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岗位减少也有促进产业升级的作用

岗位减少也有促进产业升级的作用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从就业岗位数量变化上来看,岗位数量的减少是对就业负面的影响,但统观全局,其也有促进传统产业更新换代、转型升级的作用,不能完全称之为负面影响。本部分仅从岗位数量的角度进行考察,故而将其归纳为“负面影响”之列。

岗位减少也有促进产业升级的作用

(一)旧岗位的替代消亡

随着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的出现与发展,其在就业方面的影响不仅仅表现为新岗位的创造,当然也表现为旧岗位的替代、消亡。

本书所讨论的“旧岗位的替代消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出现,对原有传统产业冲击造成的旧岗位的消亡;另一方面是由于现代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代替传统人工劳动的一场生产模式变革,即“机器换人”造成的旧岗位的替代消亡。

具体而言,对原有传统产业冲击造成的旧岗位消亡方面,据职场社交平台LinkedIn(领英)在北京发布《2016年中国人才趋势报告》数据显示,随着科技驱动新商业模式和工业4.0等产业升级拉开序幕,一方面,低技能岗位将消失,而高技能人才供需难匹配。到2020年,全球将会有700万个工作岗位消失,包括一些基础白领和蓝领技工等;另一方面,计算机、数学建筑领域能够创造200万个新的工作机会,因此这中间将会产生500万个工作缺口[8]

“机器换人”造成的旧岗位的替代消亡方面,这是第四次工业革命所倡导的向智能化转型的必然趋势。从世界范围来看,2015年全球机器人使用总量达到160万台,2010—2015年的年均增速超过17%。发达国家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已经开始广泛使用机器人。据统计[9],当前每万名工人使用工业机器人数量(即机器人使用密度)平均为66台,其中韩国的机器人使用密度最高,达到437台/万人,美国、德国日本也能达到300台/万人以上,并且每年还在以5%—10%的速度增长。从我国国内的情况来看,2015年我国机器人使用密度为49台/万人,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近20台。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工厂也都开展“机器换人”项目,如广东省东莞市连续三年每年安排预算资金2亿元,用以资助机械服装纺织电子等行业的企业引进自动化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近五年全市有66%的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其中近50%的企业减少就业岗位10%以上;另外,江苏富士康昆山厂区几年来已经利用机器人替代了约70%的人工生产岗位,将工人数量由11万人削减到5万人。这组数据中的70%的人工生产岗位、减少的6万工人数量即为“机器换人”而造成的旧岗位的替代消亡。另外,随着新业态的发展,马云的不用掏钱包、不用掏手机就能买单的无人超市“淘咖啡”已经出现,虽然这种营业模式会减少超市的导购、日常运营、收银、物流等人员的岗位,但是也不能简单认为就业率会降低,因为在机器识别产品的时候,是存在一定的差错率的,此时需要一定的人工干预,也会衍生出一群其他职业,例如无人便利店的营运维护人员、安保人员、货物失窃追讨人员等。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说,新业态的出现会使得部分职业的就业方向发生改变,而就业率是否会降低,需要进一步研究验证。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从就业岗位数量变化上来看,岗位数量的减少是对就业负面的影响,但统观全局,其也有促进传统产业更新换代、转型升级的作用,不能完全称之为负面影响。本部分仅从岗位数量的角度进行考察,故而将其归纳为“负面影响”之列。

(二)职业缺乏可持续性

平台经济就业最大优点是灵活,其相应弊端就是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平台企业中就业的人员缺乏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当前,许多平台企业的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主要依靠风险投资,尚没有找到成熟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路径,一旦投资中断,难逃倒闭厄运。据创界网的不完全统计,由于同质化严重、盈利模式不清、资金链断裂等原因,2015年,餐饮生活服务、出行、健康教育、旅游、房地产等领域的400多家平台企业关门或被其他企业兼并(部分行业平台企业倒闭情况如表2-6所示)。此外,多数平台企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大量平台本身生存周期很短,或者项目内容转换频繁,加上其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质量保障体系、用户数据保护等方面仍存在风险隐患,这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可能引发企业的公关危机和法律纠纷,对平台的持续运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依托平台生存的就业者。平台企业的这种不稳定性直接导致了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不可持续性,迫使部分平台企业的从业人员如同“零工经济”中的打零工者一样,仅仅是维持生存的手段,毫无保障可言。但这些群体也有自己的诉求,据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的调查发现,对这种工作形态的满意度他们喜忧参半,感到焦虑的部分群体是因为其收入和接单的数量呈正相关,并且接单的不确定性有可能造成每天收入的悬殊差别,所以其仍然希望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清晰的职业发展路线

表2-6 2015年部分行业平台企业倒闭情况

(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创界网相关资料整理。

(三)降低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经济新业态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即在网络环境中基于一定技术基础的商务运作方式和盈利模式。而新的商业模式由于在用工主体、供需主体、服务类型等方面存在不同,其对应的经营模式和劳动用工关系也不尽相同。正如本书论述的“劳动关系多样化”所描述的平台企业的经营模式大体分为平台自营、新型共享、加盟合作、多元混合四种类型,其分别对应的劳动关系类型分为类传统型、去传统型、弱传统型、多元型四种。不同经营模式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关系呈现灵活化和多样化的趋势。如平台自营模式中的神州专车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为传统型的劳动关系;而新型共享模式中猪八戒网的“威客”和平台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个人身份提供劳动,平台对其监管也有限,成为完全脱离传统的合作伙伴关系。加盟合作模式中的京东到家,采取的是“平台+企业+个人”的用工形式,通常个人与加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平台对其有监管义务,成为弱劳动关系。然而劳动关系这种灵活化、多样化的趋势往往伴随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或解除,对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也提出了挑战,并且极易引发劳动争议甚至群体性事件。

近年来,我国平台从业人员劳动关系认定争议案件急剧增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统计,自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该院共受理了140件与“互联网+”有关的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极为典型的案件有118件。这些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上。表2-7是部分平台企业劳动用工纠纷案件的情况及判决结果。通过这些有代表性的新型争议案件可以发现,但凡单纯诉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裁判结果通常支持非劳动关系主张;倘若案件涉及工伤认定或赔偿,裁决结果往往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究其原因,除了裁判机关及裁判人员对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的统筹考虑之外,对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弹性导致不同理解也是主要原因之一。这就对“互联网+”下的劳动关系标准认定提出了挑战。

表2-7 部分平台企业劳动用工纠纷案件情况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整理。

(四)劳动者社会保障面临诸多困扰

由于目前我国社保关系和劳动关系挂钩,平台经济的发展及未来趋势给企业劳动用工带来相关问题和挑战,在社会保障方面,问题和挑战同样不容忽视。如大量从业者缺乏基本社会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热情不高,参保险种偏少(陈云,2016[10])。另外,部分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不稳定影响其持续缴费能力;户籍地的限制加大了平台经济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的难度,这主要是因为地方养老保险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户籍地的限制,即均要有当地户籍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这是劳动力输入省份为防止道德风险制定的,但也成为非本地户籍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的主要障碍。这种户籍政策限制不仅在养老保险中存在,在医疗保险中也普遍存在。另外,在平台经济比较集中的服务业领域,如快递业、移动出行等领域,其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状况不容忽视,其对工伤保险需求量大,但责任认定难。究其原因,目前我国工伤保险设计是以传统的、规范的单位用工模式设计,而新业态企业中大多为新型的用工形式,新型用工形式中的“弱劳动关系”“去劳动关系”等形式的用工与工伤保险制度设计有诸多的不适应。如参保前提、缴费主体、支付责任、取证认定等方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