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湖北省2个镇、19个村入选美丽宜居村镇,推动村镇建设和污水处理技术普及

湖北省2个镇、19个村入选美丽宜居村镇,推动村镇建设和污水处理技术普及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组织开展了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的申报及评选、推荐工作,湖北省有2个镇、19个村被住建部命名为美丽宜居村镇。村镇污水处理推广适用技术,引导各地按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修建卫生厕所,改善生活条件。督促各地住建部门主动作为,指导重建农户做好规划选址和房型设计方案选择,加快推动农村倒损房屋全面开工建设。

湖北省2个镇、19个村入选美丽宜居村镇,推动村镇建设和污水处理技术普及

村镇规划 按照住建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试点示范工作,并向住建部村镇司推荐了试点规划。坚持“扶贫必先扶志”的理念,组织专家团队,以“我们的家园”为主题,先后赴孝感、咸宁、恩施等市州宣讲美丽乡村建设理念与方法,培训了包括所有村书记、住建部门和乡镇等相关人员1000多人。引导各地转变传统观念,系统性地认识乡村规划工作,将其作为一个社会动员、社会过程和社会学习,将“组织发动”作为“规划优先”的基本要求,农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为科学合理规划贫困村发展夯实了基础。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2016年6月28日至29日,协助省政府在荆门市钟祥市、京山县召开了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场会,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县负责人和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共2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过去的工作,交流了典型经验,对下一步全面发动、提升水平提出了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组织编印了《湖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技术指引》,引导各地按“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美丽乡村”三个阶段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新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探索在湖北省城市周边地区、经济落后平原地区、经济落后山区、丘陵地区、民族地区美丽乡村建设路径,按照“投资少、见效好、可复制、能持续”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批实用性示范项目,让更广大的村庄“明方向、懂方法、增信心”,促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组织全省宜居村庄示范项目考评验收,命名第五批240个省级示范宜居村庄。组织开展了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的申报及评选、推荐工作,湖北省有2个镇、19个村被住建部命名为美丽宜居村镇。组织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已录入16640个行政村。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推进方式,开展季度考核,保持力度不减,压力不松,不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成了四次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工作,并对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目前,全省各地农村垃圾收运车达到76953辆,保洁员112920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率达到70%。组织市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办公室相关人员赴四川、广东学习。联合十部门制订《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及《湖北省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十部门和相关专家对第一批申请农村生活垃圾全域治理的13个县市区进行验收。按照十天一期编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简报

村镇污水处理 推广适用技术,引导各地按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修建卫生厕所,改善生活条件。继续督办仙洪、四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基本实现正常运行,负荷率达到50%。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县建设,大冶、当阳、京山、仙桃、梁子湖区5个县(区)被住建部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组织了北京桑德等一批市场主体与包括试点县以内的20多个有积极性的县(市、区)进行了对接,明确了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方式,已整合财政资金5.45亿元,引入社会资金2.74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 严格补助对象认定,帮助四类重点对象解决安全住房问题,严格落实质量要求和资金管理,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取得实效。2016年中央下达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7亿元,省级配套资金2.9亿元,用于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4万户,住建部和财政部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继续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扩内需、促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和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迁村腾地、退耕还林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有机结合,整合资源,统筹推进。通过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全部开工,已竣工10.02万户。

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6年3月,联合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6〕49号),10月下旬,联合发改、农业、国土等部门进行了联合抽查验收。截至11月10日,全省核实的4829户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任务,已完成3445户,其中已验收安居3344户,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户2100户。另外,渔船拆解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之中。(www.daowen.com)

特色小(城)镇建设 一是积极做好中国特色小镇申报工作。住建部2016年10月公布的第一批127个中国特色小镇名单中,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襄阳市枣阳市吴店镇、荆门市东宝区漳河镇、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随州市随县长岗镇5个特色小镇上榜,占3.94%。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初稿。该《指导意见》初稿经省政府办公厅征集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已于12月30日正式出台(鄂政发〔2016〕78号)。三是按省政府要求,拟定了省级特色小(城)镇的创建评价标准,会同地方共同建立了项目储备库,目前已收集备选特色小(城)镇153个。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管理 2016年3月初,召开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培训会议,就集中安置居民点规划、风貌控制和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印发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点》,规范和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居民点规划技术要点》《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居民点民居建筑推荐图集》等技术指引,并修订了《“荆楚派”村镇风貌与民居建筑参考图集》。

灾后重建 制订了《住建领域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编印了《工作手册》与《农房设计推荐图册》,印发了灾后重建《规划技术指引》与《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全省共培训建筑工匠与师资力量4500余人。督促各地住建部门主动作为,指导重建农户做好规划选址和房型设计方案选择,加快推动农村倒损房屋全面开工建设。对新建或维修加固竣工的房屋进行逐户逐项检查验收,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入住一户。严格验收责任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目前,全省因灾倒塌农房23709户,损坏农房50332户,已全部完成重建及修缮工作。参加厅驻宣恩县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组并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于12月30日撤回武汉。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组织开展了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的制订,并组织了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及评选、推荐工作。2016年,湖北省共有29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46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获得资金支持13800万元(平均每村300万元)。

扶贫开发 协调联系大别山片区8县市扶贫攻坚,2016年4月份组织8县市住建系统干部(共32人)赴北京参加为期一周的培训学习(第二期)。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及“1+1”对口帮扶工程,上半年两次与钟祥九里回族自治乡对接对口帮扶工作。为全省37个贫困县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共9.1亿元。牵头做好“616”恩施市对口支援建设工作,共支持恩施市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415万元。做好“1+1”对口帮扶工程,支持钟祥市九里回族乡城乡建设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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