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表3给出了方程的估计结果。倘如此,这一估计结果和政府干预能力有相似的内涵。表3估计结果备注:上述结果中()内均为异方差稳健的标准误;***、**、*分别表示通过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考虑到截面主体异方差的存在可能,我们采用了带稳健标准差处理的OLS估计方法。表3给出了方程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方程(1)到(5)的城市规模一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二次项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城市规模与服务业集聚之间呈现“倒U形”关系。从系数估计看,方程(1)到(5)所对应的人口规模拐点分别为670万人、695万人、667万人、733万人以及748万人,高于这一拐点的城市个数分别为7个、5个、7个、8个和6个。其他变量方面,城市三产比重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服务业越发达地区,越容易产生集聚现象;城市信息化水平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交通条件的改善有助于促进服务业集聚;城市对外开放程度不显著,表明对外贸易需求并不会促进服务业集聚;政府干预能力的系数估计显著为负,说明一个城市的政府支出占比越高,越不利于服务业集聚;东部城市的符号为正,符合预期,但估计结果并不显著,说明在更加细致地定义和测算服务业集聚之后,中国城市的发展规律其实有一致的脉络,地域差别并不明显;核心城市变量显著为负,这一结果有些意外,区域核心地位反而不利于集聚。考虑到诸多区域核心可能拥有的优势因素都已经得到了控制,剩下的区别或许在于区域政策倾斜。倘如此,这一估计结果和政府干预能力有相似的内涵。此外,从数值大小看,城市三产比重、城市人力资本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对服务业集聚的作用较大,信息化水平和政府干预能力的作用则相对较小。
表3 估计结果(www.daowen.com)
备注:(1)上述结果中()内均为异方差稳健的标准误;(2)***、**、*分别表示通过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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