,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8月8日—11日,天津市海绵办对各区海绵城市建设进行了调研辅导,进一步摸清各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底数,指导各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017年12月,组织专家对天津市16个行政区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进行督导点评,要求各区通过互评、互比、互看的方式,互相学习经验、总结不足,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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