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十堰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投资增长37.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十堰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投资增长37.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市房地产业投资269.8亿元,同比增长37.7%,提前1个月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房地产业投资265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中心城区住房成交均价企稳。成立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出台《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行业管理与协会管理区分离,房地产测绘中心与房地产测绘管理中心分开,将房地产测绘中心推向市场。

十堰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投资增长37.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化解库存 2016年,十堰市建立房地产市场日报、月报制度,每月统计汇总全市房地产投资、库存、供应、销售二手房交易情况并撰写分析报告,以《房地产动态》形式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全市房管部门联动开展房地产库存专项情况专项清理,摸清库存底数,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全市商品住房库存减少,消化周期下降,累计可售商品住房388.35万m2,较2015年末减少82.26万m2。消化周期14.1个月,较2015年末减少5.4个月,提前1年完成了全市房地产去库存目标任务。商品房供应量下降,2016年全市批准预售商品房301.16万m2,同比下降6.2%。其中,批准预售商品住房248.42万m2,同比下降7.55%。商品房需求有效激活,2016年全市成交商品房373.37万m2,同比增长14.67%。其中,成交商品住房330.69万m2,同比增长18.46%。全市房地产业投资269.8亿元,同比增长37.7%,提前1个月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房地产业投资265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82.5亿元,同比增长20.4%。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中心城区住房成交均价企稳。

住房保障 全市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棚户区改造开工率、基本建成率、分配入住率均位列全省第一方阵。棚户区改造开工47398户(套),完成率为100.43%;基本建成完成10703套,完成率为100%;分配入住完成8723套,完成率为101.47%;租赁补贴新增450户,完成率100%;棚改货币化安置完成15000户(套),完成率为100%。其中,城区完成棚户区改造14779户,完成率为101.39%;棚改货币化安置完成7475户(套),完成率为109.93%;基本建成4596套,完成率为100%;分配入住3912套,完成率为103.22%。市区两级房管部门采取专班专人、强力推进,明确标准、规范推进,区别对待、分类推进的措施,超额完成市政府2016年十件实事之一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7000户的任务,启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9个,实际改造户数11043户。新签订廉租房配建协议8份,配建面积1.5万m2,收回132套配建的廉租房。配租廉租房、公租房5批次,配租377户。累计收取廉租房、公租房租金1400余万元,按时足额缴入国库。加强动态监管,定期开展入户调查,清退因经济收入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164户。

物业管理 广泛开展创建“十星级物业企业”“文明物业示范小区”“平安物业小区”活动。联合各区房管局、街办、社区和协会专家组,对城区386个托管物业小区进行拉网式检查,共督办物业公司清扫卫生死角3000余处,清理乱贴乱画30000余m2,督促清运垃圾300余车,增设小区创建宣传栏600余块,问题整改回复率达100%。十堰大市场荣获“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称号。

政务服务 涉及房地产业务压缩审批时限36天,再次下放审批权限1项,服务项目有1项实现当天办结、1项缩短到2个工作日,3项资质核准、核定、延期审批不再提交验资报告。大力推行服务方式零间隙、首问负责零推诿、审批规范零差错、审批流程零滞留、群众评议零投诉工作法,开展“容缺”受理,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全年收到群众致谢的来信来电12人次、锦旗4面;被十堰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5份、政协委员提案11份,市人大代表集中走访选民活动期间建议6份,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行政执法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完成涉及房地产方面72项行政权力清理,经市政府审核通过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成立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出台《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建立企业自查、日常巡查双向机制,对在建、在售及存在投诉的相关房地产企业开展拉网式巡查,全年共巡查房地产企业161家,137个项目,立案查处7起。

不动产登记改革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主动与市国土部门沟通,制订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职责划转衔接方案,共建房产交易大厅,划转38名业务骨干到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3月22日,按时完成不动产登记改革任务。

减免行政服务收费 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取消档案查询收费,降低房屋交易和白蚁防治服务收费。开展红顶中介清理工作。行业管理与协会管理区分离,房地产测绘中心与房地产测绘管理中心分开,将房地产测绘中心推向市场。

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2016年10月,十堰市正式启动“房票”安置,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棚改居民选择房票安置方式,发放房票500多张,达到推进棚改、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和群众受益的“三赢”。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中“房票制度”的推行,在全省属于创新,受到湖北省住建厅多次好评。(www.daowen.com)

构建物业管理新体系 成立十堰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房管、规划公安等部门的物业管理职责,明确各区政府(管委会)、街办、社区具体物业管理工作任务,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制订下发《十堰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由第三方机构和市、区房管局直接对街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情况多层次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建立新的奖励机制,每年由市级财政拨款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物业管理提档升级;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制订《十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意见》,开发信用体系平台,及时发布考评信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系统建设。

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新机制 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商品房交付制度、商品房销售备案制度、商品房住宅两书制度、开发企业不良信息公示制度等制度,加强对商品开发项目备案管理。

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新机制 出台《十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组织成立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制订《十堰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强化风险评估,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房地产市场服务平台 完成成立住房投资公司的可行性论证,被市政府列入房地产去库存重要措施。住房投资公司对合理调整房地产业供给结构,加大商品房正常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去库存,维护投资发展环境

创新开展智慧小区建设 制订《十堰市推进物业服务转型发展建设智慧小区的实施意见》,成立软件开发公司,研发推广智能小区APP管理软件,推行智慧小区“互联网+”新型模式的运作,将线上网络化服务与线下小区物业服务结合,拓展服务外延,降低物业企业运营成本,为业主生活提供便利;3个小区试运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搭建平台,助力智慧城市建设。

十堰房地产数据中心建设 结合全省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和十堰市“大数据”建设,启动十堰房地产数据中心建设。印发《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管理的意见》,落实数据中心必须的机房硬件建设和服务器系统、网络系统、软件系统的优化完善工作。完成研发“不动产交易流程和接口”,落实数据整体移交工作,督促落实房管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省厅交易网签系统及数据对接工作,不动产登记和全省交易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并启用房管局智能办公平台,实现网上办文、公文流转和收发,实现“一站式”电子化服务和无纸化办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