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了解清楚在我国经济新常态下,我国部分地区平台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现状,根据产业发展特点和就业形势情况,课题组选择厦门市作为实地调研地点,并结合其他部分省份(上海、江苏、山西、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湖南、云南等省市以及福州、苏州、成都、贵阳四个地市)的书面调查资料,试图探索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现状。
一、当前新业态经济发展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据各省市负责人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各省市就业形势总体平稳,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主要形式包括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众包经济等,比较典型的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网红现象、众创空间等在各地蓬勃发展。直接或间接带动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并且从未来发展趋势而言,从业人员的规模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福建省2017年上半年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登记失业率3.87%。市场用工需求平稳,高峰期缺工10万—15万人,节后9万人。节后返岗率高,比去年同期高1到3个点。由于产业转型,推进市民化的进程,高峰期缺口减少了50%。福建省当前就业基本面发生变化,经济处于工业化后期,低成本的优势丧失,传统就业岗位流失。新业态正在发展培育过程中,虽然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为就业做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尚不在就业统计体系内,所以数据基本处于缺失状态,下一步需要在政策方面进行跟进。
山西省就业总体稳定,目前有“3720行动计划”,就业也是其中之一。2017年1—5月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占总任务的51.11%。灵活就业人员35万人,调查失业率5.99%,一般比全国高一个点。市场岗位比去年多17万个岗位,增长38.7%;求职人数增长19%,求人倍率0.88,是历年最好的成绩。本省的经济主要靠煤炭,今年煤炭价格好,经济向好。新业态经济在本省发展属于萌芽阶段,主要表现形式为共享单车,等等。主要是商务厅主抓,但是职工的管理是人社部门主管,人社部门主要通过就业服务了解其就业变动的情况。
辽宁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2017年5月末城镇新增就业23.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量的58.2%;城镇登记失业率3.42%,同比下降。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春节结束返工潮带来的就业。二是经济形势好转,政策红利释放。灵活就业增长带动就业多。三是加大就业失业登记力度,网上登记,提高效率。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前置条件。辽宁省在新业态就业的统计中,计划把新业态就业的指标放在灵活就业的指标一类,这样有利于掌握新业态就业的发展动态,但在实际对新业态就业的了解中,发现其无劳动关系,真实的就业状况很难掌握,这种隐形就业有转化为隐形失业的可能性。
黑龙江省就业总体平稳,但就业形势复杂严峻。1—5月基本与去年持平,登记失业率4.34%,新增就业一产、二产下降,三产大幅增加。灵活就业上升,就业稳定性差。供求方面,岗位增加,求职人数减少,求人倍率0.99。总量压力有所缓解,经济活动人口每年增加100万人。2013年开始总人口减少。连续11个月岗位流失,分布在四煤城。流失率高的行业有产矿业、居民服务业、电力热力等。滴滴打车等新就业形态在县城没有,全省滴滴平台共10万人,其中3万人是去产能职工,建议出台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山东省就业总体平稳,稳中有压。登记失业率在3.5%以下。从重点群体来看,高校毕业生保持稳定,突破60万人,去年总体就业率64.14%;去产能职工安置122家,需要安置19万人,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结构性压力突出,高学历高技术人才需求旺盛;去产能职工安置压力大。建议适应新形态完善统计体系,反映产业行业数据;适时开展就业率、失业率的调查。
广东省就业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城镇新增就业60.04万人,登记失业率2.41%。求人倍率1.09,同比上升0.01。生产经营状况平稳,返岗率90%,流失率10.6%,下降了1.9个百分点。今年高校毕业生56万人,加上往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总共超过80万人,就业率保持94%以上。其中,面向基层就业占88.51%,自主创业1.7%,集中于信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就业形态方面的统计很缺乏,需要对新形势新业态进行统筹,推动就业统计制度改革,面点结合。
浙江省就业平稳增长,城镇新增就业44.88万人,主要受经济向好的影响。企业用工需求增加明显。1—5月平均44万人,同期增长17%。用工监测企业增长3.07%。缺工企业的比例占18%(以往40%),缺工率1.22%(以往4%)。下一步重点推动工作:一是围绕政策重点推进促进创业创新。二是摸索新就业形态。现正处于新业态摸索阶段,电商直接带动就业200万人,间接带动就业500万人,特别是农村电商延伸至农村。三是推动大众创业,创业孵化基地,增加残疾人的创业基地;扩大对奇思妙想创业宣传,典型人物播出;开展第三届创业大赛,电商创业培训。四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工作,贯彻落实46号文。五是困难人员,涉及认定工作(以前九类人,现在可能三类)。六是稳定就业、风险防范,去年支出10亿元,稳岗政策继续推进。
安徽省上半年就业形势持续向好。登记失业率3.2%;动态监测总体平稳,求人倍率1.29。主要得益于以下几项:经济持续向好,GDP增长8.4%;发展环境好;制度优势发挥;政策措施保驾护航(就业脱贫工程、就业扶持工程);服务手段创新。安徽灵活就业人员占9%,数据库中数据都包括,可以抽调。创业数据可从工商数据中调出。
湖南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稳中向好。市场监测稳中有升,经济企稳回升与就业稳中向好同向。改革深入与创新创业同利。与移动通信合作,进行大数据分析。建议在指标体系中建立模型,综合运转起来。
云南省就业形势稳中有忧,签约率基本持平,主要由于经济增速9.9%的向好的影响,党委政府重视就业工作。
江苏省召开全省“互联网+”创业推进会,出台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意见,将线下实体企业支持政策拓展到线上电商企业。大力支持电商创业园建设,及时落实水电、网络等基地运营补贴,并将电商创业园作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优先发展对象,省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加快完善支持电商创业政策,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从业人员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加强电商人才培养,每年举办1—2期电商专业技术人才省级高研班,组织实施电商培训专项计划,大力推广“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模式。据调查,泰州、宿迁等地网络创业人数已占到全部创业人数的近50%。
上海市积极打造“乐业上海”服务平台,“乐业”服务成了上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拓展全新服务领域、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方面的有益探索。上海市统一设计品牌标识、统一建设信息平台、统一冠名服务活动,统一打造“乐业上海”品牌形象。同时,夯实推进“乐业上海”品牌服务项目,针对重点招聘单位提供快速响应服务,面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工专项服务,推广普及法人一证通自助经办平台,提供来沪人员灵活就业登记专项服务。开展推进“乐业上海”系列服务:一是搭建“乐业系列”服务载体;二是打造“乐业六区”服务空间;三是开展“乐业百千万”服务活动。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支持决策,防止部分社会机构发布的失实信息误导舆论,上海人社部门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和技术,《乐业报告》真实还原就业情况,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当前就业形势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最大的风险点
(一)定义不明,统计边界不清
平台经济属于新业态的一种变现形势,新业态在生活中可能不属于新鲜事物,我们在具体的生产和生活中都接触过。但是,要具体到对其边界界定、准确定义、涵盖范畴、统计口径、统计渠道等,不管从学术界还是到实际运用管理界,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或说法。就研究领域而言,新业态尚属于新鲜事物,对其研究时间不长,也没有具体的、明确的、统一的定义,只是有业界大致的共识。就具体工作层面而言,在座谈会上的大部分部门和个人都认为其定义不明确,对其具体存在的形态不是很清楚,从其最基础的统计工作到监管工作都存在模糊地带,易给其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给出相关定义说明、概念范畴、统计方式、统计渠道等。
(二)高端人才相对不足,缺乏引进政策
在课题组召开座谈会期间,福建省提出了电商企业缺少高学历的精英人才,导致电商行业在引进这些人才的时候存在政策盲点,无法引进急需的人才。当然,人才的结构性矛盾也不仅仅存在于电商企业这一类型当中,这是一种普遍现象,而非个别现象,电商企业仅仅是新业态企业的一个代表。与普工难招聘相比,近年来“技工更难招”成为企业反映更普遍、更强烈的问题。(www.daowen.com)
(三)缺乏公开透明有序获知的渠道
宣传作为一种沟通政府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已经不言而喻。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比之前要多,政府需要对意识形态的发展走向进行引导。然而在现实中,基层的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主、员工主体个人,都对“新业态”这个词一知半解,没有一个全面的判断和认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缺少对新业态公开、透明、有序、合理的宣传平台,个人能看到的信息大多是碎片化的,甚至有的是容易被误导、被曲解的信息。有鉴于此,政府有必要在新兴事物出现之初,密切关注市场群体的需求,搭建有效的沟通、宣传渠道,一方面促进新事物的发展,另一方面满足人民群众对新信息的获得和感知。
(四)平台企业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亟待出台
从平台经济出现之后,平台经济从业人员对于劳动关系的新型争议案件也屡见不鲜。通过研究发现,凡单纯诉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裁判结果通常支持非劳动关系主张;倘若案件涉及工伤认定和赔偿,裁决结果往往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总之,关于案件的审判结果都和劳动关系的认定呈现较强的相关性。但是具体到新业态企业的劳动关系认定方面,首先没有任何标准可言;其次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本身存在弹性,容易导致不同理解。这就给用人单位、劳动者责任界定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新业态企业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标准,以规范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为。
(五)从业者的职业发展不明、可持续性较差
在座谈会上,有些地方的负责人反映,在目前新业态的发展过程中,新业态从业人员存在职业发展不明、可持续性较差的问题。如目前大部分创业者进行一项新业态的创业活动,第一步就是吸引风险投资,与此同时后期的市场调研、客户维护、服务措施没有跟上,而当资金烧完,也就是项目失败之时。另外一个典型的职业就是微商代理人,当代理的产品销路不好,或者由于各种原因微商号遭到封闭之时,从业者的这个微商代理人的身份也就没有了,更谈不上职业的上升渠道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这些人员的就业失业状态政府相关部门也很难统计,更谈不上进行政策扶持。
三、对平台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结合各省市提出的风险点和困难,课题组也针对性地整理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一)明确定义新业态,划分统计边界
平台经济是一种综合性极强的新兴经济现象,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已经越发凸显,但与此同时新兴事物也面临着诸多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还需要政府、研究机构以及业内企业的共同努力、共同探索。首先,需要在实践调研的基础之上统一学界的认识,定义新业态,明确其特点,划分其范畴,把握其发展的趋势,明了目前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其次,具体到统计问题上,需要划分清楚统计边界,探索统计的途径和渠道。
(二)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新经济发展提供物质和技术基础条件。加快网络信息安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基本制度建设,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构建公平、统一的各类要素市场,为新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引导各类平台企业建立可持续的经营和盈利模式,提高平台发展层次和转型升级。加大资本市场监管力度,制定和修改与风险投资相关的金融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平台企业资金链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出台稳妥推进实物众筹、股权众筹、网络借贷等发展的实施办法。指导平台建立对入驻企业及产品、信息进行常态化审查管理制度,加强准入与交易、质量和信息等方面的安全保障,有效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作用。
(三)加强政府和行业监管,明确各方法律关系
虽然平台经济仍处于自由发展的初期,面对新生事物,有关部门还处于观望状态,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监管措施,但也不能放任不管。政府方面,如劳动主管部门,在平台发展相对稳定时,加强对平台用工的监管,引导平台在收入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承担必要责任。行业方面,应通过行业自律制定细分领域平台用工行业规范,对平台用工底线标准达成一致,形成对平台用工的行业约束,发挥行业规则在规范行业用工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行业组织可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加强对平台企业用工的监管,鼓励平台建立信息公开声明机制,并对于违反法律或者规范的平台采取建立黑名单机制等办法进行约束。
(四)加强对平台企业劳动关系标准的认定
在新形势下,面对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下灵活多元的用工形式,旧的劳动关系标准已经很难适用。因此,应结合平台用工实践的特征,调整和完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另外,面对新型用工模式,针对平台从业人员身份不隶属于平台却严重依赖平台的特点,可借鉴加拿大立法中关于“从属承包商”的规定,以及美国个别专家关于建立雇员与独立供应商之间第三种劳工类别的探讨,在法律实践层面探索确立介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的第三种用工关系。
(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引导其可持续发展
要加强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市场适应性,通过产学研结合,加强和企业的合作,培养在工业领域所急需的新技术人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培育劳动者价值观念和技能技术,提高其依靠职业能力而不是岗位(铁饭碗)获得的就业稳定性和职业可发展性。要进一步完善现代教育体系,为所有人建立终身教育账户,确保劳动者在需要的时候,能接受再教育以实现提升个人能力的机会。要进一步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将信息技术、计算机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任务中,实现高等教育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方向以及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推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衔接相匹配,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向知识型和技能型就业为主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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