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清代军民屯田:开垦荒田,恢复农业生产

清代军民屯田:开垦荒田,恢复农业生产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代的军民屯田相关联的地名:威虏坝、东坝西坝、夹山水峡口、金塔坝、户口坝、梧桐坝、三塘坝、大常丰渠、小常丰渠、闰常丰渠、天仓营渠、双树墩渠、夹墩湾渠。清代曾在今酒泉境内大量开垦荒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清世宗雍正即位不久,便下诏在河西地区试行大规模军屯。清代在王子庄分州、毛目分县除招民垦荒外,还利用军士屯田。清顺治初,朝廷制定计兵授田,官给牛具、籽种等有利于军屯的法规。

清代军民屯田:开垦荒田,恢复农业生产

清代的军民屯田

相关联的地名:威虏坝、东坝(东坝乡、东坝人民公社、东坝镇)西坝(西坝人民公社、西坝乡)、夹山水峡口(今鸳鸯池水库坝址)、金塔坝、户口坝、梧桐坝、三塘坝、大常丰渠、小常丰渠、闰常丰渠、天仓营渠、双树墩渠、夹墩湾渠。

明思宗崇祯十六年(1643年)冬,李自成派遣部将贺锦率部西征河西。清世祖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消灭李自成贺锦部后,在酒泉建立政权,当时酒泉沿用明制仍称肃州卫。清高宗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置安肃道,辖肃州直隶州和安西直隶州,金塔隶属肃州直隶州。

清代曾在今酒泉境内大量开垦荒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清圣祖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代朝廷免去甘肃沿边州、县、卫、所来年应纳钱粮。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到乾隆六十年(1795年)的80多年中,肃州在明朝水利建设的基础上,又修建老君坝、石家坝、葡萄渠、中渠、沙子坝、安远坝、老鹳窝、柳树坝、榆林坝、下古城新坝,俱引讨赖河水灌溉。(www.daowen.com)

清世宗雍正即位不久,便下诏在河西地区试行大规模军屯。又招集农民在王子庄、毛目等地大规模屯垦。王子庄州、毛目分县(今金塔县全境)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复苏。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肃州守备曹锡钺在毛目分县屯田,招民35户,新垦坝地9顷80亩,在王子庄分州新垦地4顷54亩。清世宗雍正四年(1726年),总督岳钟琪令肃州通州通判毛凤仪雇佣民工300人,将夹山水峡口(今鸳鸯池水库坝址)凿深劈宽,引水过山,开挖王子庄东坝和西坝,灌溉总面积6.62万亩。雍正七年(1729年),开金塔坝,灌田1440亩;户口坝,灌田1400亩;梧桐坝,灌田360亩;三塘坝,灌田480亩;威虏坝,灌田1500亩。雍正八年(1730年),开天仓营渠,灌田380亩。雍正十一年(1733年),开大常丰渠、小常丰渠、闰常丰渠,灌田1.8万亩。雍正十三年(1735年),开垦双树墩(今金塔县鼎新镇双树子村)附近荒地,开渠8公里,灌田1563亩。清高宗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开垦夹墩湾田1200亩。《乾隆肃州新志·为恭报嘉禾以征国端事》记载:“双树墩自开垦到今,人烟日盛,庐舍加增……昔为旷野远郊,今尽平畴绣陌。”

清代在王子庄分州、毛目分县除招民垦荒外,还利用军士屯田。清顺治初,朝廷制定计兵授田,官给牛具、籽种等有利于军屯的法规。清世祖顺治三年(1646年),改卫军为屯丁,免除军籍,耕种屯地,时毛目城屯田、双树墩屯田、金塔夹墩湾屯田均取得较大发展,过去缴纳的粮草照样缴纳,使“卫军”、“戍军”变成了个体农民,调动了生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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