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在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的新时代,面对复苏乏力的全球经济形势,纷繁复杂的国际和地区局势,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精神更显重要和珍贵。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参加2013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时强调,铺就面向东盟的海上丝绸之路,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战略支点,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是一项造福世界各国人民的伟大事业。
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明确提出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按照规划,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重点合作方向是打造从福建沿海港口南下,过南海,经马六甲海峡向西至印度洋,延伸至欧洲的西线合作走廊;从福建沿海港口南下,过南海,经印度尼西亚抵达南太平洋的南线合作走廊;同时,结合福建与东北亚传统合作伙伴的合作基础,积极打造从福建沿海港口北上,经韩国、日本,延伸至俄罗斯远东和北美地区的北线合作走廊。
2015年11月,经福建省政府授权,福建省发改委、外办、商务厅发布《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提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建设将以泉州市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福州、厦门、平潭等港口城市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三明、南平、龙岩等市为海上丝绸之路腹地拓展重要支撑,充分发挥福建各地的地缘、人缘、历史文化及对外开放、产业发展等优势,强化沿海港口城市的支撑引领作用和山区城市的承接拓展作用,合理确定重点合作领域和区域,形成整体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的新优势。
2016年1月,泉州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率先制定了《泉州市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行动方案》,提出近、中、远期目标,布局实施6个努力方向和10个行动计划,致力于在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中发挥先行作用和重要支撑作用,建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基点城市和开放门户。
2016年11月,福州市委、市政府发布《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提出在3年内集中实施10大重点任务和一批重点海洋经济项目,确保到2020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7000亿元;到2025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三分之一。此外,《方案》还确定了7大发展定位和10大重点任务。
十九大报告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经济建设和全方位外交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博鳌论坛时进一步强调:“我们秉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把‘五通’[28]落到实处,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使‘一带一路’惠及更多的国家和人民。”福建作为“海丝”的重要起点和发祥地,作为“海丝”核心区,应当充分发挥优势,先试先行,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2018年5月22日,福建省“海丝”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叶飞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几年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以互联互通为例,福建整合优化沿海岸线资源,集中力量打造核心港区,建成万吨级以上泊位171个,已具备停靠世界集装箱船和散货船最大主流船型条件;强化了福州、厦门“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功能。经贸合作也是福建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一大亮点。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福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达3601.2亿元人民币,增长了15.2%。而截至2017年底,仅在商务部门备案的福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和境外分支机构已达2533家。中方协议投资额达266.4亿美元。
2018年6月5日,福建省政府根据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福建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的函》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发布《福建省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实施方案》,再次提出要继续努力把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成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区、创新引领示范区、开放合作示范区和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先行区,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提供强大支撑,并就这一目标提出了五大重点任务。
任务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要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新机制,到2020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创新型企业达到6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发展壮大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到2020年,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R&D)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此外,要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与运用机制,着力吸引培养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www.daowen.com)
任务二:推进“海丝”核心区创新发展试验
培育发展一批新产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到2020年,福州片区实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700亿元,年均增长21%;厦门片区实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年均增长15%;泉州片区实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400亿元,年均增长15%。此外,还要攻克转化一批新技术、构筑提升一批新平台、融合催生一批新业态、推广应用一批新模式,并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和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提升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创业园建设。
任务三:构建“海丝”协同创新网络
共建国际科技创新平台,到2020年,投入运行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10家以上;开展科技产业园区合作,到2020年,在外设立和共建科技园区10家以上;深化科技人文交流,到2020年,培训沿线国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000人次以上。此外,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沟通,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社科院建设高水平的“海丝”研究机构;推进国际海洋科技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海洋研究开发、海洋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安全救援等领域的合作等。
任务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特区
要构建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体系,采取财政奖补、创业投资等方式,积极推动孵化服务模式创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运营;同时,积极融入全国技术交易网络体系,强化与国家技术转移各区域中心间的联络与协作,到2020年,技术市场交易总额累计达300亿元以上。此外,要建设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网络,加强与中国—东盟、中国—南亚、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协作网络的合作,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与沿线国家合作,建设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等。
任务五:深化两岸科技交流合作
要深化闽台科技产业合作;要共建闽台创新合作平台,鼓励两岸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共同在闽设立两岸合作研发机构,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此外,继续推动闽台科技人才交流,并发挥福州作为台湾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的积极作用,持续推动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同时,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落实在闽台湾青年同等享有各类创业项目扶持、科技创新、生产经营场所和住房租金补贴等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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