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河东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河东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内,1名个人获得2017年度“最美河东人”称号、1名个人被评为“河东区五好楷模”。根据上述职责,河东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设14个内设机构。

河东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概况】 2017年,在河东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河东区建委按照实现“金贸河东”功能定位、加快建设新城市中心和建设美丽河东的总要求,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奋勇竞进、合力攻坚,在中央环保督查整改、扬尘治理、棚户区改造、信访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办理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研究制定方案,确保工作落实。2017年内,1名个人获得2017年度“最美河东人”称号、1名个人被评为“河东区五好楷模”。

【机构职能】 河东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实施城市建设监察管理。

2.拟订本区城市基础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和分区规划,依据权限和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

4.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区非经营性公建配套方案审查和管理。

5.负责全区供热规划编制、计划安排、供热行业的管理。

6.负责全区供水规划编制、计划安排、供水行业的管理;负责节水宣传教育工作,核定区域单位用水指标并负责督查、落实;控制和管理超计划用水工作;协调落实供水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燃气规划编制、计划安排及行业的管理。

8.负责全区道路、排水规划编制、计划安排及行业的管理。

9.负责区管道路、排水设施废弃、占用、掘动的监督管理和社会产权市政设施监管工作;按照质量要求和考核标准,落实区管道路、排水管网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

10.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建筑工程抗震管理,依法对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标准在工程规划阶段的应用管理;落实职责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治理工作。

11.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12.负责推动落实本区基础设施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13.负责区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拟订防汛工作预案,监督检查防汛工作的落实。

14.负责组织协调推动落实河长制工作。

15.负责组织协调推动落实海绵城市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东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设14个内设机构。

1.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日常文秘、机要、会务、党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和党政目标考核工作;制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协调统战、对台、侨务、保密、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工作。

2.行政办公室。负责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档案、印鉴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财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3.建设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市建设工作;组织研究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调推动研究制定海绵城市规划;负责推动落实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按照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和分区规划,依据权限和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www.daowen.com)

4.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问题督查整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施工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区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区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5.公用事业管理科。负责组织燃气等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组织协调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工作;负责公用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区非经营性公建配套的管理;对住宅区非经营性公建配套方案进行审查;实施新建住宅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备案管理和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管理。

6.工程建设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防汛系统设施建设方案;负责建设工程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落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标准在工程设计阶段应用管理;负责无障碍设施工作的组织及检查。

7.市政配套管理科。负责拟定区管市政道路、排水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区管道路、排水设施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办理;负责市政道路、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和预决算审核等工作。

8.道路监察管理科。负责区管道路巡视检查和年度养护计划的编制、落实、考核;负责制定区管道路设施年度大中修计划、申报工作,配合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因工掘路修复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新建道路设施的移交接收和城建年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市政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管道路、排水及附属设施执法监管;负责协助办理临时占路、因工掘路、排水设施切改等行政审批手续;负责区管道路各类管线井监督管理工作。

9.排水管理科(河东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管排水管网巡视检查和年度养护维修计划的编制、落实、考核;负责制定区管道路排水管网设施年度大中修计划申报工作;负责规划新建排水设施的移交接收和城建年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在建区管排水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相关工程涉及排水管网改造监管工作;负责制定防汛系统设施建设方案;负责组织编制全区防汛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汛期检查、物资调拨、隐患排查和汛情信息收集、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动落实河长制工作。

10.节水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节约用水、供水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负责组织供水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组织协调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工作;负责节约用水、计划用水、临时用水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节约用水的组织宣传工作;负责推广节约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以及其他节水成果;组织、指导建设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生活小区,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1.供热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供热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负责全区供热规划编制、计划安排;负责本区供热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供热设施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

12.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本系统有关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对执行财务制度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组织人事科。负责科级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档案、任免、调配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和发展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内统计、人才和老干部工作;负责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管理人事档案;负责公务员管理、工资福利、职称评聘、技工考级等工作。

14.法制监督科。负责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监督及普法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和综治工作;建立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土地征收】 2017年,河东区建委为拆迁居民办理产权注销1543户、办理《天津市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408个。推进富民路郑庄子和汪庄子、鲁山道街道小二楼、红星路等市、区重点土地征收项目进程。完成鲁山道街道小二楼正式住宅征收278户,拆除违章建筑363户、813间、1.10万平方米,拆除公建12户2134.27平方米,拆除房屋653户。拆除红星路项目地块二号地块内天津市消防设备总厂遗留租赁户建筑217平方米、自行车脚蹬厂遗留租赁户建筑400平方米、东兴发展有限公司遗留建筑物585平方米、通风机厂遗留建筑物3390平方米、远年无契证个体企业及无契证建筑物构筑物3435.2平方米。实现净地(厂清地平)72667平方米。完成一号地块内二轻局仓库、三号地块内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属一队、二队、四队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土地征收38327平方米。为启动富民路郑庄子、汪庄子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河东区建委完成面积公示、房屋价格初评结果公示、落实安置房源等工作。截至2017年底,完成房屋征收310户、8225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1280平方米。

【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 2017年,河东区建委按照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安排意见,组织召开全区扬尘工作专题会议5次,重点项目负责人会议3次,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巡查90余次200余个点位,发现问题302项,下达整改和停工通知单141份,约谈11个项目的29位负责人,对6个项目的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抓好建筑工地苫盖工作。对在建工地22个项目30个标段240万平方米工程土进行苫盖。投入650万元,完成红星路、红旗巷、东纵快速、中山门、六纬路、汪庄子、郑庄子征收片115万平方米裸露土苫盖工作。教育预留用地、区建委资产用地、物业项目用地实现裸露土苫盖全覆盖。做好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收到中央环保督查组移交的信访举报问题件43件,问题涉及拆迁、物业管理地铁桥梁隔音、供热、配套、建设单位、电磁辐射、市容监管等方面。完成举报问题的拍照取证、对接、整改和资料归档工作。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办理】 2017年,河东区建委成立解决产权证问题工作组,下设价格核对、资格认证、产权办理、前期手续、拆迁拆违、信访维稳、纪检监察7个专项小组,明确了职责,确定了时间表、工作路径和具体举措。对遇到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办理方面的难点和瓶颈问题,协调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和区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推动落实。国庆节放假期间,河东区建委147名党员做好证件核验等前期产权证办理准备工作。按照“成熟一片,办理一片,成熟一户,办理一户”原则,坚持科学分工,倒排工期,做好产权证办理工作。全年,打印网签合同2000份,为1700余户居民办理产权证。

【海绵城市建设】 2017年,河东区建委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部署,成立河东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任组长,区建委党组书记、主任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区人防办、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审批局、规划河东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要求,组织人员学习整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相关资料,结合河东区实际情况,学习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其他区的先进经验,初步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工作。

【建筑质量安全管理】 2017年,河东区建委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建筑质量安全检查200余次,下达整改通知书79份,查出隐患431处,检查不合格的建筑工地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加强文明施工管理。12个区管工地均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地标准,2个区管工地达到市级观摩工地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办理质量监督登记的工地建筑87万平方米,完成竣工备案工地建筑61万平方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2份,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5份。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力度,接待农民工上访投诉件45件,来访人数205人,涉及农民工人数948人,涉及被拖欠工资金额1719.5万元。深化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缩短企业建筑资质网上审理时间和合同备案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工作机制,采取预约答询等服务方式,延迟工作人员下班时间,主动走访企业,协调解决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消承包交易服务费和分包交易服务费,得到企业称赞。

【服务民计民生】 2017年,河东区建委做好供热工作,把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加强散煤治理,完成供热补漏居民5675户、供热补建居民270户,为2067户居民安装电采暖,对4405户拆迁片内居民进行现金补贴,完成36个点位的煤改电外网施工。拆除5根烟囱,美化4根烟囱。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接收东亚风尚、东泰家园的居委会、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服务点、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环卫清扫班点等14处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设施2300平方米。推动做好天津市交通网络和河东区街区路网结构规划工作。配合市建委完成河东区市政基础设施储备项目计划、东纵真理道立交节点规划方案对比论证、市政公用交通基础设施(2018年—2020年)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作。完成大项目建设和民生配套工程。完成悦东嘉园商业项目建设和裙房(主楼下方的商铺,一般在1层—3层)建设工作,做好区文化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启动区文化馆建设施工。翰澜苑小学投入使用,完成雅仕兰庭小区配套幼儿园设施移交工作。做好房屋维修工作。2017年,完成静墅里小区1号楼、3号楼和临池里小区15号楼、16号楼、17号楼5701.8平方米房屋屋面大修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8%。规范机关工作秩序。

【二次供水改造项目排查】 2017年,河东区建委按照《河东区2017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要求,做好二次供水改造项目排查工作。结合《河东区2017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改造计划,二次供水改造涉及21个小区,泵房整体改造9处,局部改造7处,楼门水箱改造70处。落实市委巡视一组“机动式”巡查整改情况,沟通协调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集团,完成翰林园、恋日风景、中山门西里、互助南里等小区二次供水改造的招标和20个二次供水改造小区的现场施工交底工作。

【提升水生态质量】 2017年,河东区委、区政府重视推行河长制工作。7月14日,中共河东区委办公室、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东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召开河东区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动员部署会议,河东区河长制工作启动。完成街级河长制实施方案修订工作。区级河长巡河人数20人次,街级河长巡河人数400余人次,建立巡查台账。设立河长公示牌22块,辖区内河湖及属地街道实现全覆盖。11月24日,河东区出台印发《河东区河长制会议制度等十三项制度的通知》,包括13项区级制度。街级河长制办公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并执行工作制度。督导检查各街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情况,对实施方案修订进度及质量、制度建设进展、日常巡河开展、河长巡河情况、执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按照检查结果,各街道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整改落实。河东区河道水面环境卫生由市海河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排水四所、市排水管理处排水八所负责,保洁工作的开展实现常态化,其中月牙河、护仓河保洁人员22人,月均打捞垃圾面积30余立方米。提升河道周边道路及河道堤岸的环境卫生水平,实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

【信访维稳工作】 2017年,河东区建委贯彻中央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解决信访遗留问题,倾听百姓诉求,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服务,严格接待程序,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接待、满意接待。配合国家信访局完成信访案件督查工作。完成2017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一带一路”会议、暑期北戴河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金砖会议、党的十九大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宽松和谐氛围,当好首都北京的“政治护城河”,按照市、区信访办要求,2017年下半年在全区集中开展“百日会战”暨“入百姓门,纳百姓言,解百姓难,暖百姓心”活动。2017年内,荣获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优秀维稳集体荣誉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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