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方法
(一)教学方法的概念
一般而言,教学方法被理解为实现教学目标的方法和手段。在国内学者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黄浦全认为,在教学活动中,教学方法是引导、调节教学过程的最重要的手段。[1]李秉德认为,“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的总称。[2]王道俊、王汉澜认为,“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办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而共同活动的方法。”[3]王策三认为,“教学方法是为达到教学目的,实现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而进行的,由教学原则指导的一整套方式组成的、师生相互作用的活动。[4]姜大源认为,所谓教学方法,是建立在逻辑自洽的规则系统基础之上的教师传授学习内容以及学生实现学习目标的学习组织措施。关于教学方法的这一普适性定义表明,教学方法涉及一系列的教与学的行动模式、组织形式和实施方式。[5]
就国外学者而言,认为“任何教学方法都是教师的一整套有目的的动作,教师通过这些动作组织学生进行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使学生掌握教学内容,从而达到教学目的。”[6]教学是须采用多样的方式展开的:教师提问,儿童回答;或者儿童在小组里互相讨论,然后向全班报告等等。在教学情景中,教师和学生的这种为了教与学而展开的活动方式谓之教学方式(教学方法)。[7]
尽管国内外学者对教学方法的定义有所差异,但基本思维方式是一致的,即认为教学方法受一定的教学思想的制约,受一定的教学目的的指导,并有助于目的的实现;其次,教学方法能够体现教学活动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特别是教师、学生、内容之间的关系;第三,为了实现人们所制定的目标,总是要借助一定行为操作。[8]
(二)教学方法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以将教学方法分为不同的类型。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根据教学方法实施主体的分类
“教”的方法与“学”的方法按照实施主体的不同,教学方法分为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属于教法的有:讲授、演示等等,属于学法的有:听、记、练习、观察等等,可以看出,这种分类方法看到了教法与学法的区别,但未能看到二者之间的联系。
因此,学者们在“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下,从“学”的方法的分类导出与之相应的“教”的方法,即模仿的学习方法→示范教学方法;抽象概括的学习方法→概括教学方法;解决问题的学习方法→求解教学方法;逻辑推理的学习方法→推理教学方法;总结提高的学习方法→反馈教学方法。这种分类法则将学法与教法有机联系起来,避免了两者的分割。
还有学者根据教和学在不同的教学活动中地位与作用,将教学方法分为:
教师中心的学习方法,如讲授、提问、论证等。此时师生的语言交流是单向的,即从教师到学生。
师生相互作用的学习方法,如班级讨论、小组讨论、学习等。这种方法分利用学生之间以及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信息交流,对于认知领域较高水平的学习(分析、综合、评价)和所有情感领域的学习特别有效。
个体化的学习方法,如程序教学,单元教学和计算机教学。这类方法适应学生学习的不同速度,有规则地、及时地提供反馈信息以促进学习进程。
2.根据教学方法所属的不同层次的分类(www.daowen.com)
对我国教学理论中各种各样的教学方法进行分析、比较和概括,可以发现,教学方法具有三个层次:
(1)原理性教学方法。其最大特点是为具体教学方法提供理论指导,本身不具有操作性。
(2)技术性教学方法。诸如讲授法、讲述法、讲解法、讲演法、谈话法等等,每一种方法都适用于学校各科目或几个科目的教学。
(3)操作性教学方法。这是具体到学科中各自具有的特殊教学方法,如劳动技术课的工序教学法、外语课的听说教学法等,它只适用于特定科目教学,具有与各科目的教学内容相结合的基本固定的程序和方式,教师一旦掌握便可立即操作应用。
3.根据掌握知识的基本阶段和任务的分类
苏联传统教学论中对教学方法就是这样分类的,主要包括三类,即保证学生积极地感知和理解新教材的教学方法;巩固和提高知识、技能和技巧的教学方法;学生知识、技能技巧的检查。
4.根据教学方法的形态分类
这是我国教学论中常用的一种分类,它以学生认识活动的不同形态作为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语言传递为主的教学方法(包括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等);直观演示的教学方法(包括演示法、参观法);实际训练的教学方法(包括练习法、实习法、实验法);情境陶冶的教学方法。
5.根据学习的不同结果分类
根据学习的不同结果,可以将教学方法分为使学生获得明确观念的教学手段;提出新的或不同材料的教学手段;告诉学生怎样做的教学手段;影响或改变态度、思想、鉴赏力的教学手段;使学生产生安定感的教学手段;激发动机的教学手段;评价或测定的教学手段;激起、引导或缓和感情的教学手段。
6.根据学生认识活动的特点(思维活动的再现性和创造性)分类
这是苏联对教学方法所做的一种分类,它将教学方法分为图例讲解法(也称信息接收法);复现法;问题叙述法;局部探求法;研究法。
7.根据活动过程的分类
教学活动的过程主要有引起、调整、控制三个因素,教学方法可相应地分为三大类:教学认识活动的组织和进行的方法(知觉、逻辑认识、实习);刺激和形成学习动机的方法(兴趣、责任);检查方法(口头的、直接的、实际操作的)。
此外,依据教学方法形态的分类:按照教学方法的外部形态及其学生认知活动的特点,把教学方法分为五类,即以语言传递信息为主的方法、以直接感知为主的方法、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方法、以欣赏活动为主的方法和以引导探究为主的方法。以学生认识活动的不同形态为依据,分为四大类:以语言传递为主的方法(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以直接知觉为主的方法(演示法、参观法);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方法(练习法、实验法);以陶冶为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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