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措施及成效

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措施及成效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省是继湖南、贵州之后第三家出台《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省份,在推进交通工程依法治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另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出台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强化履职检查和履职考核,并加强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办,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厅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下发督办函和隐患整改指令10余份。

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措施及成效

平安交通】 2016年,围绕“一条主线”,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条主线”即坚持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先后制定印发《“平安交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突出以车、船、路、渡口、工地和人为抓手,分别开展专题平安行动和“平安交通5+23”安全体系试点建设。在“平安公路”创建方面:各级公路部门开展“创建平安公路桥隧涵养护专项整治”百日竞赛活动,全面排查和整治桥隧涵安全隐患,共创建示范桥梁149座、示范隧道17座、示范路段1142公里。全年实施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685公里(单幅)、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81公里,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维修工程447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94.5公里,对220座国省道桥梁进行加固改造和预防性养护。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指数达到93.6,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91.8,优良路率达到99.7%;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状况指数达到85,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84.5,优良路率达到75%。在“平安车站”创建方面:积极争取财政资金450多万,为全省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配备X光行包检测设备、旅客通过式安检门和手持式危险品探测仪等安保设施设备。以“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为载体,着重从提升营运驾驶员素质、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客车安全性能、加强车辆动态监管等方面出发,督促客运站场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在开展“平安船舶”创建方面,根据《交通运输部2016年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四类重点船舶”和水上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重点突出黄河兰州白银段,刘家峡库区和白龙江等重点水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检查、督促整改,对于客运船舶,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客船强制报废标准,确保客渡船100%完善安全应急措施、100%按规定配置消防救生设备。各级海事执法部门加大对砂石船现场巡查力度,及时了解砂石船航行和作业情况,杜绝超载、超航区运行等违法情况的发生。在“平安渡口”创建方面,改造渡口51.5道。推行渡口渡船安全监管“网格化”,并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为契机,不断加强与各涉水乡镇的沟通联系,督促乡镇政府进一步完善签字发航制度,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确保渡运安全。在“平安工地”创建方面,以开展长大桥隧和大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达标为重点,全力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行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全面实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落实,按规定进行论证和审批。强化桥隧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按规定100%落实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一年来,按照《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和《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验收标准》的有关要求,经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后,由省级交通工程质监部门共评选“平安工地”示范建设项目6个,达标合同段22个。

【“两个体系”建设】 2016年,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一方面,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厅党组先后5次专题研究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交通运输厅与15个市州(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12家厅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最小单元。对公路养护作业领域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责成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甘肃天嘉、陇运三力等事故多发企业进行约谈,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有效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另一方面,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报备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年内制定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和《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提请省人大颁布《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法明确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缺陷终身负责。“条例”还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发包;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前期对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建设条件复杂、技术难度大和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公路建设工程进行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提出应对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8种公路建设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或者安全性评价结果;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配齐人员和设备,设立相应的现场监理机构,建立监理制度。甘肃省是继湖南、贵州之后第三家出台《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省份,在推进交通工程依法治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另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出台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强化履职检查和履职考核,并加强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办,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落实重点工作】 2016年,落实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交通运输厅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下发督办函和隐患整改指令10余份。吸取酒钢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印发《关于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进行专门安排部署;省水运局重点对陇南、临夏、白银、兰州等地汛期水路运输安全工作进行突击检查;省运管局对全年连续发生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在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施工平台坍塌重特大事故发生之后,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安委会的要求,组织召开第五次厅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的公路养护、高速运营,道路、水路运输和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三个专项督查组,采取“照单检查、照单验收”的方式,共督查23家行业管理部门,35家交通运输企业,提出督查意见和问题86条。自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共派出307个检查组,检查单位1262家,排查问题和隐患共1478条,停产整顿3家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取缔4家生产经营单位,经济处罚33000元。各部门各单位狠抓岁末年初、“五一”“十一”、敦煌文博会关键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省交通运输厅全年累计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检查9次,下发督查情况通报8次,对400余家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督查要求。全年全行业累计派出各类检查组2300个,检查人员70384人次,进行1200次安全检查,查出安全隐患8240条,已整改8120条,整改率达98.5%。特别是在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2016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质量安全综合督查中,对52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对历次督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两次督查共提出质量安全问题1396个,相关建议和意见548条,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对7个标段进行停工整改,2个标段进行约谈,8个标段予以返工处理,责成属地交通工程质监部门对1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予以全线停工整顿。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安排,省交通运输厅赴广东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交叉督查工作。牵头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法一条例”的两次执法检查。配合完成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对甘肃省开展的危险品运输安全工作调研任务。

【源头管理】 2016年,认真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甘肃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机制。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特别是客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审查。出台《甘肃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甘肃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加大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力度,对7座以上客车的实际安全状况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凡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营运。出台《甘肃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禁止营运车辆带病运行。2016年度,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中“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共12372辆,月入网率达到99%以上,车辆上线率达到90%以上,考核指标均达到交通运输部对“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要求。2016年省交通运输厅被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评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www.daowen.com)

【应急预案】 2016年,督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建设。出台《甘肃省高等级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速公路隧道应急救援预案》《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管理办法》《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养护施工占道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公路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与处理管理办法》《甘肃省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等办法措施,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方针,着力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巡查机制、区域联防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全行业累计开展安全应急演练530余场次,出动应急救援车辆2600余台,参演人员达3600余人。

(厅安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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