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省住建厅简政放权措施及监管力度优化

省住建厅简政放权措施及监管力度优化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关权责清单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规范监管全面清理、规范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申请材料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审批事项申请资料中的前置服务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清理,配合省审改办修改《市县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提供省住建厅“放、管、服”改革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做好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大检查的迎检工作。同时,加大对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督力度,做到简政不减服务、放权不放管理。

省住建厅简政放权措施及监管力度优化

取消审批事项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等5项企业资质和一级建造师等7项执业资格省级实审事项,并做好相应的衔接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同意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了所有建设类企业进鄂备案审批。

下放审批权限 根据《关于下放部分三级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的通知》(鄂建文〔2016〕6号,从2016年3月1日起,将房地产估价机构、直管市物业服务企业、省属园林绿化企业的三级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市州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并对市州承接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12月1日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由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管理。

深化信息公开 为了方便群众,省住建厅政务服务所有信息均向社会公开,包括行政审批机构职能、政务服务项目、办事岗位人员、服务事项、审批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状态、审批结果(公示、公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等所有公开信息,都在厅网站政务服务大厅栏目、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宣传栏和标识牌、电子查询机和现场办事指南上同步公开。根据省政府关于清理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工作要求,省住建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各类审批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材料、办结期限、咨询方式等内容。相关权责清单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www.daowen.com)

规范监管 全面清理、规范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申请材料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审批事项申请资料中的前置服务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清理,配合省审改办修改《市县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提供省住建厅“放、管、服”改革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做好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大检查的迎检工作。同时,加大对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督力度,做到简政不减服务、放权不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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