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省交通运输厅暂扣46名执法证件审验不合格人员

省交通运输厅暂扣46名执法证件审验不合格人员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结合省政府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对交通运输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验,对审验不合格的46名执法人员进行通报,并将执法证件予以暂扣。通过严格的考核监督,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省交通运输厅暂扣46名执法证件审验不合格人员

【法规建设】 2016年,厅政策法规处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法规建设。一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论证出台工作,确保《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按时完成。组织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召开多次专题论证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完善。此外,根据2016年省人大和省政府立法计划,厅政策法规处还协调相关单位,启动《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政令统一,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厅机关及厅属单位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共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130件,其中拟修订或重新发布52件,拟宣布失效或废止31件。三是修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厅属各执法单位,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项目及其法定种类、幅度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登记。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程度、情节、危害后果、主观状态等因素,对211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全面修订。四是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甘肃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要求,制订交通运输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标准,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分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充分发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县区交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安排,指导兰州白银张掖等地试点单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整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能,理顺关系,实现权责一致和执法重心下移,减少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探索建立权责统一、高效有序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二是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启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系列讲座,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和院校专家,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解读、依法行政与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与法律责任等6大主题进行专题讲解。讲座内容力求切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破解行业发展难题,助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三是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甘府法发〔2015〕18号)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已经办理完成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认真评查,共评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11000余卷,评选出先进办案单位18个,先进办案人员26名,优秀执法案卷10卷。通过案卷评查,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理念进一步转变,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均有大的提升。四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2016年4月,为切实提升新进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尽快上岗履职,省交通运输厅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运海事、交通质监机构新进执法人员共计242人进行培训。11月,拟举办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第二期网络培训班,对3000余名基层执法人员进行网络培训考核,通过专业、系统的整训,全面提高新进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五是强化执法证件管理。结合省政府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对交通运输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验,对审验不合格的46名执法人员进行通报,并将执法证件予以暂扣。通过严格的考核监督,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简政放权】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0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至年底,省交通运输厅已经完成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共梳理出各类公共服务事项24项,并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省交通运输厅公共服务事项已经省审改办审核,在省政府电子政务专网进行加载和公布。

【执法信息“双公示”】 落实执法信息“双公示”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的通知》(发改电〔2015〕806号)和省政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同时,在厅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在专栏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信息,通过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将公示内容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并与“信用甘肃”网站建立链接。

广告牌清理整治】 开展中川机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清理整治工作。2016年5月,为规范兰州至中川机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的设置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畅、洁、舒、美、安”的行车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省交通运输厅与兰州市政府联合开展兰州至中川机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清理整治活动。全面治理中川机场高速违规乱设的广告牌,建立规范有序、管理严格的公路沿线广告牌设置监管体系。清除安全隐患,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在拆除违规广告牌的同时,利用合法设置的广告牌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在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期间,根据省委宣传部的安排,指导相关单位制作的50块(100面)文博会公益宣传牌进行宣传,展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www.daowen.com)

【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 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8月18日全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及时联系沟通,与省工信委、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5家单位于8月29日联合转发《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市(州)政府、省直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积极组织谋划,认真开展货车改装、注册登记、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货物装载等全链条、各环节的综合治理。10月,省交通运输厅又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甘肃省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厅、质监局联合制定《甘肃省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和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还与省公安厅共同发布《关于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和《关于联合开展全省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行动的通告》,在全省各治超站点、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省际入口等处广泛张贴,向广大司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治理行动深入人心。11月,组织召开全省治超工作会议,对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治超主体责任,明确部门治超职责,将治超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切实组织实施好全省公路治超工作。此外,还报请省政府建立省直部门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公安、发改、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监等部门参加,分工协作,指导开展全省治超工作,确保治超工作规范化、机制化、长效化。

【厅属国有企业改革】 依法推进厅属国有企业改革。在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导交建集团加快产权股权重组,加快资产整合。重点指导交通服务公司、物资公司、监理公司、公路运输服务中心等4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同时,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厅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厅属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完成厅党组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

(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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