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北马鲁古商业垄断: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总体策略

北马鲁古商业垄断: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总体策略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目前为止,北马鲁古群岛的经济发展仍完全依赖海产及土产的出口。因此,作为移民群体的北马鲁古群岛华人选择经商为业,且多以家庭为单位经营。提出“单干”的合伙人及其家庭需要另外购买商铺和房屋,并搬离原来的商店。从合伙人变为同行竞争并不会造成社群内部成员关系的紧张,因为获得家庭的独立经营权是特尔纳特华人商业经营的首要原则。

北马鲁古商业垄断: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总体策略

廖建裕教授在研究印尼华人时提出,要注意分析“土生华人”与“新客华人”间的群体差异和族群认同。[37]这一论点可作为分析印尼华人的整体框架,但各地华人社群又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印尼用“Peranakan”来指代华人与印尼本地族群通婚的后裔。北马鲁古居民则使用另一词语“Hi-ta-ci”来指代这一群体。“Hi-ta-ci”是“Hitam tapi Cina”的缩写,意思是“皮肤黑但是中国人”。马鲁古群岛是马来人种和巴布亚人种的过渡地带,因此原住民的肤色较印尼西部族群而言更加黝黑。华人与马鲁古群岛土著结合的后裔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美拉尼西亚人的体质特征。经过调查,笔者发现当地人口中所指的“hi-ta-ci”群体无论在文化上还是族群身份上均未显示出对华人族群的认同,因此只能称之为“华裔”。而本文所讨论的北马鲁古群岛华人主要是指保持华人族群身份与文化认同的社群。

王赓武先生将海外华人移民模式分为四种形态:华商、华工、华侨和华裔。[38]自元代中国人远航至北马鲁古群岛进行丁香贸易始,当地华人一直以经商为生。早期华人主要用沿途贸易所得的商品来交换北马鲁古群岛的丁香,这种贸易模式一直持续到18世纪末。进入19世纪,华人主要经营北马鲁古群岛海产的出口,重点参与了从北马鲁古群岛到中国的海参贸易。当然,近现代以来,当地的华人更多地是驾驶私人的货船,往返于爪哇、苏拉威西与北马鲁古群岛,并穿梭于群岛内不同岛屿间兜售布匹、服装、日用杂货等商品。现代印尼建国以后,北马鲁古群岛华人商业经营的类型更趋多元化。

北马鲁古群岛华人生计方式的单一性,也与群岛的地理经济发展模式与族群的产业分工有着密切的关联。由于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的核心区域,北马鲁古群岛是火山喷发、地震、海啸暴雨飓风的高发地带,而陡峭的地势、沿海的礁石、沼泽湿地以及普遍性的石质土壤都使得整个区域不适于进行大规模的农业耕作与工业生产。到目前为止,北马鲁古群岛的经济发展仍完全依赖海产及土产的出口。尽管欧洲殖民者带来的种植园经济破坏了当地自生自发的经济秩序,但土地仍归王室及原住民所有,并作为家族遗产得以继承下来。掌握传统捕捞技术的渔民又控制着区域内的所有渔业资源。因此,作为移民群体的北马鲁古群岛华人选择经商为业,且多以家庭为单位经营。北马鲁古群岛的丁香、肉豆蔻椰子干、可可、咖啡豆、肉桂等土产,以及海参、珍珠、吞拿鱼、石斑鱼、椰子蟹等海产首先被集中于区域内的贸易中心——特尔纳特岛瓜马拉马市场,然后再供应至外岛消费地;而农产品、服装、五金、杂货、家具、电子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皆来自爪哇岛与苏拉威西岛,并经由特尔纳特岛分销到群岛各处。对北马鲁古群岛而言,几十万本地居民的生计依赖于特尔纳特岛的贸易中转效益。而不到特尔纳特岛总人口0.5%的特尔纳特华人[39]几乎垄断了北马鲁古群岛的中转贸易。

瓜马拉马商业街是位于特尔纳特岛中特尔纳特区东海岸的集镇,北接特尔纳特苏丹王宫及王室土地,南临特尔纳特市政府。这里聚集着大大小小的一百多家商铺,90%以上由华人经营,因此又被称为“Kampung Cina”(华人村)。正街之上是华人经营的土产、食品、五金、服装、日用品、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批发商店,以及照相馆、药房、旅店、餐厅与小型超市;而巷道内则聚集了北马鲁古本地族群兜售宝石银饰的商铺。格尔茨在研究爪哇岛小城镇经济发展模式时留意到,华人的商业街区多处于市镇的中心地带,通常与传统巴刹(Pasar)相邻,以此来优化和整合小城镇的商业资源。[40]瓜马拉马商业街与全岛最大的传统巴刹相连,距离货物出口海港不超过500米。地理区位的优势,极大地便利了华人批发商与本地族群和外岛市场的贸易往来。

表2-2 特尔纳特岛华人商业经营类型统计表[41]

(续上表)

街区内的商店为传统的华人商店,即“下店上家”的格局。门市一般在商店一楼的前厅,后厅设有雇员餐厅和仓库,而华人的家则在二、三楼。一半以上的华人商店还配备了与华人家庭居所相区隔的员工宿舍。这些商店对华人而言,并不仅仅是事业或者谋生手段,而是家庭发展的全部指望,包含了所有家庭成员的技术投入和情感奉献。商店是当地华人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安全感的重要来源。(www.daowen.com)

案例一:Steven一家祖先是来自中国福建的移民,父亲和母亲信奉天主教,他和两个弟弟是基督徒。祖父辈就已经是马鲁古的土生华人,全家都使用印尼语的姓名。除了steven因为在中国上海留学两年可以说简单的中文之外,其他家庭成员均只会说印尼语和少量的特尔纳特语。20世纪90年代,steven的父亲Jhony开始与亲戚合作经营土产生意。5年后,他从原来的合伙经营中脱离出来,单独经营了一家土产收购商店。尽管单独经营困难,不仅要面对更大的市场风险,还要解决资金周转的问题,但Jhony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决定后悔。他说:“即使商店小小的,那也是我们自己的商店。有了商店,我们全家可以一起慢慢地做好它,来保障我们的生活。”

在特尔纳特,华人亲戚朋友间合作经营商店的案例并不少见。尤其在初涉新兴行业时,人们会通过亲属与熟人网络来整合有限的资本与人力资源,共同承担市场带来的风险。在这个阶段,每个合伙人根据个人的特长和优势,承担相应的工作。例如Jhony在参与的合伙经营过程中负责评判土产的不同质量等级并定价,Jhony的姐夫料理财务核算,Jhony姐夫的二弟则承担着与外岛商人洽谈生意、拓展商业网络的工作。在合作经营的五年时间内,三个家庭都居住在商店的楼上,平日的饮食和日常开销统一从商店的盈利中支出,子女的教育费用则由各个家庭自行承担。年底时,每个家庭按照当初投入的资本获得相应比例的盈利分红。然而,几个家庭合伙经营的方式并不持久。合伙人间达成的基本默契是,在单个家庭能够独立面对行业经营与市场风险时,合伙关系可以随时结束。提出“单干”的合伙人及其家庭需要另外购买商铺和房屋,并搬离原来的商店。从合伙人变为同行竞争并不会造成社群内部成员关系的紧张,因为获得家庭的独立经营权是特尔纳特华人商业经营的首要原则。借用当地华人常说的一句话来表述即是“在生意之外,我们仍然是亲戚和朋友”。

儒家传统所规定的理想家庭是在父系家族的组织下,父母、兄弟、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同居共财模式。[42]这套理想对特尔纳特华人的商业经营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特尔纳特华人店铺的店主虽为男性,但多为夫妻共同经营。丈夫主要负责与外界的接触,比如去外岛联系供货商、签订交易合同以及开拓商业资源和人脉关系,而妻子基本待在商店中主持日常的经营,包括与下游零售商议价、管理雇员、核算支出等事宜。子女从小耳濡目染,在父母的熏陶下具备基本的经商素养和能力,成年后也参与到家庭的商业经营活动中。在每个特尔纳特华人商店的一楼前厅,都有一个专供店主与零售商或顾客谈生意的座位,象征着店铺管理者的权威。进店采购的本地零售商每次都会径自来到这个座位前与店家沟通。与人们想象的男性家长掌握决断权的情形不同,特尔纳特华人家庭中的妻子和成年子女都可以坐在那个座位上,代表店家与顾客协商并作出决断。每个家庭都会根据市场与上游供货情况的变动,及时地召集所有家庭成员来商讨应对策略。正是家庭内部的默契以及一致决策,才能使每个家庭成员都具备独当一面的决策能力。男性家长在经营权与管理权上的让渡,不仅调动了家庭成员的积极性,避免了个人权力垄断带来的经营问题,同时还有意识地培养了下一代管理者,保障了家庭产业的延续。

在特尔纳特小商业家庭中长大的华人子女大学毕业后,80%以上选择回流到特尔纳特,继续帮助家庭经营店铺。这一时期,店铺的所有权仍然归男性家长所有,参与经营的子女每月可获得相同数额的工资。目前已嫁给海产商店TokoHarapanKarya继承人的Sentia告诉笔者:“结婚以前,我和我的妹妹一起帮助我的父亲料理家里的生意,他给我们同样的工资。但是,如果我想要去旅游,或者去泗水雅加达购物,我的父亲会单独给我零花钱。结婚以后,我的父亲就不再给我钱了,因为我已经开始帮我的丈夫打理生意了。”男性家长在对已婚儿子和女儿的财产分配上,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帮助打理家族产业的儿子在结婚前也和女儿一样领取相同金额的工资,一旦预备结婚组建新的家庭,这种平均分配的关系就被打破。如果儿子提出自立门户,婚后单独居住,那么男性家长会采取提前分家的策略,即核算出目前家庭的总资产,再除以男性继承人的数量,所得的资本全数交付给婚后迁出的儿子自行打理,一般是作为组建核心家庭和经商的启动资金。而其他未成家的儿子应得的财产则暂由父母保管,待到他们组建核心家庭时再采取同样的策略。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儿子愿意继续打理家庭商业,婚后与父母、兄弟组成联合家庭,那么男性家长会按照儿子所占的比例在年底予以盈利分红。例如,五金商店Toko Putra Jaya的店主戴天富有3个儿子,长子成婚后仍随父母居住,戴天富每到年底就会拨给长子33%的盈利分红。待到其他男性继承者也组建了核心家庭之后,父母就会完全退出商店的经营与管理,选择跟随其中一个家庭居住。而其他儿子可选择与兄弟共同经营,也可于分家后在特尔纳特或别的地区经营新的商店。

家族成员共享的经营理念和规范,尤其是对“诚信”的坚持,是当地华人取得商业成功的重要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当地华人的商业网络是仅以家族和亲属关系为纽带的。尽管瓜马拉马商业街区的华人大部分都沾亲带故,但他们在日常的商业经营中并不会因为熟人网络而影响家庭的商业决断。在特尔纳特经营了30年电机生意的Henki就说:“我们看重的是价格,谁出的价格更好,我们就和谁做生意,而不是优先考虑亲戚朋友。”以往有学者认为东南亚的市场还没完全规范化,因此华人能依靠传统以家族为纽带的经营方式获得成功。然而,笔者的调查发现,北马鲁古群岛华人商界形成了一些基本的共识和规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确保家庭经营的独立性。无论是亲戚、朋友还是同行业中的商业巨头,从不干涉其他家庭的经营,也杜绝因抢夺供销渠道和商业资源带来的恶性竞争。以土产行业为例,特尔纳特华人土产商店一共有9家,其中有3个家庭原来是合伙关系,2个家庭之间是姻亲关系,另外还有2个商店老板的妻子是亲姐妹,但从未发生过以亲友身份干涉其他店铺经营的事情。特尔纳特首富,也是当地最大的土产商人Apak告诉笔者:“我妻子妹妹的丈夫也做土产生意,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影响过他们。在这里,大家都是靠自己的本事来做。我们都是根据市场自由定价的,如果农民觉得我这里的价格不合理,他完全可以卖到其他的店铺中。我们也不会因为客源流失而嫉妒,因为我们只会考虑什么价格能让自己盈利。”

以同居共财、代际继承为核心的家户经营模式保证了特尔纳特华人家庭商业发展的稳定性。当地每个华人家庭不仅要面对市场风险,更要探索如何内嵌到当地的社会结构中来谋求发展。正如泗水华人移民郭天煜所陈述的那样:“在泗水,我们华人想做什么生意,去做就好了。在这里,华人要和本地的居民搞好关系,要和苏丹搞好关系,还要和地方政府搞好关系。你看,传统巴刹里一个华人都没有,全是本地人,我们的商品分销到各处全要通过他们。”对于“绝对少数”的北马鲁古群岛华人而言,仅依靠社群的“抱团”效应并不能为个人提供保障,而必须在家庭统合的总体原则之下形成有效策略来应对由族群关系与政治环境带来的潜在危机。在北马鲁古群岛,前民族国家时期形成的王国体系对地方的经济和政治生态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所有的政治资源均掌握在“以王国后裔”自居的香料园主的手中。这些香料园主也相当富有,并将土产交易获得的资本投入到地方政治集团的权力争夺中。而来自哈马黑拉岛等地贫苦的基督徒则成为特尔纳特低薪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以经商为业的华人既要处理好与地方政治势力的关系又要妥善安置劳工,以防因贫富差距和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族群偏见引发社群冲突。在这样一个产业分工带有明显族群区隔特色的社会中,缺乏生产资料与政治资源的华人只能把商店作为家庭的全部生存依靠和情感寄托,同时将“以店为家”作为家庭延续的总体策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