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系统服务
生态系统功能是生态系统中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形成的,实现生态系统的生产、分解、交换及其自身的生长发育的复杂生态过程,主要包括了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过程。从生态学意义上理解,生态系统功能侧重于反映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生态系统服务是指生态系统与其生态过程所形成及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它为人类提供直接的和间接的、有形的和无形的效益,其来源既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也包括人类改造的生态系统,反映了人类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利用。
(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
森林是地球上系统结构最复杂、物种最丰富、功能与效益最多样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生态系统通过与土壤、大气、水体在多界面、多层次、多尺度上进行物质与能量交换,对维系地球生命保障系统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体现在森林对人类生产生活与生存发展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包括生态、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一是为人类提供食物、工农业原料、药品等可以商品化的功能;二是提供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改善气候、净化空气、森林防护、保护生物多样性、景观游憩等生态服务;三是提供健康、精神、宗教和科学等方面的文化服务。其中,森林在生态与社会等方面服务功能远比物质产品服务更重要。因此,森林生态与文化服务核算是森林资源核算及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对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www.daowen.com)
(三)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分类体系
迄今为止,全世界尚无统一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和评价指标体系,各国使用的体系都有一定差异。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1)物质生产,指森林为人类所需的实物价值(林地、木材及林副产品等),即直接经济效益;(2)森林的多种生态服务(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净化大气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防风固沙、景观游憩等)的价值;(3)森林的社会和文化服务(森林提供自然环境的美学、精神和文化等)的价值。
森林产品和服务的形成与实现有两条途径:第一是通过人类对森林资源的开发活动实现的,如采伐树木、采摘森林果实等;第二是通过森林的自然机能传递实现的,绝大部分森林服务都是通过这样的途径传递。在一个市场经济体系中,相当大一部分森林产品生产属于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市场实现产品供应与需求间的对接,但也存在大量不通过市场、属于自产自用的森林产品生产活动。森林服务,则是另一番景象:只有一小部分提供的服务实现了市场化,比如森林旅游中的森林游憩服务,而绝大多数森林服务都属于公共产品。
从核算角度看,传统经济核算主要着眼于森林产品,尤其是被市场化的那部分森林产品。要进行全面的森林核算,森林产出的核算范围无疑需要扩展,不仅包括森林产品,也要包括森林服务;不仅包括通过市场实现的部分,还应该尝试核算那些具有公共物品特性的非市场产出。但是,具体能够扩展到何种程度,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关于森林产品和服务认可的程度以及核算计量手段的具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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