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作为我国未来城镇化的主体空间形态,是“空间组织紧凑、相互联系的城市组成的地域单元”[1]。近些年,我国推出了众多不同层级的城市群发展项目,包括国家自上而下实施的战略区域,如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区等,也包括地方自发构建的城市群发展板块,如苏锡常都市圈、南京都市圈、珠三角城市群等,以及国家和地方共同推动的城市群项目,如武汉城市圈、成渝经济区等。这些城市群多是以地缘与社会经济联系为基础,通过区域空间规划、区域制度设计(如跨区域联席会议、行政区划调整、政策协调与转移支付等治理手段),促进其内部的产业、城镇化、社会认同等一体化进程[2]。不难看出,城市群的制度设计对城市群地缘与社会经济整合起到关键性作用,是我国实施城市群协同发展战略的基础支撑。
如何科学评价城市群制度一体化程度既是一个重要的实践课题,又是一个重要的学术领域。首先,关于城市群制度一体化的科学界定,索恩等(2009)将制度一体化定义为潜在有合作意向的利益主体进行合作的形式与强度[3]。沈建法(2014)将制度一体化理解为城市间的跨界合作行为与制度安排[4]。其次,关于制度一体化的评价方法,实证研究中,学界普遍将制度一体化处理成经济一体化的内在维度,并采用类似于经济一体化评估的评价方法,即将制度一体化概念分解为几个可量化的指标,采用特定模型进行定量测度[5-6]。有鉴于此,城市群制度一体化的评估研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制度分析中可量化的要素是有限的,在城市群治理过程中,量化评估忽略了大量非可量化要素,特别是忽略了城市群制度一体化的政治经济学内涵及制度内部复杂的“权力几何”关系。笔者认为,城市群的空间一体化过程可通过构建制度分析框架来解释[7],同时,可将制度的一体化单独剥离,并建构完整的评估框架及实证方法,可取的评估方法应该是量化分析、结构分析、网络分析与话语分析(discourse analysis)等综合分析方法相结合。本研究在回顾当前国内外城市群治理研究成果[8-11]基础上,提出核心观点:以多层级治理理论作为建构城市群制度一体化评价体系的核心框架,进而依据多层级治理的理论模型,构建城市群制度一体化的理论评估框架与综合实证方法,以期为准确揭示制度一体化的程度与特征提供技术基础。(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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