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林业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保护效益,倡导生态林业经营

林业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保护效益,倡导生态林业经营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业污染导致了森林大片死亡,加剧了工业发展与森林的生存矛盾。只有遵循保护效益原则,森林方可持续发展,社会才能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在中国发展生态林业的观点,可以说这才是适合中国林情、遵循顺应自然原则的林业经营模式,是中国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国际贸易中把森林的可否持续发展视为全球的事,在国际林产品交易中同样要遵循公益性原则。

林业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保护效益,倡导生态林业经营

(一)保护效益原则

基于地球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地方、国家和全球都应认识各种森林在维持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保护脆弱的生态系统、水域和淡水资源方面的作用。而要使森林持续生存与发展,必须首先保护森林内部的生态关系,即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力求达到对复杂生物量结构的最大持续,同时要对工业“三废”进行统一治理,把大气污染降到森林能承受的程度,否则森林和林业都不复存在。

在保护森林内部生态关系方面,各国都十分关注热带雨林的锐减,因为它导致了物种严重减少,环境不断恶化,况且那里又多数为发展中国家,以砍伐森林出口木材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此,国际组织决定要求消费国家(即木材进口国)援助这些国家,以减少砍伐;并规定必须打印有符合采伐规定的标志的木材才允许进入国际木材市场。也就是把保护热带雨林看成是全球的事情,对其开发实行国际监督。各国都很注意保护本国森林,特别是原始林,采取了限额采伐、限制出口原木等一系列措施,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本地区森林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还要依赖外部良好的环境。随着工业污染程度的加剧,欧洲森林被害严重,如原联邦德国被害达52.3%,原民主德国为37%,丹麦为61%,法国为31.7%。工业污染导致了森林大片死亡,加剧了工业发展与森林的生存矛盾。有些生态环境脆弱的森林由于过量放牧、挖药草等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森林死亡,造成土地沙化。《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指出:“危害地方、国家、区域和全球一级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全的污染物,特别是气载污染物,包括产生酸性沉淀的污染,应加以控制。”

只有遵循保护效益原则,森林方可持续发展社会才能可持续发展。

(二)顺应自然原则

这是实现林业与森林生态保护的兼容,是在确保森林结构关系自我保存能力的前提下遵循自然条件的林业活动。有人解释为它既是顺应自然的,又是在森林生态结构体系所允许的情况下偏离自然的。根据这一原则,德国提出了林业的新方针:林业通过顺应自然向生态目标转变,要求加强森林的稳定性、自然多样性,要求为森林多种用途的利用保持自然力,要求促进原料的经济利用。具体实施为:(1)划定自然保护区,包括几乎绝迹的原生天然林地;(2)人工林天然化,有的是故意放弃经营的人工林,以便使它们进入自然演替状态,有的是人工林天然更新,实行生态基础上的造林。用“目标树定向培育理论”代替适于人工林的法正林理论。德国为了“近自然林”的推行,提出了森林的质量指标—森林群落生境覆盖率和群落生境值,填补了长期以来只有覆盖率一个指标评价的缺陷。

中国是在森林资源少的情况下进入工业化的,到20 世纪70 年代,原始林、天然林已过伐,所剩无几;80 年代初确定“以速生林为基础”的经营战略,企图以人工林代替天然林,解决迫在眉睫的木材供不应求问题。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再次掀起限期消灭宜林荒山的大规模人工造林运动,使森林覆盖率逐年有所提高。据“六五”森林资源清查资料,全国人工林总面积为1874 万m2,其中单一针叶纯林占67.0%,阔叶林占31.6%,针阔混交林比例甚小。有关专家研究认为我国人工针叶同龄纯林已经出现了类似德国人工针叶纯林的灾难性后果,土壤肥力随着连栽代数增加而递减,使林木生长量下降,生物多样性遭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失衡。与此同时,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在中国发展生态林业的观点,可以说这才是适合中国林情、遵循顺应自然原则的林业经营模式,是中国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公益性原则

森林具有明显的生态、社会效益,它与人类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具有社会福利性质,或称为公共。林业的外生效益,林业的跨越人寿命的长期效益,都由社会享受,因此也得由社会承担责任,由社会支援发展;森林的社会、经济、生态、文化和精神方面的作用,大部分是社会共享的,属于一种公共财富。(www.daowen.com)

在当今的经济体制下,传统的市场经济与林业公益性原则相悖,正如有人说此乃市场失灵,需要研究确立新的适应生态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包括以下几方面。

(1)森林已成为社会生活不可缺的公共设施,它的生态、社会效益外溢,很难得到回报,而同时森林还要忍受着工业和社会生活污染对其损害却无补偿,因此林业不应独自承担经营的经济责任。

(2)森林作为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且受生态规律和保护性原则的制约,林业的经济地位比其他任何行业都薄弱,即使有短周期的经济林的经济效益比较好,但经济林在整个森林中占极小的比重。

(3)森林作为林业的主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或不能完全进入市场,林业不走纯市场经济之路。德国有人提出应把森林作为林业的“生态产品”“道德产品”和“精神产品”凌驾于木材产品之上,这种为公众享用的产品不可能进入市场流通。

(4)在国际贸易中把森林的可否持续发展视为全球的事,在国际林产品交易中同样要遵循公益性原则。《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指出:“将环境成本和效益纳入市场力量和机制内,以便实现森林保存和可持续开发,是在国内和国际均应予以鼓励的工作。”

遵循公益性原则,可以动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使森林持续发展,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

(四)节约利用原则

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直接关系到森林生态经济是否能持续发展的问题。处于薪炭利用为主、原木利用为主的不发达国家,直接消费森林初级产品,对资源利用不充分,浪费极大;而工业发达国家,森林初级产品经加工利用成为各种人造板,生产规模大,需要大量进口他国的廉价木材,资源消耗量极大,其中也包含着极大的浪费。由于森林资源锐减,迫使各国限额采伐,限制木材出口,节约利用资源。发展中国家纷纷采取节柴和柴替代措施,减少资源的直接消费;发达国家压缩初加工产品(锯材,还有胶合板)比重,扩大和增加纸、纸板和非单板型人造板生产;在各种非单板型人造板中优先发展新三板,即定向刨花板、华夫板和中密度纤维板;发展可重复加工产品,如纸浆和纸制品,大大提高资源利用率。与此同时,在加工业发展中还要节约能源及其他资源,减少污染对环境的压力,促进物质再循环。

节约利用原则,要求减少资源消耗,增加资源循环利用次数,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还可减少排污,我们称这种工业为低熵工业或“绿色工业”。遵循节约利用原则,可促进林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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