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出台《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2016年初,《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初稿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十易其稿,形成草案。10月25日,市委常委会审议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送审稿)》。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2017年2月1日起全省地级市州首部城管法规正式施行。

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出台《荆门城市管理条例》2016年初,《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初稿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十易其稿,形成草案。4月2日,草案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10月25日,市委常委会审议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送审稿)》。10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草案建议表决稿,全票表决通过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2017年2月1日起全省地级市州首部城管法规正式施行。

调整城市管理体制 实施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将城市管理17项事权,下放10项,保留7项,新增5项,“市为指导、区为主体、街道社区配合”的大城管体制基本建立。探索构建“立体式巡查、网格化管控、积分制督察”机制。大力推进立体式巡查,整合市区城管执法力量,通过实行“五定”(定员、定岗、定责、定时段、定标准)和领导班子包片、中层干部分段、城管队员蹲点的管理方式,将执法队员沉到一线、压到街面。强力推进网格化管控,发挥监督员巡线、电子眼管面、网格员沉底作用,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社会化服务外包试点,对主次干道重点监管、背街小巷规范管理、城乡结合部延伸管理,初步实现城市管理全覆盖。全面推行积分制督察,对督察巡查人员推行积分制管理,对各区城管效能实行积分制考评,提高城市管理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在各区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局面。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强力开展城市顽疾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工程机械和钢材占道经营、临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设置、农贸市场周边马路市场、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违规运输车辆468台次,清理规范出店经营占道经营3533处,清除乱牵乱挂325处、乱堆乱放153处,拆除违章亭棚67处,规范夜市173家、早市292家,主次干道30家工程机械和钢材销售占道已全部引导进市场、进店内经营,616条背街小巷全部按创卫标准整治到位,机械化洗扫覆盖率达到80.9%。二是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坚持一手抓新增违建控制,一手抓存量违建处置,2016年中心城区共拆除拆除新增违建6.21万m2、存量违建6.75万m2,处置44个小区违法建筑471处1.42万m2,处置具有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13处1.82万m2。三是实施建筑立面改造和景观照明建设。2016年,投入1.3亿元对象山大道和月亮湖路两侧建筑实施立面整治,投入0.7亿元对两路(象山大道和月亮湖路)、两场(天鹅广场、月亮湖广场)、三园(生态运动公园、天鹅湖水上公园、月牙岛公园)、三地标(西宝山岚光阁、黑山电视塔、东宝山古塔)景观照明进行改造升级,城市能级和品位大幅提升。12月,城区泉口一路被省住建厅、省公安厅命名为“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www.daowen.com)

拓展数字化城管平台功能 按照“互联网+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市民互动网站、移动终端APP应用软件和运行管理后台,打通内网、外网,建成面向公众开放的“智慧荆门E点通”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同时,启动建设智慧工地管理项目,拟利用视频、噪音传感器、粉尘传感器等方式对城区在建工地和消纳场进行监测、管理,年底前将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共收到城市管理类案件47766件,立案47374件,处置47363件,结案47350件,结案率99.94%,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指挥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6年10月,钟祥市城市管理平台通过省级验收,12月13日京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接受了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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