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福建: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助力一带一路的发展

福建: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助力一带一路的发展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合作潜力巨大。要进一步推动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产业、贸易、投资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为“一带一路”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对企业的支持政策,对企业拓展“海丝”沿线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一定程度的财政补贴,鼓励福建企业“走出去”投资兴业。

福建: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助力一带一路的发展

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合作潜力巨大。要进一步推动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产业、贸易、投资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大力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为“一带一路”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合作平台功能建设

1. 加强通道设施建设。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核心港区、集装箱码头建设,着力完善港区航道、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调整港区功能定位,促进港口整合转型,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深化同港同策,实现各大港区特色发展。对照其他省市做法,对港口资源开发利用和资金安排予以政策支持,如:在港口用地上,进一步研究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在海域使用上,实施先征后返政策并加大返还力度;在资金安排上,研究出台费改税后港航建设项目融资平台。完善对外区域陆路大通道建设,尽快打通以泉州、西安、昆明为等边三角形的陆上大通道,推动闽粤经济合作区交通一体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工信部在福建增设互联网国际出口,大力推动泉州国际业务出入口局设立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项目。

2. 强化平台载体建设。善用国家和福建已搭建的经贸合作平台,吸引更多国家和地区客商参会,大力增强引资引智实效;充分利用亚投行与丝路基金的融资便利,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合作项目。积极推动高新区、产业园区、涉台园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陆地港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建设和功能提升,吸引更多的“海丝”沿线国家来福建投资兴业。深化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马尾海产品交易市场等海洋经济合作平台建设,推动马尾东盟水产品交易中心在东山县设立分中心或办事处。

3. 巧用政府外事平台。根据对外交流合作的实际需求,加强制度建设,实施导向明确的区别管理,优化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管理,妥善处理好因公出访、对外交流受限问题,发挥好政府搭桥、企业唱戏的作用。善用地方外事,做强民间外交,组织各类行业、社团、协会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华侨华人社团、行业协会、工商团体、知名人士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发挥好“中国福建周”、缔结友好城市等活动平台功能。借助联合国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这一国际性平台,加强与联合国各组织机构的紧密联系,当前要充分发挥由泉州工商界发起成立的联合国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工商理事会的功能作用,积极开展与东盟、中东城市的物流和农业等项目的互利合作。

(二)扶持引导企业“走出去”

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鼓励企业“走出去”投资办企业和建营销网络的政策措施,提高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走出去”的比例。推动银行业同步“走出去”, 在投资项目较多的“海丝”沿线国家设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提供更灵活用汇和结算便利,满足融资需求。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对企业的支持政策,对企业拓展“海丝”沿线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一定程度的财政补贴,鼓励福建企业“走出去”投资兴业。

2. 完善协调服务机制。积极向上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类似“国际开发合作署”的机构,协调金融、财政、外交等部门,统筹指导企业“走出去”,提供相关国家在对外产业合作方面的政策与法律保障背景,以及人文、自然环境、金融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背景资料,为资本与技术输出保驾护航。在省级层面构建“海丝”沿线国家投资商贸资讯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走出去”项目统筹协调和监管服务机制,可由商务、外事部门牵头组织法律、金融、外经、营销等领域的专家形成“走出去”专业咨询服务团队,帮助“走出去”企业了解并充分利用政府出台的顶层设计和扶持政策;加强对“海丝”沿线国家的地区安全、政局变动、投资风险和文化宗教等系统研究,做好风险发布和预警防范;在外向型企业中开展“走出去”情况问卷调查,收集汇总其投资经营的困难与问题,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3. 实施“走出去”本土化战略。着力推进境外经济合作园区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开展优势产能国际合作,探索创建集群式“走出去”国际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境外投资从单纯出口贸易向投资贸易相互融合方向转变,从单一项目向园区化转变。同时,借用海外华商力量,通过入股等合作形式,合理运用华侨华人开设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专业中介机构的评估与应对能力,以此推动海外园区及企业的健康发展,如积极策划侨商与民商联合创业区、建立海外华侨华人杰出青年联络平台。对福建峰亿轻纺有限公司通过“走出去”在柬埔寨投建服装生产基地并成功实现转型升级等典型成功事例,要积极宣传。同时要引导福建省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发电设备、环保设备、物联网等先进制造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推动福建省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转型。

(三)着力打造国际化城市

1. 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完善软硬环境建设,围绕外国人的生活需求,从信息、环境、人文等细节入手补齐短板,如街区路标、功能指示牌实行“双语双牌”标识,旅游景区提供不同语种的无线电导游解说,组织编写并在互联网知名搜索引擎上提供上传福建城市及旅游景点的英文介绍和英文地图;依据外国人通行生活习惯按照国际惯例提供公共服务,打造国际化生活小区,营造国际化生活氛围等。以国际化视野培育城市人文精神,广泛开展对外窗口单位的国际化文化教育和培训,增强市民国际交流交往能力,营造开放包容友好的良好氛围及人文环境。

2. 塑造福建特色的城市品牌。借鉴新加坡首尔深圳等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找出各个城市形象的核心亮点,加强城市国际形象设计,包括:市徽、市歌、城市口号、城市标志人物、城市碑、城市吉祥物、市花、市树、市鸟、城市标准色等整体设计,塑造特色城市品牌。推动各地城市国际形象推广工程,支持实施“海丝历史文化新名城”“古城文化复兴”和“古港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建设“一馆多区”的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流展示中心,积极在国际舞台上发出“声”,展现“影”,展示“形”。 开展更广泛的国际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领事馆、国际商会、国际行业协会等入驻福建,争取承办更多知名展会、高端论坛和国际赛事,不断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经济、文化品牌活动。

3. 建立互动联动的引智体系。近年来,广东通过开设首个国家级留学报国基地和首个国家级海归创业学院、创建海归创投联盟(深港)、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等,整合政策支持、创客基地、创投机构和专家导师等各方资源,为海内外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搭建国际性、多元化、高效率的投融资服务平台,有效激发了海归创新创业热情;武汉通过举办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交流会,推动武汉及长江中游城市群知名企事业单位与人才、人才与科技项目的有效对接,促进更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中部地区创新创业。要学习借鉴广东、武汉经验,发挥好福建省及各地留学生同学会(或归国创业人员联谊会)平台交流作用,将其提升发展成为集高端论坛、创业大赛、创业学院、创业基会、创新创业园区等为一体的引智引资体系。同时,要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工作力度,依托英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闽籍社团挂牌成立“福建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点”,推动海外人才与福建产业人才需求、海外高新技术项目与福建资本、产业的有效对接。

(四)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 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清理各地政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商务、金融、财政、海关、国检、税务等多部门联动的外经贸发展促进体系,提升出口退税、检验检疫、口岸通关等方面的服务水平,构建更加开放的经济新体制,形成“海丝”核心区统一开放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2. 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拥有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3块国字号牌子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目前仅有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建议参照福州新区享有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开发建设步伐。漳州是福建省唯一入选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地区的城市,建议下放相关管理权限,以利于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探索与“海丝”沿线国家投资合作新模式,做好相关政策先行先试工作,如:积极探索漳州产业园区和新加坡裕廊工业园的交流合作;探索在常山开发区设立福建—东盟经贸合作产业园区;与有关国家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等。

3. 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泉州既是“国家级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又是“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现有民营工业企业10万多家和上市企业近100家。当前要加快推进海陆丝绸之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中银—泉州丝路基金、兴业—海丝文化旅游基金、海陆丝绸之路工商企业发展基金的落地工作,发挥在海陆丝绸之路建设的金融支撑作用;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经验,积极探索一系列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对接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城和实体经济、金融对外合作的做法和经验并在福建全省推广。外资私募基金是未来融资的重要渠道,也是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建议学习重庆的做法,抓紧申请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结汇投资便利化试点,吸引庞大的华侨华人资本助推“海丝”核心区建设。

(五)继续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

1. 促进双边经贸合作提质增效升级

当前福建与东盟都面临着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契机。随着“海丝”核心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双边的经贸合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单纯追求规模增长的水平上,必须本着集约型增长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积极追求向质量和效益转变,即实现提质增效升级。

(1)大力优化双边贸易结构。一是大力发展产业内贸易,扩大福建与东盟贸易规模的同时形成产品的差异化发展,以相互依赖去替代相互竞争。二是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合作,提升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同时重视产品品牌塑造,从而增强福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三是积极扩大自东盟进口,拓展双边良性贸易。顺应国家调整对外贸易结构和促进进出口平衡的要求,加强与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三国的科技合作开发,进口技术含量高的电子信息类产品,提高整体科技实力;继续扩大对原油、成品油、木材矿产和原材料等东盟优势产品的进口,促进双方贸易持续、健康发展。

(2)进一步相互开放服务贸易领域。服务贸易有望成为今后双边经贸发展的新引擎。应通过BOT、合资、合作等方式,大力发展港口、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承包。在巩固普通劳务的同时,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开拓劳务合作的新领域,实现劳务由低级到高级、由量的扩充到质的提高的转变。充分发挥福建区位优势,加强福州、厦门等港口与东盟大港口的合作,创造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双向物流。积极争取福建重点城市列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建立与东盟各国之间货币的直接结算,构建面向东盟的区域金融结算体系。

(3)推进招商引资方式的创新。一是产业链招商。重点围绕汽车、石化、电子信息、船舶纺织等产业的产业链关键缺失环节,精准开展对外招商,引进外资项目,促进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将产业做大做强。二是委托招商。积极对接联系境内外有实力的社会招商机构和境外跨国公司,利用其丰富的投资客户网络资源优势,开展针对性强的招商项目推介。三是联合招商。加强省、市、县商务部门的三级联动,积极拓展联合招商; 加强与省直行业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招商。

(4)支持福建企业扩大对东盟的投资。选择政局稳定、投资环境较好、经贸合作基础好的国家,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和实力的企业到东盟投资,特别是推动机械、电子、轻纺等一批有成熟技术和富余生产能力的企业到东盟投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并带动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等出口。积极拓展与东盟在原材料生产、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发展一批资源能源开采加工型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自主品牌企业和有条件的企业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市场成熟、辐射力较强的国家投资设立研发、分销、品牌连锁店等营销网络,实现深度开拓。

2. 实施差异化产业合作

由于东盟十国在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规模、产业特点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因此在与东盟国家的合作中要根据不同国家的特点分层次、分产业进行合作。

(1)在与新加坡的合作中,福建可以依托新加坡高科技产业集群的产业链,进行科技研发合作、生物医药、信息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另外,新加坡服务业较为发达,在金融、物流、医疗、教育等领域具有竞争优势,而福建正处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福建可以重点引进新加坡的服务业,加强现代物流、金融、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流通、健康服务、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合作。

(2)在与马来西亚和泰国的产业合作中,由于马来西亚和泰国在互联网、汽车制造、电子电器产业方面比较发达,福建可在电子商务及互联网产业、电子电器、智能手机等产业、汽车零部件及其配套产业等方面与其合作。此外,泰国在土地、水源、食品加工等方面具有优势,已经成为亚洲最成功的食品出口国之一。泰国政府比较重视食品加工、橡胶产品、农产品贸易中心、生物技术及建立冷藏库等方面的建设,而福建很多企业都具有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可以积极寻求与泰国合作和投资的机会。

(3)在与印尼、菲律宾的产业合作上,要深化双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农业合作、海洋领域合作和能源投资合作。目前,印尼和菲律宾都在扩大基础设施建设,而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福建企业应该要加快对其投资的力度。另外,对于作为传统农业国家的印尼和菲律宾,福建应该加强与其农业领域包括林业渔业养殖和捕捞等方面的合作,支持福建企业在境外设立农业生产基地,并参与海外农产品物流体系合作建设。此外,能源合作是福建与印尼经贸合作新的增长点,印尼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合作伙伴。目前福建液化天然气项目已成为两国间一个战略性合作项目,双方应在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领域以及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方面加强合作,逐步创造共同受益的能源发展环境,实现双方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东盟其他国家(越南、文莱、缅甸、老挝和柬埔寨) 具有优质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市场还处于待开发阶段,而福建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面料、鞋帽等方面有过剩的技术和劳动力,因此双方合作发展潜力巨大。福建应鼓励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将低附加值、过剩技术的产业转移到东盟较低层次的国家,在东盟国家设立机械装备的制造工厂,在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开发等方面进行合作,与当地厂商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拓宽国际间产业分工格局,取长补短,推动福建省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3. 创新合作模式

产业链与价值链的构建需要依托载体平台,需要以重要节点港口和安全高效的运输通道,实现互联互通的无缝对接。跨境经济合作的主要模式有4种:

(1)境外工业合作园。依托港口及其临港工业园区进行产业合作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佳合作模式。福建企业在柬埔寨建设的中柬工业园和在印尼建设的中国冶金工业园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2)境外生产基地。福建优势农渔业企业可以赴营商环境稳定的马来西亚、印尼、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建设渔业养殖与加工基地和现代绿色农业示范基地。比如,福州宏龙海洋水产有限公司在印尼收购的金马安的综合渔业基地、福建华农投资有限公司和漳州柏森农业发展公司在柬埔寨的粮食蔬菜水果现代产业基地项目,推动双边在果蔬冷藏、加工、生产配套等方面的合作。

(3)采用并购相互持股模式。1998 年和2002 年福州港务局分别与新加坡港务集团合资营建福州青州集装箱码头、江阴港集装箱码头。2013年福州港务集团与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签署了加强福州港集装箱深水码头深度合作的有关协议。2015 年5—6 月,厦门港、福州港管理局分别与马来西亚最大港口巴生港签订友好港合作协议,将在港口建设、运营、信息技术、招商引资等方面进行合作。

(4)跨境经济合作区模式。在两国边境接壤地区设立跨越国境线的经济合作区。虽然福建与东盟国家没有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条件,但是可以加强福建自贸试验区与东盟国家港口经济特区的跨境经济合作。中国(福建) 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东南亚国家的海洋合作持续深化,在海产品交易平台建设、金融支持、远洋运输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4. 加强海洋渔业深入合作

(1)海洋渔业水产品经贸合作。一方面,福建与东盟主要渔业国家海洋渔业资源禀赋各有特色和专长,加强福建与东盟国家水产品贸易流通,建立水产品贸易协调机制, 双方能够实现优势互补。福建要对现有优势出口品种保持稳定出口,同时要针对国际市场需求,培育新的精加工产品,进一步开发东盟乃至海外市场。另一方面,福建要重视产业链建设,推动养殖、加工、出口一体化,在加工示范园区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创建渔业品牌,进一步提高在对外贸易中的优势持续性。除了产品“走出去”,福建也要利用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优势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实现企业“走出去”,鼓励渔业企业到东盟国家建立养殖和加工基地。

(2)海洋渔业科技交流与合作。通过养殖企业、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原料加工企业之间的引进来、走出去,广泛开展福建与东盟各国的海洋渔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另外,通过阶段性的组织水产企业到国内外参展或举办形式多样的展览会、推介会,并吸引相关企业以及媒体和政府部门的参与。福建长期举办中国(厦门)国际渔业博览会、福建渔博会等相关展会,在促进与东盟的海洋渔业科技合作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还可以依托已经成立的海交所,举办渔业科技论坛,进一步推动福建与东盟渔业国家海洋渔业科技的交流与合作。

(3)远洋渔业资源开发的合作。福建应将远洋渔业作为同东盟各国海洋合作的重点,在2015年出台的《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措施的通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扶持更多企业参与发展远洋产业,通过与东盟各国发展渔业合作,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渔业资源的分享, 共同合作开发海洋渔业资源,在合作中获得实惠,从而推动福建海洋产业的发展。福建一方面要积极开发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等公海渔业资源, 发展大洋性渔业。另一方面, 要进一步拓展包括东盟各国在内的主要入渔国渔场,巩固提升过洋性渔业,着力推进与东盟各国海上合作基金项目、远洋渔业基地建设。

(六)统筹推进福建自贸区对接“海丝”核心区

福建应将自贸区的建设与“海丝”核心区建设等统筹推进、有机结合,探求政策叠加效应,在更高水平的开放条件下建设新福建。(www.daowen.com)

1. 理顺福建自贸区和“海丝”核心区的关系

福建自贸区建设要顺应发展趋势,找准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切入点。比如,强化物流功能,完善多层次、开放性、社会化的物流配送体系,主动融入“一带一路”要素流动的载体体系;重点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深化“一带一路”对外开放的重要功能载体;打造投资贸易便利内陆开放高地,强化“一带一路”要素集聚、产业聚集功能。更重要的是,自贸区建设应探索区域开发开放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结合的互利共赢合作新模式、新机制、新办法,可从探索构建联席会议制度和政府间合作平台、建立跨国合作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重塑国际间产业发展合作模式等方面发力。

2. 协调推进三大片区建设

建议三大片区按“统一名称、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福建自贸区建设。同时,建立三地政府部门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对接平台,形成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解决自贸区建设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厦门、福州、平潭三地虽同属于一个自由贸易园区,但各地都有各自的发展条件与资源禀赋,在一些细分的产业类别中仍具有自身的比较优势。因此,全省应统一布局,根据各地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战略措施和产业合作政策,探索不同层次的产业互补分工与合作路径,在贸易互补性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布局和有效的竞争机制,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果不断扩大。福州片区在“一带一路”上做重要支持,借助“海丝”门户地位打造成为中国对东南亚(东部沿海)的对外窗口;厦门主推现代服务业,打造东南航运中心;平潭的定位是对接台湾。

3. 拓展两岸产业发展的新空间

“一带一路”建设将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心由太平洋转向欧亚大陆和东盟及印度次大陆,其影响力最终也将延伸至中东、西亚和欧非两洲。中国台湾对中国大陆、美国、日本和东盟等地的贸易总额超过90%。因此,对于两岸经贸合作而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显得更重要。福建自贸区的最大特色是对台,应进一步拓展两岸产业发展的新空间,或可增强台商在两岸和东盟之间要素及市场转移的便利性。具体而言,两岸可以启动调研、交流学习、人才培养、海外投资等多方面合作。比如,大陆尤其是福建应启动部分科研和教育经费,鼓励两岸学者合作下南洋搞调研,鼓励两岸学生一起到南洋交流与学习。同时,福建高校可针对“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开设相关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以全额奖学金鼓励台湾相关科系学生来大陆深造;由大陆设置南海风投,鼓励两岸企业家携手建设海上“丝绸之路”。

4. 有效放大自贸区溢出效应

围绕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积极开展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开放合作先行先试,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优化境外投资管理流程,争取放宽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资质限制,进一步在简化境外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对外担保等外汇管理手续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加快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形成区内区外联动发展的局面。

5. 争取设立自由贸易港

积极探索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对标国际贸易通行规则,探索在贸易、投资、金融、人员往来、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实施更加便利的制度,实施更高标准的贸易监管制度。

(七)进一步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人文交流

1. 构建政府间交流合作机制

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政府建立常态交流机制,互设办事机构,推动双方或多方政府间开展合作。推动建立“海丝”城市联盟,争取在福建设立城市联盟秘书处。加强新型智库的建设,积极开展“海丝”学术研讨和政策研究,进一步整合博物馆、学术机构等相关资源,推动建立“海丝”国际文化交流展示基地。推动成立“海丝”多边商务理事会,在福建设立联络办公室,建立多边商务合作机制。

2. 拓展民间交流合作窗口

积极争取参照赴港澳台个人游的政策,率先实施赴东盟个人游政策。推进出入境管理机制创新,便利“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人员往来、居留和营商活动。积极拓展与东盟等地区科教文卫体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推动建设一批经济效益高、社会影响大的人文合作项目。

3. 扩大闽台人文交流交往

加强祖地文化、民间文化交流,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载体建设,弘扬中华文化。扩大“海峡论坛”品牌效应,深化两岸民间基层交流合作。构建两岸直接往来主通道,强化福州、厦门、泉州在两岸空中直航中的中转功能,进一步方便两岸人员往来。

4. 打造“海丝”旅游品牌

一是推动跨境旅游合作。可借助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平台、万里茶道旅游联盟等实施跨境旅游合作行动,实现跨境旅游合作,增强区域旅游整体竞争力,推动沿线国家和省市加强交流合作。二是制定便捷的旅游政策。福建可与“海丝”沿线省市共同协商制定系列便捷旅游政策,具体包括: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口岸实施部分国家公民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基础上,争取将过境停留时间延长至144小时,免签人员的活动范围扩大至全省。三是实施品牌营销。福建应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海丝之旅”国际旅游品牌的建设管理和联合推广。在统一品牌形象、联合产品推广、合理网络营销、共拓渠道开发、完善合作机制上形成合力。四是推进“互联网+”智慧旅游建设。具体内容包括:建设福建“海丝”国际旅游信息系统;建设福州、厦门、武夷山、龙岩、泉州等智慧旅游城市;建设武夷山、鼓浪屿、清源山、碗礁一号等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福建国际旅游电子商务系统等。五是打造旅游精品。福建可重点打造世界侨乡、人文海峡、钻石海岸、妈祖圣境、清新茶乡等五大“海丝”旅游品牌。福建省旅游局可以联合全国各省市或部分区域,共同改建、提升、新建一批“海丝”旅游线,包括:海丝世遗之旅、万里茶路飘香之旅、寻根乡愁之旅、重走郑和下西洋海上丝绸之旅(邮轮)等,促进区域旅游线路精品化。

(八)积极探索“海丝”核心区的金融支撑

1. 完善联动机制,打造“海丝”金融生态圈

建立地方政府及有关金融监管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金融支持“海丝”核心区建设的有关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构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及时发布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和有关管理服务信息等,实现信息交流共享常态化、规范化,提高信息交流共享效率。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企业交流平台,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

2. 深化区域金融合作,推进金融业开放

大力推进金融机构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的双边、多边合作,吸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来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地区总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外或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支持福建省内有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到“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促进金融交流合作。积极争取亚投行、丝路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东盟基金等投向“海丝”核心区建设项目。

3. 统筹各项资金,畅通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的引领带动作用,统筹财政资金、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亚投行等各类贷款资金,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企业在海外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探索建立面向港澳台和东盟企业的股权交易平台,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为载体,以服务两岸企业为基础逐步拓展到服务“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企业,为福建、港澳台以及东盟的企业创建一个高效、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渠道。

4. 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推动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行业龙头企业“走出去”的贷款进行风险补偿。推动建立境外投资贴息制度,扩展优惠贷款和贷款贴息的规模和范围,优先资助有利于转移过剩产能的项目及对省内产业结构调整有带动作用的投资。成立专业融资担保公司,在绩效考核、资本金补充机制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引导其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担保。探索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征信系统合作,加快建立独立反映沿线国家和地区相关金融信用活动的征信系统。

5. 依托区域特色,加快金融创新发展

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为契机,提升福建金融业对“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深化闽台金融机构的双向互设和业务合作,搭建省内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来闽开展业务的台资银行的合作交流平台。发挥作为海洋经济试点省份的优势,探索设立海洋金融合作平台,共同设立海洋产业发展基金等,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合作。

(九)强化“海丝”核心区建设的科技支撑

“海丝”核心区建设,应努力提高科学技术在其中所占的分量和比重,增加其科技内涵,充分发挥和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努力争取架设起一条 “科技海丝”。

1. 打造面向“海丝”核心区建设的科技研发与服务力量

尽管在闽的国家级科研力量并不十分雄厚,现有的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和海岛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机构,以及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等高等院校,都各具明显的科技优势和特长,成果丰硕且契合“海丝”核心区建设方向。因此建议,借助和依托这些国家级团队,结合福建相关省级和各市级特色科研团队,打造一支侧重于面向“海丝”核心区建设的科技研发服务优势力量,有组织、有协调、有分工、有合作地开展“海丝”科技研发、科技服务和科技交流合作。建议从福州、厦门、泉州或平潭中选择1—2个地方,规划建设1—2个“海丝”科技园区或“海丝”科技基地,并积极争取和主动对接科技部以及其他国家部委有关“一带一路”的计划、项目和资金,实行特殊的“海丝”政策,集中发展“海丝”项目。

2. 建立“海丝”核心区的科技交流合作组织体系

福建“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国内外影响力。鉴于“6.18”的参展项目与福建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的内容和需求相近,且科技内涵也较高,因此建议升级改造“6.18”为“海丝”项目成果交流交易平台。依托福建现有基础条件,吸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相关机构,并争取联合台湾相关机构,分别出资出力,创办一个社会化甚至国际化运作的“海丝”科技交流合作中心。着手牵头建设“海丝”信息网络总平台,组织协调相关机构分工建设各自“海丝”专业信息子平台,及时传递有关“海丝”事务的最新信息和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同时组织协调相关机构,按历史、文化、海洋、科技、商务、投资等领域分工建设“海丝”系列专题数据库,并集中在信息网络总平台提供检索查询服务。

3. 设立一个“海丝”科技交流合作基金

建议以省财政拨出部分资金为基础,吸引境内外社会资金参与,设立一个社会公益性的“海丝”科技交流合作基金,以国际规则运作,用于资助境内外有关机构和人员开展“海丝”科技交流合作,并奖励取得重要成果或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

4. 优先从福建优势科技领域开展“海丝”科技交流合作

建设“海丝”核心区、开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地区科技交流合作,首先应该考虑我们能给对方什么,能为对方带去什么好处。因此,首先应该把福建自己的科技优势展示出来。目前福建在海洋科技、新材料科技、先进制造和装备制造技术、电子信息技术、食用菌技术、水稻种植技术等领域具有比较优势,易于开展交流合作且有传统和经验,建议福建可优先在这些领域重点开展“海丝”科技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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