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变体使用及其对买卖双方风险的影响

变体使用及其对买卖双方风险的影响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变体的使用在实务中经常出现,在每个版本中都会提到。由于上述原因,建议当事人应当明确表示他们是否只打算由卖方承担理舱或装车的任务及费用,还是卖方也需要承担理舱或装车全部结束之前的风险。假如合同也未对双方的意图加以明确规定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可能将面临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了。

变体使用及其对买卖双方风险的影响

变体的使用在实务中经常出现,在每个版本中都会提到。在Incoterms®2020中,国际商会指出:“有时当事人希望修改Incoterms®规则。Incoterms®2020规则并不禁止此类改变,但这样做是有危险的。为了避免任何不受欢迎的意外,当事人需要在他们的合同中非常清晰地明确此类修改意欲达到的效果。例如,如果合同修改了Incoterms®2020规则中的费用分摊,那么,各当事人也应清楚地表明他们是否同时希望改变交货和风险转移至买方的点。”

在实务中,当事人双方经常会在Incoterms®中具体术语的基础上添加词句以求得比术语更精确的约定。但需要指出的是,Incoterms®对任何这种添加的内容都不提供任何指导。这样,如果当事人无法依赖一个公认的行业惯例来解释其新增内容时,他们可能会由于无法就新增内容证明有一贯的理解而面临严重的问题。以常用的“FOB理舱”和“EXW装车”为例,卖方的义务不仅被扩大至包括负担将货物分别装到船上或装上车辆的费用,而且也包括在理舱或装货期间货物意外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这就无法在全世界达成一致的理解。由于上述原因,建议当事人应当明确表示他们是否只打算由卖方承担理舱或装车的任务及费用,还是卖方也需要承担理舱或装车全部结束之前的风险。假如合同也未对双方的意图加以明确规定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可能将面临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了。

【注释】

[1]《通则2020》,前言,第3段。

[2]参见国际商会商法与惯例委员会2016年10月14日议程:704rev1 CLP_Agenda Final。

[3]《通则2020》,序言,第1段。

[4]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ncoterms,Paris,1978,p92.

[5]《通则2020》,第14页。

[6]《通则2020》,第19页。

[7]《通则2020》,第19页。

[8]《通则2020》,第16页。

[9]《通则2020》,第17页。

[10]《通则2020》,第17-18页。

[11]《通则2020》,第18页。

[12]《通则2020》,第19页。

[13]《通则2000》,第3页。

[14]《通则2020》,第10页。(www.daowen.com)

[15]该款是有关要约的规定:“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16]Juana Coetzee,The Interplay Between Incoterms® and the CISG,(2013)32 Journal of Law and Commerce 1,4.

[17]《国际商会指南:运输业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国际商会第775E号出版物(以下简称《运输业指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9,第2-3页。

[18]Incoterms1936,p4.

[19]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https://uncitral.un.org/zh/texts/salegoods/conventions/sale_of_goods/cisg。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0月10日。

[20]《运输业指南》,第2页。

[21]《运输业指南》,第2页。

[22]邓旭、陈晶莹主编,《贸易术语解释与买卖合同》,第212页。

[23]《运输业指南》,第2页。

[24]针对《通则2020》的新版本已经修改完成,应当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面世。

[25]《运输业指南》,第1页。

[26]《运输业指南》,第1页。

[27]Juana Coetzee,The Interplay Between Incoterms® and the CISG,(2013)32 Journal of Law and Commerce 1,2.

[28]关于Incoterms®商标和版权的使用指引,请参见https://iccwbo.org/incoterms-copyright/。

[29]Guide to Incoterms,ICC Services,Paris,1980,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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