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贸总协定的全称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是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其宗旨是通过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关贸总协定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缔约之初,关贸总协定共有包括美国、法国、英国、加拿大、中国、印度等国家在内的23个成员国。截至1994年底,总协定已有正式缔约方近120个,缔约方之间的贸易约占世界贸易的90%以上。关贸总协定从形式上看是一个贸易协定,但实际上已成为战后国际贸易领域内的一个国际性组织,它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起被称为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三大支柱。
GATT的宗旨主要通过其职能来实现。其主要职能包括:(1)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尽力消除各种贸易壁垒;(2)协调缔约方之间的贸易关系,解决各种贸易纠纷;(3)根据国际贸易发展的新情况,制定国际贸易的新规章;(4)研究和促进各成员方的经济和贸易的发展。
自1947年到1993年,GATT先后主持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通过协商等手段,解决了多起贸易纠纷,使缔约方之间的关税与非关税水平大幅降低,为规则和规范的实施以及确保缔约方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历次多边贸易谈判的基本情况见表5-4。
表5-4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历次多边贸易谈判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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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5-4的八轮谈判可以看出GATT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及特点:(1)参加GATT的国家不断增加;(2)多边贸易谈判的内容范围在扩大,时间也越来越长;(3)美国在GATT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历次多边贸易谈判都是在美国的提议下进行的,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多边贸易谈判是以美国人名命名的原因;(4)历次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欧洲经济共同体、日本等是谈判主角,也是谈判的主要受益者。尽管发展中国家在总协定中的权益日益受到重视,但它们从中获得的实惠较少。
自1948年到1995年,历时47年中,GATT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作用日益加强。在GATT的主持下,多边自由贸易谈判使得关税税率大幅下降,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和国际贸易的发展。GATT形成了一套国际贸易政策和措施的规章,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该协定缔约方制定和修改对外贸易政策和措施及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主要法律依据。通过GATT主持下的磋商、调解,许多国际间的贸易争端得到了解决,某些矛盾得到暂时缓和。GATT的条款主要是维护发达国家的利益,但对发展中国家维护其自身利益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也逐渐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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