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关税种类及执行政策的分析介绍

关税种类及执行政策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口税是关税中最主要的税种,若不特指的话,关税一般指的就是进口税。它是一国海关征收关税及实施关税政策的依据。前者是海关征收关税的各种规章制度,后者则包括税则号列、货物分类目录和税率三个部分。

关税种类及执行政策的分析介绍

(一)按商品的流向分类

按商品的流向分类,关税可分为进口税(Import Duties)、出口税(Export Duties)和过境税(Transit Duties)。

1.进口税

进口税是指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这种进口税在外国货物直接进入关境或国境时征收,或者外国货物由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仓库等提出运往进口国的国内市场销售,在办理海关手续时征收。

进口税分为普通关税和正常关税。其中,正常关税又称最惠国税(MFNT),适用于从与该国签订了含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二战”以后,大多数国家都加入了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或签订了双边或地区贸易协定,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享受最惠国关税,因此正常关税税率通常是指最惠国待遇关税税率。普通关税税率远高于最惠国税率,表4-1中国部分商品当前的关税税率可说明二者之间的差距。

表4-1 中国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单位:%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9年海关税则。

进口税是关税中最主要的税种,若不特指的话,关税一般指的就是进口税。征收进口税会引起进口商品在国内的销售价格的提高,从而导致国内相关产品供应量的增加以及对进口商品需求量的减少,因此进口税在限制外国商品进口、保护本国生产和市场方面具有明显的作用。一般来说,进口税税率越高,其保护程度就越高。

专栏4-1

海关税则

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指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以及对进口、出口的应税商品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它是一国海关征收关税及实施关税政策的依据。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海关征税规章和关税分类表。前者是海关征收关税的各种规章制度,后者则包括税则号列、货物分类目录和税率三个部分。

海关税则可以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两种。前者是指一个税目下只有一个税率,对来自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商品采取无差别待遇;后者是指一个税目下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品采取不同税率的差别待遇。在现代国际贸易政策的发展过程中,有单式税则向复式税则转变的趋势。

如果海关税则中的关税税率是由本国政府自主地单独制定,并有权加以变更,则称为自主税则或固定税则。如果关税税率需要与其他国家通过贸易谈判,并以条约或协定的方式加以确定,则称为协定税则(Conventional Tariff/Agreement Tariff)。例如,中国从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进口的货物就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在通常情况下,协定税则的税率总是低于自主税则的税率。

2.出口税

出口税是指出口国海关在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时对本国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目前大多数国家对一般的商品出口并不征收出口税。那些征收出口税的国家,其主要目的包括:增加财政收入;保证国内生产,如针对某些出口的原料征收出口税以保证国内相关产业的原材料资源供给、限制外国跨国公司在国内低价收购商品以及防止不可再生资源的枯竭等;保障国内市场的供给;转嫁开发和生产垄断产品所需的费用;控制和调节某些商品的输出,保持出口的有序性,防止盲目出口,减少贸易摩擦,并保持其在国际市场上的有利价格;等等。

3.过境税

过境税是指一国对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过境税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最为盛行。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业日益发达,各国在货运方面竞争激烈,同时过境货物对本国生产和市场没有影响,所征税率也较低,财政意义不大,因此过境税相继被废除。“二战”以后,大多数国家都不再征收过境税,仅仅在外国货物通过时征收少量的准许税、印花税、签证费和统计费。

(二)按征收方法分类

按征收方法可将关税分为从量税(Specific Duties)、从价税(Ad Valorem Duties)、复合税(Mixed or Compound Duties)、选择税(Alternative Duties)和滑准税(Sliding Duties)。

1.从量税

从量税是以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从量税与商品数量成正比,与商品价格无直接关系。

在征收从量税时,大部分国家是以商品的重量来征收的。目前,各国对应税商品重量的计算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毛重法,即根据商品本身的重量、内包装以及外包装的重量确定商品的标准重量;第二种是半毛重法,即从总重量中剔除外包装的重量后确定商品的标准重量;第三种是净重法,即从总重量中剔除内、外包装物的重量后确定商品的标准重量。

从量税计算公式为:从量税额=商品数量×从量税率。

从量税有如下优点:(1)计税手续较为简便,计算简单,简化了商品的通关程序;(2)能够对难以估价的商品征税;(3)有助于应对伪报价格的违法行为;(4)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

从量税也有明显不足:(1)税负不合理,不能适应商品的质价相关关系,对质优价高的商品,保护作用相对减弱;(2)不能适应市场价格与通货膨胀的变化,在商品价格上涨时,税额不能随之变动,使得税收相对减少,保护作用下降;(3)不能适用于所有商品,比如一些重量轻、价值高的艺术品、贵重物品等。

2.从价税(www.daowen.com)

从价税是以进出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一定比率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百分率。表4-1中的税率均为从价税率。

从价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从价税额=商品价值×从价税率。

征收从价税的关键是确定商品的完税价格。完税价格(Dutiable Value)是指海关规定的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关税时使用的价格。海关对完税价格进行审定的过程称为海关估价(Customs Valuation)。目前,国际上最具影响的海关估价制度分为两种,分别是布鲁塞尔估价制度和新估价法规。在布鲁塞尔估价制度下,引入一个抽象的正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正常价格即正常的竞争价格,是指在公开独立的市场上所有购买者均可以获得的价格。在新估价法规下,按照买卖双方达成的成交价格对进口商品进行估价。成交价格是指买卖双方在没有从属关系的公开市场上成交的已付或应付价格,基本上根据具体成交的合同价格或发票价格确定。新估价法规建立了一套公平、统一、中性的海关估价制度,比布鲁塞尔估价制度更加接近于国际贸易惯例,赋予进出口商人保护本身正当利益的权利,有利于促成交易,因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有所助益。

从价税的优点主要包括:(1)税负合理,能体现商品的质价相关关系,对于质优价高的商品应缴纳的税额也较高,保护作用相应增强;(2)能够适应市场价格和通货膨胀的变化,在物价上涨时,税款相应增加,财政收入和保护作用均不受影响;(3)可适用一切商品,对于同种商品也可不必因其品质不同而进行详细分类;(4)税率明确,便于各国税率之间的比较和判断。

从价税的不足之处包括:(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难以准确、可靠地加以确定,征税手续较为繁杂;(2)不能自动抵制伪报价格、偷逃关税的违法行为;(3)不能阻止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因为在从价税下,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后的价格会随着国际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4)征纳双方容易因为价格问题产生摩擦,从而延缓了通关进程。

3.复合税

复合税又称混合税,是指对某种商品同时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方式计征的关税。复合税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二是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

由于复合税综合了从量税和从价税的优点,在进口商品价格发生变化时,既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又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因而可以更好地平衡税赋。其缺点在于复合税容易造成关税结构的复杂化,这在确定复合税中从价、从量部分的比例时尤为突出。

4.选择税

选择税是指对同一种商品同时订有从价税税率和从量税税率,在征收时依据具体情况从中进行选择。在征税时一般会选择其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但有时为了鼓励某种商品进口,也会选择其中税额低者征收。选择税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经济条件的变化、政府征税目的以及国别政策进行选择,可以防止低价倾销进口以及不法商人低瞒价格偷逃税款的行为。其缺点是征税标准经常变化,令出口国难以预知,容易引起争议。

5.滑准税

滑准税是指在关税税则中,对同一商品根据其价格水平的高低,划分为几个档次,并分别制定不同的税率。商品进口时,对价格高的商品实施低税率或免税,对价格低的商品则实施高税率。滑准税的目的在于将进口商品的价格维持在预定水平上,从而维持国内价格稳定,免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进而保护国内的生产。

专栏4-2

2019年中国滑准税率调整对棉花进口成本的影响

中国棉花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制度。为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要,发放一定数量的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棉花进口配额的发放和管理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共同负责,关税税率则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目前棉花进口关税分三种:89.4万吨/年关税进口配额(关税税率1%)、滑准税进口配额(关税税率5%~40%)、常规进口(关税税率40%)。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其中对配额外进口部分的棉花适用的滑准税率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方式如下:

(1)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5元/千克时,按0.300元/千克计征从量税。

(2)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5元/千克时,暂定从价税率按下式计算:

Ri=9.45/Pi+2.6%×Pi-1

其中Ri为暂定从价税率,当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Ri取值40%;Pi为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千克。

根据滑准税率的公式,计算出的进口棉花的滑准税率以及折算后的价格见表4-2。

表4-2 进口棉的滑准税率及折算后的价格

 注:当完税价格高于15 000元/吨时,按300元/吨计征。

当进口的棉花适用89.4万吨以内的关税进口配额时,按1%的税率计征关税,进口成本是最低的。对配额外进口部分的棉花适用滑准税率,完税价格为10 628元/吨时,低于15 000元/吨,因此适用滑准税,依据公式计算出的滑准税率为16.50%。其他完税价格低于15 000元/吨的情况也适用滑准税,且由计算出的滑准税率可知,完税价格越高,滑准税率越低。当完税价格高于15 000元/吨时,例如15 790元/吨时,适用300元/吨的从量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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