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制发了《2016年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要点》,明确“道路更干净、市容更整洁、天更蓝水更清、城市运行更安全”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挥调度协调作用,坚持创文创卫、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同步推进,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考核考评 2016年,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订了《2016年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对城管、环保、食品药监、建设、交通、交管、水务、园林、房管、工商、农委11个部门的31个项目开展考核工作,实行专业考核和第三方考核相结合。全年制发月度城市综合管理通报12期,落实对区、街奖惩资金共计5474.4万元。
智慧城管建设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以“便民、高效、安全、开放”为目标,在原有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和北斗空间等新技术,大力推进智慧城管建设。2016年,已初步建成综合管理、智慧执法、智慧环卫、智慧市政、智慧市容五大应用系统的整体框架,建成并实现了建筑弃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桥隧燃气和大数据分析等子系统的功能。借助共享资源,实现智慧城管系统功能拓展,编制城市管理视频共享平台建设方案,计划接入公安、交管等3.6万多路视频信号,实现全市城管系统市、区视频共享;开展社管平台所需数字城管共享数据收集工作,完成共享资源库建设任务,实现与社管平台系统对接。开展城管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继续推进大数据城管系统研究工作,根据市民投诉热点制订大数据分析月报,供决策参考;开展城市实景三维建模应用试验工作,完成8座生活垃圾处理厂实景三维建模;与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合作开展数字同频同播技术研究与应用试点;开展智慧城管集成研究,初步建立智慧城管统一门户系统,实现应用系统集中导航、业务数据集中展示与分析。武汉市智慧城管项目参展“201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和“第十三届光博会”,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创文创卫长效管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坚持落实“班子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年版)》目标任务,以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商业街、窗口地区环境整治为重点,开展“扬尘治理、市容秩序治理、垃圾治理、桥梁洁净”四大整治行动,不断提升环境质量。落实《武汉市文明城市建设十大工程2016年行动实施清单》相关工作,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将文明创建责任分解到各处室,每月按时上报理论宣传教育、机关文明建设、精准扶贫、重点环境问题治理情况。积极做好文明城市督导检查工作,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制订重点公共场所包点包保手册,做好重点公共场所的点位测评工作,对全市商业街、背街小巷采取实地考察评分、问卷调查评分等方式进行测评,落实文明创建督导任务。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6〕38号)精神,结合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社会治理创新(“1+10”模式)要求和城市综合管理实践,积极稳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开展调研,起草了《武汉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明确了武汉市城管执法体制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对策建议等内容。结合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和社会治理创新“1+10”系列改革实践,形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草案代拟稿),并结合北京等城市经验,按照“大部制”思路,起草了城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改革保障措施五个方面的内容。
城管法制建设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不断丰富健全城管法制体系,开展制订《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工作,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审议,开展《景观灯光管理办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开展《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保留了7类35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并纳入全市征信数据系统,对现有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公示。深化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借助武汉市公安局分布在全市重要地段的800个110警示宣传牌,集中宣传《文明促进条例》《文明养犬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开展普法从学生抓起、普法进校园活动,印发了5万册普法宣传连环画册,倡导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2016年,武汉市城管委获得“六五普法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加强法制监督和各类案件办理工作,不断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检查依法行政责任制情况,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组织案卷评查,提升办案水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共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8件,参与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7件,委领导出庭应诉11次,达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次数的相关要求。
指挥中心工作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大力提升“12319城管热线”服务水平。制订出台《2016年全市数字城管工作考核方案》,对全市数字城管考核标准进行调整,重点加强对群众投诉件的办理和市长专线办理力度,增强网格化管理力度;组织市区两级平台接警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大投诉件督办力度,跟踪督办疑难案件,下达重要警情督办单201件;强化应急管理,修订《市城管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2016年,指挥协调中心共受理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九大来源投诉、咨询件279万余件,投诉件结案率99.36%,其中“12319城管热线”群众投诉立案案件11.2万余件,结案率99%,市长专线案件0.7万件,结案率100%。加强应急指挥调度,在汉马、防汛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全年共进行电台调度10万余次,组织召开各类视频会议385次,发布城管预警信息3791起。
油烟噪声和园林绿化执法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加大油烟噪声污染执法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相关法规宣传,油烟噪声扰民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组织开展夏季噪声专项整治,督办各区建立夜间噪声执法队伍,建立每日巡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快速反应队伍,要求各区接到噪声扰民投诉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重处工地噪声违法行为,对没有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加大处罚力度。全年立案查处餐饮油烟扰民案件187件,处罚18.03万元,全市噪声立案181件,处罚97.6万元。开展餐饮油烟“前十名和后十名”街道排名、“十大重点区域”挂牌整改、“无油烟污染模范社区”评比等活动,采取文艺汇演、以案说法、动漫展播、制作专栏、发放传单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功能区)社区的全覆盖,助力油烟噪声执法工作开展。
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通过持续加强主次干道园林绿化巡查督察,发现、制止损绿毁绿行为。全年督办查处损绿毁绿违法案件60余件;组织开展小区毁绿种菜专项行动60余次,共铲除绿地内种菜990m2,园林绿化立案1185件,处罚近50万元。
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抢抓机遇,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实施“垃圾全处理”工程,加快循环经济园区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处于全国领先行列。强化桥隧、燃气、垃圾处理场等安全监管,建立全覆盖的责任网络,加快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为城市发展提供安全运行环境。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16年,武汉市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超过9500吨,最高峰值甚至突破11000吨/日。全市已投用8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五焚烧、两填埋、一预处理),全年共处理生活垃圾356.5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监管采取24小时驻场监管和数字化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对垃圾处理数据、污染物排放指标、焚烧状况、飞灰固化、渗滤液处理、安全管理等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推进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填埋场飞灰专区、长山口水泥窑协同垃圾预处理等项目建设,其中,武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安全填埋专区项目、长山口生活垃圾预处理项目环评、稳评、核准、选址意见书已获批复。对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场(厂)实施森林化改造,利用生态防护区进行绿化改造和环境提升。武汉市垃圾处理项目周边区域已完成绿化投资约7447万元,增加绿化面积79.8万m2,种植苗木22425株。五座焚烧厂厂内绿化面积11.5万m2,原有投资1700万元,2016年新增投资830万元,各厂内部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已全部完工。开展生活垃圾运输车跑冒滴漏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改造运输车辆,规范操作流程;查处违规车辆370台次,处罚5万余元。
餐厨废弃物处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印发了《市城管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城管〔2016〕27号)、《全市餐厨废弃物执法工作方案》和《全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和执法监管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市城管委分别设立了监管单位(武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和执法队伍(市城管执法督察总队)。建成汉口西部和武昌地区2个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日处理能力400吨。采购配置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2.24万个、收运车辆639辆,形成了覆盖全市60%餐饮生产单位的收运能力,日收运餐厨废弃物200吨,与2200多家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各中心城区实现了餐厨废弃物每日收运机制,初步建成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启动了餐厨废弃物的执法队伍建设,明确由武汉市城管执法督察总队负责全市餐厨废弃物执法工作。
市政道路维护及路政管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维修破损市政道路169.28万m2,维修三环线道路桥隧路面3.5万m2,下发督办单2000余份,整改完成率100%,重点对三金潭立交匝道、朱家河桥、青化立交等重点病害道路进行了专项维修加固。强化占道挖掘控管,制发了《市城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强化挖掘项目专家论证制度,严控开挖项目延期超期,实施违章开挖“黑名单”制度。全年办理中心城区占道行政许可1670件、挖掘行政许可942件,依法对发展大道、解放大道等8个超面积工地进行拆除,整改总面积约261700m2。完成道路维修职能调整,根据《关于研究城市道路维修养护职能调整和轨道交通机场线运营等工作的纪要》的要求,将“三环十三射”和部分重要主干道的高架桥等路面维修职能移交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196座桥梁通道维修职能移交给各区城市管理部门。
桥梁安全管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桥梁安全无事故率、应急事故处理率和桥梁安全隐患督办率均达100%。完成248座桥梁通道的安全检测评估工作,通过制订严密检测方案、使用先进仪器、聘请30位桥梁专家成立桥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措施,确保检测结论的准确性;延续“桥长”责任制,巡查桥梁设施4.64万座次,对马池桥、建阳3号桥、石嘴3号桥等3座隐患桥梁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了全市644座桥梁安全运营;开展桥梁“立面整治”,重点对机场二通道、二七长江大桥、白沙洲长江大桥、长江二桥等地段桥梁附属设施清洗、打磨、油饰见新。
燃气安全管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力度,全年燃气安全无重大事故率达100%。做好事前监管,对全市240个有燃气管线的市政开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备案率100%。督促燃气企业消除户内燃气安全隐患,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的改造,完成约50公里老旧管网的改造工作。推进智慧燃气系统建设,在20座液化气储配站、286个瓶装气供应点安装了视频监控和泄漏监测装置,建立了视频监控、泄漏监测联网监测系统,促进全市天然气安全管理调度“一张网”建设。组织完成《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技术标准》中燃气热力技术标准的编制。推进天然气高压外环线的建设,及时办理许可手续,协调管线建设问题,确保武汉市天然气高压外环线按照计划实现贯通。
环境卫生管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紧密围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和“净地蓝天”行动要求,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努力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行环卫作业“一路一策”分类管理,针对环卫作业全环节,根据人流量、垃圾产生量和道路污染程度,对道路、区域进行科学分类,并分别制订不同作业标准、作业安排和考核办法,实现环卫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作业效能的不断提高。提升道路清洗压尘作业精细化水平,明确每天5个作业时段和各时段作业安排,推行多车型、标准化道路清洗流程和“一米作业法”,建立PM10指数和洒水压尘频次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道路扬尘管控,既做到路见本色无扬尘,又避免造成扰民和二次污染。继续实施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所有作业时段、作业区域全覆盖,突出三站一场、窗口地带、繁华商圈、景观路等作业重点,确保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提升环卫设施管理标准,组织“星级公厕”评选活动并制发相关工作标准;开展全市垃圾转运站自查自纠和集中抽查;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新增、更换、维修垃圾容器3万余个。推进垃圾运输车辆综合整治,整改问题垃圾运输车辆320台次,加强车辆作业密闭化管理、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清洗、垃圾运输作业日常调度和违规行为执法管控,确保全市生活垃圾运输作业平稳有序。提升环卫机械化工作水平,制订中心城区环卫设备三年采购计划,中心城区全年共采购作业车辆360台,主次干道环卫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0%以上。加强日常检查考核,对道路清洗、环卫文明规范作业、全市主要进出口道路环境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全天候检查、督办,每月末定期考核通报,督促整改。
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组织推动“城管革命”进农村工作。持续推进村湾达标工程,协调组织各区大力开展以清垃圾、整堆放为重点的卫生大扫除、大清理、大整治。以第三方暗访检查为手段,对区、街、村实行“背靠背”检查考核,每月打分、排名、通报,定期媒体曝光、末位追责,全市1913个行政村环境卫生两年内全部达标,提前一年完成“城管革命”进农村三年目标任务。
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协调市、区财政投入3.7亿元,配置各类垃圾桶42万余只;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4.5万余个;聘用村湾保洁员1.5万余名;配置垃圾收集车、转运车等9600余台;关停区级垃圾简易填埋场16座;取缔和改造露天敞口垃圾池1.5万座。建成“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市及区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江夏、蔡甸、东西湖、黄陂四个区率先通过省首批验收考评。(www.daowen.com)
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把机制创新作为推进“城管革命”进农村的根本保障,定期组织召开“城管革命”进农村现场会、调度会、分析会,抓统筹、抓部署、抓检查、抓督办。同时,大力推行“门前三包”进农户,定期开展“清洁户”“清洁村湾”等评选活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提高参与意识。
窗口地带环境污染整治 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渣土扬尘垃圾污染问题整治工作是2016年政府“十件实事”之一。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制订了《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渣土扬尘污染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136”(1个机场,3个火车站,6个长途汽车站)整治工作任务。成立了以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区两级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黄陂区政府加强协调督办,机场周边工地渣土扬尘污染得到全面控制,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周边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90%,场站周边主干道、人行道花坛绿化带本色率达到90%,全市主要交通窗口周边环境明显提升。其中,机场周边工地围挡整洁、定时清洗,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和喷淋设施,40名协管员24小时控管;督促施工单位设置冲洗槽,防止工地车辆带泥上路,武汉市重装突击队特派冲洗保洁车辆,对周边绿化带、树木、道路路面、过往车辆进行冲洗压尘,工地渣土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各区加大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周边环境整治,所有场站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实现围挡整洁,堆土、裸土全覆盖,无垃圾污染,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水上环境管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加大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努力提升清漂打捞工作水平,全年组织实施长江、汉江核心区域水面垃圾清漂打捞575航次,清理垃圾总量10400余吨,出动人员6234人次。提升机械化作业能力,采购建造巡查监督船1艘、40吨全自动机械清漂船3艘、全自动推漂船1艘、小型人工打捞船5艘,清漂效率由30~50吨/天提高到200吨/天。探索清漂保洁市场化运作方式,将长江汉江核心区域部分江段外包保洁,逐步实现管干分离。开展专项治理,针对水上地区窗口单位环境卫生脏乱等问题,采取重点管控、专人驻守、及时保洁等措施,整改问题百余个,清理岸坡暴露垃圾1030余吨。有效应对水生植物爆发,水生植物爆发期,日清理量达240余吨,有效控制水生植物对长江汉江核心景观区的视觉污染。
楼顶容貌管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创建综合环境治理达标示范(路、社区)活动、“汉马”和中山大道环境整治等任务,制定了创建“楼顶洁净”达标示范社区、美化楼顶50栋绩效目标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细化了示范社区、最美楼顶考核标准,深入开展了房屋楼顶(雨阳篷)上的各类垃圾、乱堆乱放、违法广告等不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累计清理楼顶暴露垃圾6800.5吨、雨阳篷20903个,拆除违法建设1437处,市、区累计督办、办理“楼顶容貌”管理违法案件1021件。创建“楼顶洁净”达标社区268个、绿化美化楼顶50栋,其中,青山区钢都管委会126社区等10个社区被评为2016年度“楼顶洁净”10佳社区、蔡甸区东方御景楼顶等10个楼顶被评为2016年度10栋“最美楼顶”。
薄弱区域环境整治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铁路周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协调各区落实铁路沿线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工作,铁路沿线环境明显改善。继续以三环线内京广、武合、汉丹、汉宜、武九、武广高铁和滠口、武东、青王路、武南、珞瑜东路、纸坊地区等铁路沿线以及各铁路线相关平立交道口为主要整治范围,按照“九无”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全市铁路沿线清理垃圾4127吨;清除乱牵挂堆放6409处;清理乱张贴22367处;新增绿化3042.5m2。
制订全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方案,提出“六清一规范”的工作思路,协调各区加大95个城中村、38个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共计清除卫生死角1.6万处,及时清除暴露垃圾,规范整治“三乱”、乱牵乱挂、乱堆乱放、违法占道等市容问题,拆除敞口垃圾池137个,拆除旱厕20个,疏通沟渠705条,新增环卫设施3700个,新增城乡结合部责任公示牌240个,落实了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全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涌现出江岸区淌湖村、江汉区华安里、汉阳区江堤村等一批环境变化大的整治先进村。
环卫作业市场化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在完善已改革区域日常管理水平,对作业单位加强质检考核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稳步扩大改革覆盖区域的良好态势。2016年,全市清扫保洁作业总面积为12517.92万m2,实现市场化作业的区域面积5045.87万m2,环卫作业市场化率40.3%,较2014年年底市场化率(34.8%)的增幅为15.8%。
广告招牌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强力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全市累计拆除各类户外广告设施30044处(块),其中拆除大型户外楼顶广告设施965块、墙面广告1151块,拆除各类落地广告设施12315处(其中大立柱广告54根、灯杆道旗广告4883根、双立柱路名牌1590块、交通遮阳篷955个、电话亭广告4100处、出租车招手停灯箱广告174处、各类指示牌标识牌559处),拆除“汉马”和中山大道沿线各类广告招牌1730处,拆除非法集资已立案企业广告招牌156处,拆除高架桥墩广告834处,清理公交站点、工地围墙(挡)等残破花缺公益广告6152处,拆除吊耳、悬挑等小型广告6741处。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编制完成发展大道、中山大道等9条重要路段以及南京路、武珞路等54条道路和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制发《武汉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范》,重新修订完成《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完善户外广告管理机制的意见》,颁布全市遵照执行。通过办法和意见严格设置标准和规则,提升广告品质,从法制规范上引导户外广告减量、提档升级。着力开展门面招牌整治,制发《2016年武汉市门面招牌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4条新建路段和11条改造提升路段门面招牌建设工作,打造中山大道、宝谷一条街门面招牌特色示范路段新景观;整治不符合技术规范的门面招牌3438块。
建筑弃土污染整治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恢复出厂标准;规范加装软覆盖密封设施;安装智能监控系统;逐步淘汰更新”的总体思路,完成4402台弃土车的整治和监控终端设备安装工作。利用“互联网+北斗技术”,建成全市建筑弃土智能监管平台,《人民日报》以《武汉市全国首创弃土车管控系统》为题,对弃土车智能控管进行了报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市开展“双车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双车整治”效果;在全市开展“零点行动”,打击无资质弃土车参与弃土运输;开展“净车行动”,重点整治扬尘污染,对全市4千余台弃土车全部进行精细清洗。强化工地源头监管,对中心城区出土量在一万方以上的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全市完成146套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全市在主要路段和区域设置弃土执法卡点26个;坚持卡点执法与路面巡查相结合,每晚市区执法队员按主干道每小时2次,次干道每小时1次的频次,对建筑工地、主次干道、消纳线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污染及违规运输问题。全市发现处置路面污染1632次,联合交管查扣弃土车3054台次,封停违规工地1172个次,处罚696.85万元,弃土污染发现处置率达100%。强化弃土执法督察,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总队组织弃土执法督察队,对各区建筑工地值守履责、执法巡查及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督察、通报309起,通报最佳执法队员39人次,最差执法队员65人次,最差工地值守人员44人次,约谈4起。弃土消纳纳入政府规划,联合国土规划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实地勘察和专家评审,明确了采取山体修复、耕地复原、异地消纳3种形式消纳弃土。编制完成《武汉市建筑弃土处置场所选址规划(2016—2020年)》,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并以《武政规〔2016〕26号》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为规范全市建筑弃土消纳奠定基础。
违法建设整治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以住宅小区违建整治、重点工程周边控违和“三个一(一个社区、一条重点道路、一个小区楼顶)”综合整治(以下简称“三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集中拆违攻坚战,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970处136.52万m2。充分发挥区、街两级的控违责任主体作用,进一步调整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强化“四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严格落实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对违法建设的三级发现机制,切实加大对违建的主动巡查发现力度,始终保持了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全年拆除新增违建808处、12.76万m2,新增违法建筑基本实现零增长。研究制订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全面启动五年行动,组织开展摸底排查,采取科技拆违、信用管理、连片整治、拆控并举等多项创新举措,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积极落实查处批后违法建设联动工作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和办案流程,共办理批后案件65起,已结案20起,执行罚款4343万元。统筹推进综合整治,围绕改善市容面貌、提升城市品质、巩固创建成果统一部署,城市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以拆违为切入点,先后开展了“工地虾棚”“胶囊房”、规划卫片违法图斑、防汛排渍清障等各类综合整治,“啃掉”了一大批“硬骨头”。
占道经营整治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以全市主次干道和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车站码头、窗口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六个周边”为整治重点,开展周边出店(占道)经营、早晚夜市等整治行动。按照季节、群众投诉热点问题,开展机动车占道售卖水果、占道洗车修车、夏季夜市餐饮占道、占道烧烤等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有效控制住各类违法占道行为。全年对各区下达督办通知单267份,清理规范违法占道、出店经营61894处,基本保持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架空管线整治 2014年至2016年,架空管线整治工作连续三年被列为武汉市政府“十件实事”。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架空管线整治工作,2016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12亿元,完成了168个社区和90条城市道路的架空管线整治,惠及39.7万户108万居民,整治数量分别超额完成市级目标任务的126.3%和150%。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各区城管部门对辖区内的老旧社区进行排查摸底,对符合整治条件的社区一律纳入到当年的整治计划。积极协调确保整治进度,多次召开全市架空管线整治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区落实整治经费共计9275.85万元,并指导其开展架空管线整治项目招标工作。要求全市统一按照“强弱分设,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入管入盒,色调统一,标志清晰,牢固安全,美观协调”的标准开展架空管线整治,同时督促各区根据实际,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组织精干的专业队伍进行规范整治。建立架空管线长效管理机制,制发《武汉市架空管线容貌管理技术规范(试行)》,为管线整治工作和今后日常执法管理工作统一标准;要求各管线权属单位按照管线规范进行日常施工作业,并与管线权属单位签订责任书,加强管线日常监管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架空管线整治执法月”活动,期间共查处违法架设管线案件35起,共处罚人民币6.2万元。
城市家具、城市道路井盖和空调支架专项整治 2016年,全市总计投入资金1.82亿元对城市家具进行集中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了电话亭、光电交接控制箱、消防设施、亭棚、道路指引牌、公共自行车站点、环卫设施七大专项整治,整治路段城市家具实现完好、规范、安全、便民的管理目标。协调组织16个城区和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市电信公司、市供电公司等相关权属单位,开展传统井盖改造工作,完成了110条道路上1.2万个传统井盖的改造工作,应急处置问题井盖2.8万个,在易渍水路段井壁中加装防坠网6000个。开展建筑物外立面空调支架等悬挂搁置物安全隐患整治,协调各区开展现场公益宣传、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抽样调查、制订技术规范。完成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7000块路名牌的提档升级工作,拆除全市双立柱路名牌1590块,拆除率100%。
市容环境保障 围绕首届“汉马”、武网球赛、国家网络安全周等重大活动,制订环境保障方案,市区紧密协作,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问题专项督办调度,协调相关区解决“汉马”沿线市容环境问题1360个,以整洁、靓丽的市容环境保障各项活动顺利举行,展示武汉良好城市形象。全年共完成俄罗斯高访团访汉、20国集团第五次协调人会议、大河会谈、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型市容环境保障活动40余次。
景观照明建设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导完成了两江四岸景观照明一期工程。完成一期主体工程,含建筑物351栋,桥体3座,趸船码头45个,军舰4艘,景观5处,入口广场16处建设;组织召开新增153栋楼宇亮化的专家论证会;指导市旅发投完善日常运行管理。指导完成中山大道景观照明设计及建设。统筹中山大道景观亮化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综合把关;指导各区完成中山大道景观照明110栋/处,打造慢生活的古典文艺风貌、高端购物的新旧交融风貌、国际商贸现代简约风貌三段独具特色景观亮化展示区。加强景观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定期开展全市景观亮化设施检查维护工作,确保重点区域的亮灯效果。落实景观亮化巡查保障制度,亮灯率达到98%。
公共自行车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项目恢复建设工作,全年新增站点1200个、投入运营车辆3万辆、办卡量8万张,累计运营站点2000个、投入车辆5万辆、办卡13万张、日均骑行量7万人次。为更好地提供服务,督促运营企业推出“固定办卡”“流动办卡”“在线办卡”等多种办卡方式,实行“江城易单车”扫码租车和手机APP租车等多种租借方式,通过合理布局站点、提高服务,市民骑行量和参与度不断提升。
审批窗口服务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质量和审批效能得到有力提升。全年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审批1322件,其他行政权力1049件,办结率达到100%;接受各类咨询3000余起;办理公共自行车骑行卡2084张;收缴房屋建设项目垃圾服务费1068万元。2016年,窗口取消一项、下放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新增两项其他行政权利,分别是:燃气器具销售单位产品售后服务站点备案和城市桥梁(通道)占道、挖掘技术审核,均纳入市民之家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行政审批窗口被评为2016年度“市政务中心巾帼文明岗”“2016年度红旗窗口”,8人次被评为季度服务明星,2人次被评为年度服务明星,在全市入驻单位综合绩效排名中稳居前十。
固体废弃物管理 2016年,武汉市城市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行业运营监管及生活垃圾服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2016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企业共计处理生活垃圾约356.5万吨,日均进场量为9700余吨,较2015年相比日增加700吨,确保了全市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依法依规做好生活垃圾服务费的征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同时,对各中心城区加大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推动新城区的收费改革工作,为全市环卫日常作业服务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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