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依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条 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市区内的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第五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各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六条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出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出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入,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 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八条 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
第九条 在公司人员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四次。
员工上下班管理细则
1.本公司员工上下班,依本细则行之。
2.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的规定准时上班下班。
3.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4.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处理。(www.daowen.com)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5.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金。
(2)连续旷职(工)3天或1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6.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卫,如门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将被处分。
7.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卡,如有违背,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谈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返回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8.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理外,其代人打卡者,也受同等处分。
9.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工情形者均予以惩处。
10.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11.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持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卫或控制室,否则,门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9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卡单上签证。
12.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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