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T术语又称“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的交货地或交货点(如果双方已约定了该交货点)交给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费用,同时由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因此,CPT的基本含义是FCA价加运费。
同FCA术语一样,CPT术语下的承运人是指任何人,承运人要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
CPT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同样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者多种运输方式。
即便是在海运或内河水运方式下,如果买卖双方约定在货物装上船之前便已交给承运人,使用CPT术语比CFR术语更为适宜。
使用CPT术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费用、风险转移问题(www.daowen.com)
在CPT术语下,卖方负担到目的地的运费,但卖方承担的风险并没有延伸到约定的目的地,而只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在多式联运的情况下,涉及多个承运人,则卖方承担的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
费用的划分是在进口国目的地,即卖方负担从交货地点到约定目的地具体地点的正常运费,一切额外费用由买方负担。装卸费应由买方负担,除非根据运输合同卸货费包括在运费中,由卖方负担。这样,在CPT术语下,风险、费用划分地点不同,也存在两个分界点的问题。
2.CPT术语与CFR术语的异同点
CPT与CFR术语都存在着风险和费用转移的两个分界点的问题,即风险转移在先,费用转移在后。而且,按这两个术语签订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即卖方只需保证按时出运货物,不保证按时到货。
但是应注意,CPT与CFR术语在许多方面有相异之处。首先,适用范围不同。CFR只适于海运和内河水运方式,只能以装运港为交货地点;而CPT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者多种运输方式,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双方可对交货地及交货点加以规定。其次,风险转移地点不同。CFR条件下,风险划分以货物在装运港被装到船上为界;CPT则以货交承运人为界。此外,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以及需提交的单据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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