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办公室管理制度:拒绝接受聘用失效,签订劳动合同,上岗证必备

办公室管理制度:拒绝接受聘用失效,签订劳动合同,上岗证必备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面试甄选合格的应聘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第3章 劳动合同第十二条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第10章 上岗第二十四条 员工加入公司时一律应获签发的上岗证。

办公室管理制度:拒绝接受聘用失效,签订劳动合同,上岗证必备

编者提示:这些管理制度选自不同的企业、事业单位,每一项制度均各有特色(个别制度之间,在内容上存在交叉重叠,为了保持其原有特色,均独自保留)。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单位实际情况选用。

(一)某某员工手册(范本)

NO.1 公司简介

(略)

NO.2 员工手册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手册规定。

第三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者。

第2章 聘用关系

第四条 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聘用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外地人员,本公司将按照政府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为符合引进条件的员工办理引进和户口转移手续。

第五条 试用规定:

1.新员工聘用设有3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

2.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

3.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公司为试用期员工签订3~6个月的试用合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受有期徒刑宣告,尚未结案者;

(5)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毒者;

(7)未满16周岁者;

(8)政府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

(1)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4张;

(2)本公司指定医院的合格体检表;

(3)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4)此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经面试甄选合格的应聘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定,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一个月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刑事责任者;

(8)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而被开除的情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公司濒临破产或转让,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减员的。

第十条 按第9条终止聘用关系的,本公司应按劳动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生活或医疗补助费。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第3章 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

2.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3.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一年。

第4章 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对销售人员等不能按固定时间衡量工作任务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第5章 培训制度

第十四条 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必须通过下列内容的培训:

(1)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2)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

(3)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培训;

(4)ISO9002质量体系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 员工培训及其成绩记录由人力资源部放入员工个人档案。对培训合格的员工,公司发给上岗证,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6章 调职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技能,可安排员工调动职位。员工也可以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布的空缺职位申请调动。职位的调动应先征得本部门主管、经理的同意。

第十七条 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申请调职。

第7章 离职

第十八条 员工申请辞职的,一般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九条 办理工作交接。

第二十条 违反离职程序,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第8章 退休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予以办理退休手续:

(1)年满60岁的男性员工;

(2)年满55岁的女性员工;

(3)因工伤致残,由公司指定医疗和劳动部门鉴定其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4)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到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领取养老金

第9章 员工档案

第二十二条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在员工被录用后两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第二十三条 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通知人力资源部:

(1)住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子女诞生及家庭人员的变化;

(4)身份证号码

第10章 上岗

第二十四条 员工加入公司时一律应获签发的上岗证。凭此证进入公司上班。员工离职前将上岗证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 遗失和补发上岗证:

员工遗失上岗证的,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补办上岗证,并收取补发证件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公司交给员工的所有钥匙必须妥为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借与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还给人力资源部。遗失钥匙的员工应立即报告。

第二十七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爱护一切公物,若离开公司,必须按登记的物品清单移交给各有关部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11章 薪酬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

1.生产或销售未完成月计划的60%时,员工发700元,中层干部发1200元,副总经理级发1500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

2.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工龄工资,公司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每年递增20元。

3.员工当月薪资收入已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类生活补贴。

4.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发薪日为每月的20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休息日可顺延。员工持专用银行卡领取薪资。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由部门负责邮寄。

第三十条 法定假加班人员发给加班费,每人每天发加班费100元。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第12章 休假

第三十一条 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公司正式员工每年享有2天带薪假。由公司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安排日期。

第三十三条 年休假

(1)工龄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年休假为3个工作日;

(2)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年休假为5个工作日;

(3)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年休假为7个工作日;

(4)工龄满20年或以上的,每年年休假为10个工作日。

第三十四条 使用年休假须书面申请,事前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可一次或分两次休假。年假应在当年内用完。如因工作原因未用完的年假,需书面报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及交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顺延一个季度,否则将视为自行放弃,无任何补偿。

第三十五条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第三十六条 病假规定:

1.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需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2.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享受,作如下计算:

(1)工作年限不满4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40%;

(2)工作年限满4年,不满8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60%;

(3)工作年限满8年或8年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三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180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

第三十七条 工伤假: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被公司主管部门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第三十八条 事假规定:

1.员工在用完年休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15天。超过15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3.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也按比例扣除。

4.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5.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6.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请假2~3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请假3天以上或部门经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 婚假规定: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6个月内,可申请婚假。

2.到达法定年龄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享受婚假10天。

3.婚假期内,工资照发,所需交通费由本人自理。

第四十条 产假规定:

1.正常生育,女性员工可享受90天的产假,难产增加15天,工资照发。

2.自然流产,女性员工怀孕3个月流产的,可享受假期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享受假期45天,工资照发。

3.享受产假须及时交付医院的证明,并经审核后方予认可。

4.女性员工产假期满,有一年的哺乳假,上班时间,每天给予哺乳时间两次,共计1小时(不含午餐时间)。

第四十一条 探亲假规定:

1.探望配偶。员工进公司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同一省市,并相距200公里以上,不能利用双休假日与配偶团聚的,每年可申请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

2.探望父母。未婚员工与父母都不住在同一省市,相距达200公里以上,并不能利用公休假与父母团聚的,每年可申请一次为期10天的探亲假。已婚员工与父母都不住在同一省市,相距达200公里以上,并不能利用公休假与父母团聚的,每四年可申请一次为期15天的探亲假。此假应在进公司之后的第四年开始享受。

3.路程时间及往返车费:路程时间按实际天数另加,但假期中包括双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享受探亲假者,基本工资照发,往返路费可以报销(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路程费用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30%的部分可以报销),但只限报销火车硬座及轮船四等舱位以及公共汽车费用,超过标准的交通费用除总经理批准外,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4.员工每年只能在年休假、探亲假中选休一种假期,并享受其待遇。假期原则上一次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四十二条 丧假规定:

1.遇有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丧亡的员工,可申请有薪丧假3天。

2.遇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丧亡的员工,可申请有薪丧假1天。

3.路程往返按实际需要另加,由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四十三条 请假手续、权限规定:

1.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交人力资源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予以准假。

2.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通知主管部门经理,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3.审批权限: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按假期的规定,由主管部门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即可。

第13章 员工福利

第四十四条 医疗:

1.员工因病就诊,除急诊外,一般在公司指定医院就诊。

2.因病住院,凡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国家规定办理。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公司关于医疗费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门诊医药报销比例为“挂号费+医药费”的60%,个人自负40%。

4.员工报销医院发票,并提供病历卡,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四十五条 贺礼:

1.员工结婚且符合晚婚者,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公司将致新婚贺礼人民币1999元。

2.员工子女出生3个月后且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司将致贺礼人民币1000元。

3.员工子女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的,在一个月内出示入学通知,公司将致贺礼人民币1000元。

第四十六条 奠仪: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去世时,公司将致以奠礼人民币1000元。

第四十七条 独生子女:

1.员工生育子女应根据国家计划生育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证》,并将复印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2.员工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每月给予保育费补助30元,夫妇同在公司的,此待遇只能一方享受。

3.员工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又自愿参加独生子女医疗费统筹者,每月交纳统筹费人民币10元,则独生子女医疗费用可由公司报销50%。

第四十八条 生活设施:

1.本公司为路远且上三班制的员工提供集体宿舍。

2.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凡属家庭户,解决二室一厅的住房一套,及配备床、床上用品彩电、衣橱、液化气及灶具等生活设施。

3.公司引进的中级职称以上的员工,属家庭户的,解决住房一套,同时配备床、床上用品、彩电、衣橱、液化气及灶具等生活设施;非家庭户,解决二人合住的集体宿舍、床及必备的床上用品和生活设施(床上用品包括棉被、垫被、床单、枕头、凉席)。

第四十九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

1.员工退休、享受国家社会保险部门制订的养老保险待遇。

2.员工失业时,可依据国家规定到劳动管理机构领取待业救济金。

3.员工生病住院,办妥政府规定的手续,可获得国家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的一定数量的医疗费。

4.如果员工在公司内上班或业务出差时发生意外伤害,可获得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一定数额的保险金。

第14章 绩效评估

第五十条 依据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对所有员工予以评定。每年的绩效评估在11月份实施。同时,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员工进行沟通,辅导员工取得优良绩效。

第五十一条 考绩标准:

1.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2.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在大多数方面超出标准。

3.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4.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以改进。

5.不合格:工作差,经过提醒教导也未改善。

第15章 升职、加薪

第五十二条 员工在生产(工作)、技术改造、管理等方面成绩优异,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作出显著贡献的,可予升职或加薪。

第五十三条 升职:行政管理人员可由办事员升为主管,主管升为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升为公司经理。生产人员可由工人升为班长,班长升为主管,以及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加以聘任,如工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五十四条 加薪: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由有关部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加薪,一次加薪在30~100元之间确定。

第16章 奖惩规定

第五十五条 员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并作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将获得特殊的奖励:

(1)评为先进员工;

(2)嘉奖;

(3)记功;

(4)记大功。

员工奖励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并由人力资源部记入本人档案。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为公司内外客户提供出色服务而受到多次赞扬(有具体事实)者;

(2)为公司增收节支,产生巨大经济效益者;

(3)工作出色,贡献卓越,品行端正,堪当员工学习之楷模者。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或大功:

(1)对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或节省物料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当,经考核认定者;

(4)有其他重大功绩,经考核认定者。

第五十八条 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最终裁定。

第五十九条 本公司员工纪律处分有五种: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书面严重警告;

(4)无薪停职检查;

(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条 员工处分实行累计升级制。员工在第一次处分后,12个月内如再有处分,则受到累计升级的处分,如:

(1)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

(2)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

(3)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第一次处分与第二次处分间隔时间超过12个月,则不按累计升级计。

第六十一条 员工可以将功抵过,如果在处分后12个月内获得一次奖励,则可酌情取消一次或数次处分。

第六十二条 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将受到处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

(3)进入生产车间不穿工作服者,罚款50元;

(4)进入车间不佩戴上岗证者,罚款50元;

(5)在生产岗位上睡觉者罚款100元;

(6)在上班期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者罚款50元;

(7)考勤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将作旷工一天处理;

(8)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第六十三条 可以立即解雇的情况:

(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食用毒品;

(2)伤害其他职工、主管、同事或客人;

(3)任何种类的偷窃;

(4)伪造公司文件;

(5)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署的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

(6)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7)故意给公司的设备、设施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害;

(8)故意违反公司的行为准则;

(9)向未经授权的人透露专有资料或保密资料;

(10)暂时或长期精神错乱(医疗期除外);

(11)被判任何刑事罪或受严重纪律处分。

第六十四条 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玩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产、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第17章 安全与健康

第六十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第六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1.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2.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随时保持畅通。

3.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在公司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在车间设一固定吸烟点,供员工吸烟。

5.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将钱包等私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场所。

6.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和经管部门负责对内或对外发布。

7.员工违反安全卫生规定,依照公司惩罚规定处理。

第18章 员工基本守则

第六十七条 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全体员工都应身体力行公司的基本守则。

(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奉行“质量第一,信誉第一”和“创一流产品,一流效益,服务于海内外用户”的宗旨。

(3)听从上级的工作批示和指导。对工作职务报告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但紧要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上下级之间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4)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或其他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5)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不打听同事的考绩结果和薪酬收入。

(6)钻研业务知识和技能,开发自身的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7)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产物品。

(8)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9)掌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

(10)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

(11)牢记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在公司是名好员工,在社会上是守法文明的好公民,在家庭里是负起责任的好成员。

第19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手册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 国务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手册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第七十条 本手册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修订和发行由公司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穿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标。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标;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佩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1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3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三)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他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1.公司制服的发放,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调入职工和已正式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合同制职工。借调人员、聘用人员和临时工(含试用)的制服发放,先由公司垫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务的实际工作年限折旧报销。

2.各类人员工作服装。

(1)公司的干部、职工(含借调、聘用和临时工)按其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工作服装。

(2)凡是从事多种工种工作的职工,按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工作服装。

3.制服、工作服和其他劳保用品的制作(购买)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他劳保用品由公司总务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对于调离公司的人员(含借、聘、临时工),要求收回服装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费。成本费的计算公式:每年摊销费=服装价格÷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4.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具体有关细则由公司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四)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使用年限规定

1.兹制定本公司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

2.工作服装的制发:

(1)工作服装的制作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必须将制作计划预算交管理部后办理。

(2)每一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各1套为限,列入年度预算。

(3)员工到职完成保证资料后即可领取工作服(临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

(4)制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造具领用名册盖章领用。

(5)工作服数量。

夏服:男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1件,深灰色西裤1条。

女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1件,深灰色短裙1条。

冬服:一律制发深灰色夹克1件,同色长裤1条。

数量:男女性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装各1套。

(6)套量: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制成样装由员工套量而定。

3.换季:每年以4月、11月为换装时间。

4.服装穿着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免穿着。

(2)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穿出厂外。

5.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1年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

(3)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6.工作服装制发费用由各部门按实发数量分摊。

7.各部门未达该期营业目标及全公司未达到营业总目标时,均不制发上项工作服装(如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五)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部门制发员工识别证。

第二条 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第三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佩戴识别证以资识别。

第四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佩戴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第五条 员工识别证应佩戴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条 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七条 员工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部门注销。

第八条 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5元向人事部门申请补发。

第九条 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

第十条 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

第十一条 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六)识别证使用细则

1.为加强工地门卫管理,防止闲杂人等擅自出入厂区,以利识别,制订本细则。

2.职工现用识别证区分如下:

(1)红色:管理部员工佩戴;

(2)淡黄色:财务部员工佩戴;

(3)淡绿色:营业部员工佩戴;

(4)淡蓝色:企划部员工佩戴;

(5)灰绿色:营建部员工佩戴;

(6)绿色:稽查室员工佩戴。

3.上述各项识别证,工地所有人员一律佩戴,公司适用于经理级以下员工佩戴。

4.新进人员办妥入厂手续后,由人事单位签发识别证。

5.临时包工人员领用识别证规定如下:

(1)凡10天以内之短期包工由各单位主管书面通知警卫室,并将包工的个人身份证放存警卫室换取圆形识别证佩戴,出厂时应将识别证缴回换取身份证。

(2)凡10天以上较长期的包工,由各单位造具名单附照片送人事单位集中领用识别证,离厂时由单位负责缴回,如有短少遗失按第12条处理。

6.识别证一律佩戴于外衣左胸前上方,不得以其他外衣遮盖识别证,违者按未佩戴识别证处理,离职时应缴回识别证。

7.识别证的功用,在于显示系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各级员工皆应佩戴,倘有不佩戴者,一经证实,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发当期应得奖金的l/3金额,第三次扣发2/3金额,第四次以后即扣发全部奖金,扣发部分由人事单位通知财务部在发放奖金时扣除。

8.识别证如有遗失,应由单位主管书面通知人事单位补发,并扣缴工本费每个l5元。因公损坏时,得报请单位主任级主管签证后,交人事单位换发新证。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或解雇及移送法办。

(1)识别证借给非本公司同仁出入厂区者。

(2)本人利用识别证在外做不当之事者。

(3)识别证借给他人在外肇事者。

10.临时包工人员如不佩戴识别证,应由警卫或厂务管理组通知单位主管,禁止来厂工作,否则如有意外发生,概由该单位主管负全部责任。

11.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亦应按照规定佩戴识别证,办法亦同。

12.凡领用识别证人员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回人事单位,否则折价赔偿100元。

13.本细则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七)值班室管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3.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4.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5.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6.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7.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8.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八)总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机房是全公司通讯联络的机要重地,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第二条 话务员在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做到:

(1)接、转迅速、准确;

(2)接机用话简洁、清晰,回话礼貌、耐心;

(3)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工作;

(4)精心操作,爱护设备,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做好机房、机台清洁工作;

(5)作好交接班和长话记录;

(6)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窃听电话,不泄漏机密。

第三条 凡因公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先到××履行登记手续,填写登记卡,经批准后,总机房才能办理。未经批准,话务员不得擅自挂长途电话。

第四条 原则上不接私人和外单位人员长途电话,特殊情况,需到机房主管处履行登记批准手续,并到财务部门办理押金手续后,总机室才予挂接,通话结束后凭总机房回单到财务部门结清费用。

第五条 机房内不准抽烟、喧闹和闲谈,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第六条 话务员应经常检查机台完好状态,发现故障无法排除时应及时报告电话维修员和领导。

第七条 话务员应定期进行用户访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八条 电话维修人员须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各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保证线路畅通。

第九条 机房主管应经常对总机的通信情况和邮电局转来的各类长途电话情况进行检查。

(九)电话机线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通信设备及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遵循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市内电话用户交换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本公司使用机线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其测试、调整、维修技能。要严格按照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市话用户交换机技术维护标准和周期》的规定,切实做好机线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与话务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使通信设备、仪器、工具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完整无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第四条 机房主管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适时编制年度、月度通信设备线路的维护修理计划,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归口平衡,并组织督促机线维护人员按时完成维修计划。

第五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维护工作的原始记录,保管好通信设备及维修情况的技术资料。主要原始记录应包括:

(1)工作日志;

(2)各种障碍记录;

(3)维修作业计划(年度、月度);

(4)机历卡、用户卡片;

(5)蓄电池充放电记录;

(6)其他有关原始记录。

主要技术资料应包括:

(1)有关设备维护说明书;

(2)机房电力布线系统图;

(3)电缆、杆线、分机设备布置图;

(4)维修情况记录。

第六条 各单位话机安装、拆迁,应书面向机房主管提出申请,经机房主管批准后,由机线维护人员负责装、拆、迁,并开具内部协作加工单,按实核算材料、工时费用,交财务转账。

第七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随时将自己的去向(工作地点)用电话告知总机房,以便在通讯设备发生故障时,随时召唤,尽快处理。

(十)电话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与外界沟通、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 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 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5次无人接听,即挂线。

第四条 总台服务负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对方告之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况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五条 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有外线电话的贸易部门不得到总台挂长途电话。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总办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一定要在3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挂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双倍负责。

第六条 值班人员不按上述第三条的规定,手续不全即帮他人挂长途电话的,除电话费由其负责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

第七条 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

第八条 公司可为高层领导住宅装电话并报销电话费。部门正职负责人,经申请可报销电话费。其他员工公司不予考虑电话问题。

(十一)长途电话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电话的使用能发挥最大效力,并节省成本,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话的管理由管理部统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督导与控制。

第三条 电话使用须知:

1.限于洽谈公务。

2.时间以3分钟为限,自我控制。

3.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4.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四条 长途电话使用须知:

1.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讫时间、联络事项及交涉结果。本表每月转管理部呈总经理核阅。

2.长途电话限经理以上人员挂拨。

3.一般人员挂用长途电话时需先经经理以上人员批准(无所长者由该单位主管核准)。

4.禁止挂用私人长途电话。

5.违反长途电话使用规定,或控制表未记载,或记载不实者,一律作记过处分。

(十二)讨算机室管理规定

1.计算机室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计算机室人员进入计算机室。输入计算机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计算机室员工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www.daowen.com)

3.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计算机室。

4.计算机室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5.计算机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财务部。

6.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7.计算机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十三)讨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章 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 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 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第三章 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 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 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 任务书的审批: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第四章 软件鉴定

第九条 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一个月到一年的实际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 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组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两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管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签字。

第十二条 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第五章 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 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 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 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

第六章 机房管理

第十八条 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企管科负责人接洽。

第十九条 进入机房工作,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二十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企管科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 参观机房由企管科安排,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二十二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 软件复制经有关软件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十四)讨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涉及的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室计算机设备及由计算机室负责安装在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算机设备。

第一章 病毒防护

1.要求:

(1)装有软驱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入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计算机室负责;

(4)任何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计算机室负责安装;

(5)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光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光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2.监管措施:

(1)由计算机室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部管辖范围内所有计算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由计算机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计算机经理批准后实施;

(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计算机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4)由计算机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硬件保护及保养

1.要求:

(1)除计算机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计算机设备;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计算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2.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 奖惩办法

由于计算机设备已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计算机部决定将计算机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

(1)计算机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计算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计算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计算机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者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计算机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十五)姓名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显示本公司同仁身份,全员应佩挂姓名牌。

第二条 姓名牌一律挂在上衣上三个扣子间,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佩挂姓名牌处理。

第三条 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办公场所及门市部佩挂姓名牌。

第四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挂公司名牌,但可不刻名字,期满后由管理部订制;离职时应缴回,否则折价赔偿100元;任职未满8个月离职时应扣工本费60元。

第五条 姓名牌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管理部补发,每枚扣缴工本费60元;如为故意损坏,应记小过1次。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单位主管签证后,交管理部补发。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

1.利用姓名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情者。

2.将姓名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挂姓名牌,并由管理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挂者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20元,第三次(不含)以上者,除罚款外,主管受连带处分。

门市部人员统一由门市经理负责督导。

第八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十六)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计算机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计算机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10元以上500元以下工资: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十七)办公室布置要点

第一条 各部厂以大办公室集中办公为原则。

第二条 经理室、厂长室设于大办公室的一端,与所属单位以玻璃墙间隔。

第三条 各部厂所属单位座位应取同一方向,后排为科长或直属股长,中排为股长,前排为一般职员。

第四条 接洽外客频繁的职员,其座位排在柜台边为原则。

第五条 办公桌以单独排列为原则,如因场地或实际需要,可两桌并排。

第六条 接洽外客以在柜台外长沙发或在经理室、厂长室客厅接洽为原则。

第七条 因工作性质需独立设置的小型办公室,其室内布置比照大办公室布置的原则办理。

第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桌椅、保密箱、书橱颜色暂定为灰色,墙壁、天花板颜色暂定为白色,柜台、窗框及木质隔间暂定为乳黄色。

第九条 各单位钉挂衔牌方式如下:

1.大办公室及独立设置之小型办公室衔牌,钉挂于入口处适当位置。

2.大办公室内单位衔牌,钉挂于各单位主管座位上方适当位置。

3.衔牌颜色为绿底白字,其规格宽度为高度的2倍。

第十条 如场地允许,大办公室内可划出一角为更衣室。

第十一条 箱橱顶上及柜台上不得堆置文件。

第十二条 公司及各单位办公室布置图及座位图由总务部事务科于本要点公布后30天内派员实地绘制呈报。

第十三条 本要点经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

(十八)办公用品管理

企业办公用品的种类比较繁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办公用具。包括办公桌、坐椅、沙发、档案柜、书架、杂志架、衣架、台灯和卡片架等。

(2)办公设备。属于文书方面的有打字机、印刷机、复印机、照相机、收录机、扩音机等;属于计算方面的有计算尺、计算器等;属于通信方面的有电报机、电话机、传真机等。另外,办公设备还有办公室的钟、装订机等。

(3)办公书籍。它是办公必备的图书资料,如地图、字典、图表、法规、工作手册等。

搞好办公用品的管理,要注意抓好计划、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四个环节。

1.办公用品的计划

根据企业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和现有库存量,按轻重缓急,逐项作出计划。计划要具备未雨绸缪的预见性,政策规定和财力允许的可行性,以及既要保证重点、又要照顾全面的合理性。

2.办公用品的采购

采购工作要根据库存及消耗情况,按采购计划要求的质量、数量、品种进行采购,做到既保证需要,又不积压过多。在采购时,要努力选取物美价廉的办公用品,尽量节减行政经费的支出。企业办公室的采购人员为了配合企业工作的需要,选择最适合的各类物材,使之达到标准、合理、经济的水准,必须做到:

(1)采购前事先摸底,了解各类物材的基本形态、样式和功能,比较各厂商的价格、质量及信誉。

(2)分析各类物材在本企业的用途,确定哪些办公用品为真正所需。

(3)合乎规格,即物材样式应和单位环境相协调;物材质量符合要求;物材性能合乎标准、坚固耐用,并有多种用途等。

(4)一经采购,厂商能在满足时间、数量、地点的要求下及时供应。

(5)经济合理,指价格适当、大量采购可以优惠,以及租赁比采购更方便、经济等。

3.办公用品的保管

企业办公用品的保管主要指办公用品的登记、收藏、分配、使用责任的签认以及盘点、交换和养护等,目的是保持办公用品的效能。办公用品如果保管不良会造成变质、变形、损坏或丢失,这会给企业带来极大浪费。

企业办公用品的保管一般要设专门的库房和专人进行管理。保管员对采购员购入的办公用品,按照规格、数量、质量,认真验收、登记、上账、入库,精心保管。

4.办公用品的发放使用

要提高办公用品的使用效果,就要对办公用品的发放实行有效的管理,建立正常的发放和使用制度;要严格掌握办公用品的发放范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发放,避免浪费。在办公用品的领取和发放时,保管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服务要热情周到。对不符合领取规定的,保管员要做好解释工作,使之能够理解。

企业办公用品的使用,一般应遵循经济化、有效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的原则。经济化原则,即要求工作人员消耗办公用品的数量必须和其工作的价值等值。有效化原则,即行政办公中直接消耗的办公用品,虽然不能任意浪费,但也不应一概简缩,只要使用得当,即使花费多也不能吝惜,以使办公用品发挥最大作用。标准化原则,是指为了把有效化原则和经济化原则统一起来,应力求办公用品的使用合乎办公的特殊需要,并和办公地点、建筑等相适应。制度化原则,是指要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公开制定办公用品的使用原则与方法,严格执行,绝对遵守,形成稳定的制度。

企业所需的办公用品种类繁多,用量较大,对其进行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采购、保管和使用的关系。采购既要保证及时供应,又不能积压浪费,因此购置前要了解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同时检查库存,得出各种物材的最佳采购量。使用时,要对库存情况、行政经费实力以及市场供应做到心中有数,以免在办公用品的使用中有浪费或中断供应的现象。属于工作人员按惯例需要的办公用品,实行定期、定量的分配,各使用人自行领用并进行登记。属于工作人员非惯例使用的物品,应填报领物单或借用单,由主管人员审核、批准,交保管员发放。保管员发放时,应备簿登记,每月统计一次,送主管人员查阅,使之了解企业办公用品的消耗情况,从而改进工作。

5.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方法

如今,办公自动化系统已逐渐被引进到办公室工作中,随之而来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也列上了议事日程。因此,除了对自动化设备的功能进行日常管理之外,在企业办公室的管理方法中还应注意到数据库的开发、应用软件、对计算机病毒防范的管理。

(十九)行政办公纪律规定

(1)凡本公司职员上班要戴胸卡。

(2)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3)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玩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5)上班时穿西装或职业装,不能穿超短裙与无袖上衣及休闲装,不要在办公室化妆。

(6)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应在会议室进行。

(7)不要因私事长时间占用电话。

(8)不要因私事拨打公司长途电话。

(9)不要在公司计算机上发送私人邮件或上网聊天。

(10)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上网。

(11)未经允许,不要使用其他部门的计算机。

(12)所有电子邮件的发出,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以公司名义发出的邮件须经总经理批准。

(13)未经总经理批准和部门经理授权,不要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的资料。

(14)不要迟到、早退,否则每分钟扣发工资1元。

(15)请假须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总经理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假条未在办公室及时备案者,公司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16)不论任何原因,不得代他人刷卡,否则将被公司开除。

(17)加班必须预先由部门经理批准后再向办公室申报,凡加班后申报的,办公室将不予认可,不发加班费。

(18)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因工作原因未及时打卡,须及时请部门经理签字后于次日报办公室补签,否则会以旷工处理。

(19)吸烟到卫生间,否则将被罚款。

(20)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认同为事假。

(21)请假条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将视为旷工。

(22)市场部因当日外勤而不能回公司打卡的职员,请部门第一负责人在当日8时30分以前写出名单,由办公室经办人打卡。

(23)凡出远勤达1天以上者,须先填报经领导批准的出差证明单。

(24)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个别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总经理办公室打招呼。

(25)不得将公司烟灰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带回家私用。

(26)在业务宴请中,勿饮酒过量。

(27)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经理办公室、计算机房、客户服务中心、档案室、打字室、会议室以及接待室。

(二十)某集团公司员工行为礼仪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文化,提高员工职业素养,规范员工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言谈、行为和举止,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员工必须树立强烈的形象意识,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塑造和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3.行为礼仪细则

(1)着装礼仪

1)员工上班时间(包括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后勤管理人员须将工作牌正挂在胸前,生产工人须将工作证佩戴于上衣左胸显眼处。

2)行政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穿公司定制的工作服。男士穿的长袖衬衫要扎在裤腰内,裤子应束腰带,衣袖不要卷起。

3)保安人员一律穿保安制服,戴保安帽,扎皮带。

4)生产工人上班时间一律穿工作服。

5)任何工作时间女士都不得穿吊带装、超短裙(裤)及拖鞋,女士高跟鞋鞋跟不宜过高过细(鞋跟高度不得超过5cm,面积不得低于2cm2);男士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鞋子必须与服装搭配协调(如着西服时不得穿旅游鞋),保持服装、鞋面的干净。

(2)仪容规范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所有员工不得烫染过分夸张的发型;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任何时间都不能用牙齿啃指甲;

3)胡须:男士不得留胡须,保持仪容整洁;

4)口腔:保持牙齿清洁,清除口腔异味,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品。嚼口香糖可减少口腔异味,但与人交谈时,不应嚼口香糖;

5)化妆:女性员工上班时间可化淡妆,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6)精神面貌: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常做运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不要在上班时间面带倦容。

(3)言谈礼仪

1)行政人员上班时间应尽量讲普通话,不要在办公室内大声讲话,防止影响其他人。交谈中注意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的谈话,不讲粗话,脏话,更勿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2)被称谓方应回答“您好”,或微笑点头致意。如果称谓错误,被称谓方要当场礼貌地纠正称谓的错误。

3)礼貌用语:经常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十个字。

4)当你下班离开时还有其他同事未离开,你应说:“您辛苦了!我先走了。再见!”

5)当有外来客人时,应热情主动地微笑着问:“您好!请问我可以帮您做什么?”或“您好!请问您找谁?”

6)当有急事需要打断别人谈话时,必须选择合适的时候,对被打断谈话的人说:“对不起,打断一下!”

7)与人交谈时要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注意话题健康,保守公司秘密。

(4)会议礼仪

1)会议通知中的参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的时间提前(具体时间按会议规模的实际情况而定)到达开会地点并签到,不得迟到或缺席。如临时更改会议时间或地点,会议组织部门须提前通知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如缺席,须事先与会议主持人请假。

2)进入会场后按会场安设的标识或会务工作人员的引导找到自己的位置,迅速入座。

3)按会议通知要求着装,并带上必需的工具(如笔记本、笔、草稿纸等物品)。

4)会议开始时,各参会人员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接听电话时,须向主持人举手示意,经同意后再离开会议现场。

5)台上发言人讲话开始前、讲话过程中有祝贺、致谢或鼓励性语句时或讲话结束时,台下听众要以热烈的掌声给予鼓掌,并全神贯注地倾听发言人讲话的内容,不得开小差或交头接耳。

6)会议过程中,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5)电话礼仪

1)接听电话礼仪:

①有来电时应在电话铃声响起两至四声时拿起话筒,先自报公司、部门、姓名,“您好!某某公司某某中心(部门)某某某”,然后再询问对方来电的意图;电话用语应文明、礼貌,态度应热情、谦和、诚恳,语调应平和,音量要适中。

②接电话时,仔细耐心的倾听对方讲话,对对方的谈话可作必要的重复和附和,以表示对对方的积极反馈,决不能粗暴打断对方或挂断电话。

③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地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地告诉接收人。

④对不能立即处理的电话,应准确、详细记录电话内容,待了解情况后立即回电,若需转交给其他人,要督促其回电。

⑤电话交谈完毕时,应尽量让对方结束对话,若确需自己来结束,应解释、致歉。通话完毕后,应道“再见”,等对方放下话筒后,再轻轻地放下电话,以示尊重。

2)打电话的礼仪:

①选择适当的时间。一般的公务电话最好避开临近下班的时间,尽量打到对方单位,若确有必要往家里打时,应注意避开吃饭或休息时间。

②首先自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必要时,应询问对方是否方便,在对方方便的情况下再开始交谈。

③电话用语应文明、礼貌,电话内容要简明、扼要。

④通话完毕时应道“再见”,然后轻轻放下电话。

(6)仪态礼仪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革、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行姿:行走时姿态应轻而稳,抬头挺胸,肩放松,两眼平视,面带微笑,自然摆臂。

(7)见面礼仪

1)握手礼仪:待女士、长革、已婚者、职位高者伸出手来之后,男士、晚革、未婚者、职位低者方可伸出手去呼应。若一个人要与多人握手,那么应有礼貌的按先长革后晚革、先主人后客人、先上级后下级的顺序。握手时,必须站立握手,目光注视对方,微笑致意,不可心不在焉、左顾右盼,不可戴帽子和手套与人握手。在正常情况下,握手短暂有力,时间不宜超过3秒。

2)鞠躬礼仪:鞠躬前必须立正、脱帽,目视对方,面向对方以向前弯腰45度为准行鞠躬礼。

3)致意礼仪:致意是一种不出声的问候礼节,常用于相识的人在各种场合打招呼,在社交场合里,采用点头、招手、欠身、脱帽致意等形式来表达,致意时应面带微笑。

(8)接待礼仪

1)公司有客人来访时,被访中心、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热情的接待,请客人就座,为客人斟茶,杯中的茶水量不得超过茶杯容量的2/3。双手递到客人的手中,并微笑着说:“请喝茶(水)!”

2)待客人落座后,工作人员应礼貌地询问客人的来意,注意文明用语及举止端庄大方。

3)得知客人来意后,如能自己解决的问题应立即答复,若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对客人说:“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我正在找能给您满意答复的方法。”然后及时找到能处理的人员,简明扼要的对其说明客人的来意,并将其介绍给客人。

4)客人来访公司领导时,接待人员须先打电话向被访领导汇报来宾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和职务)和来访事由,待被访领导同意后,再引导客人与被访领导见面。

5)在去领导办公室的途中,接待人员要走在客人左前方的位置,可以随机讲一些得体的话或介绍一下本公司的大概情况。在进领导办公室前,要先轻轻叩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办公室后,先将被访的领导介绍给客人,再把客人介绍给被访领导,应用手示意,不可用手指指着对方。

6)为来宾倒茶水,然后说:“你们慢慢聊!”走出办公室时应自然、大方,保持良好的行姿,出门时回身轻轻把门带上。

(9)行为礼仪

1)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集中,精神饱满,乐观进取。

2)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高声喧哗。

3)严格执行关于禁烟区不许吸烟,禁带火种的规定。

4)除业务接待及公司安排的聚餐外,严禁酒后上班。

5)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不闲谈、追打嬉闹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进入别人办公室前,要用手指关节轻轻叩门三声,不可用力或用手掌拍打,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切不可贸然进入。进入后,随手轻轻把门关上,向室内人员微笑点头致意,相互问好。

7)递物时必须用双手捧送,文件、资料、名片等要将正面朝对方双手递上去,同时报上文件、资料的名称。递笔、刀子、剪刀等工具时,要将笔尖或刀尖向着自己。

8)在接受他人物品时应起身恭敬地双手捧接。

9)公共场所不得边走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主动问好,不能抢行。

(10)日常生活礼仪

1)乘车礼仪

①驾驶机动车辆、电动车以及自行车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

②乘车时依次排队上车和下车,不得拥挤和高声喧哗,上车后不要抢占座位,更不要把物品放在座位上替别人占座。

③主人亲自驾车,座客只有一人,应坐在主人旁边。若同坐多人,中途坐前座的客人下车后,在后面座位的客人应改坐前座。

2)就餐礼仪

①聚餐或赴宴要准时,赴宴前注意着装仪容,力求整洁大方。

②在宴请排位时,客人要听从主人的安排,参会人员听从会务人员的安排。

③吃东西时要细嚼、慢咽,不要发出声音或抠嘴,嘴内有食物时,切勿讲话。

④尊重服务员的劳动,对服务员应谦和有礼,当服务员忙不过来时,应耐心等待,不可敲击桌碗或喊叫。对服务员的失误,要善意提出,不可冷言冷语,加以讽刺。

⑤当有人起身祝酒时,应暂停进餐,注意倾听。碰杯时,主人和主宾先碰,人多时可同时举杯示意,不一定碰杯。

⑥饮酒不要过量,可敬酒,但不要强劝、强灌。

⑦剔牙时,要用手或餐巾遮住口。

3)宿舍礼仪

①爱护宿舍公物,物品摆放整齐。

②员工宿舍必须做到每天打扫,个人床上用品必须做到每月清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③不得在宿舍内抽烟和使用违禁电器。

④员工洗浴后,自觉清理卫生间水渍和各种垃圾。

4.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归口管理并负责组织推行、解释。

5.对违反以上行为礼仪细则的员工,处罚标准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6.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原人事行政部2011年1月25日发布的《员工行为礼仪管理制度》及与此相冲突的管理制度予以废止。

(二十一)某集团工作讨划与工作日志管理办法

1.工作计划种类

根据原文件精神,计划种类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公司层面)、月度工作计划(部门层面)、周工作计划(部门、个人层面)、日工作计划(个人层面)。

上述计划,除工作日志作出修改(见附件)外,其余计划表单格式不变。

2.工作计划编制报送流程

2.1 年度计划编制、报送流程

(1)每年12月5日前,总经办出台次年年度战略规划,并与各系统负责人沟通。

(2)12月15日,各系统负责人组织系统内各部门根据公司战略编次年年度工作计划,并报送总经办(同时备份报直接上级)。

(3)总经办汇总各系统计划,并根据公司战略需要进行补充(必要时与各系统负责人沟通),并12月25日前下达各部门执行。

2.2 月计划编制、报送流程

(1)各部门每月25日编制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工作计划与总结,并于26日下午下班前交总经办(同时备份报直接上级);月度计划须与年度计划衔接,年度计划中有的,月度计划就要体现。

(2)每月最后一天,公司召开总经办月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补充下达,总经办形成会议纪要,将各部门上报计划中的工作和补充的工作一并列入各部门月工作计划,以纪要形式下达执行。

如果当月最后一天是周一或周二,则月例会与周例会一并召开。会议流程按照月例会流程,各部门先汇报周工作再汇报月工作。

2.3 周工作计划编制报送流程:

2.3.1 部门周工作计划

(1)各部门周计划于每周日下午五点前交总经办(同时备份报直接上级),按现在的流程执行。周工作计划须与月度计划衔接,月度计划中的工作要在周计划中体现。

(2)周例会召开后,总经办和公司领导下达补充任务,总经办形成会议纪要,将各部门上报计划中的工作和补充的工作一并列入各部门周工作计划,以纪要形式下达执行。

2.3.2 个人周工作计划

(1)个人周工作计划,由个人编制,于每周日下午五点前以电子形式报直接上级。

(2)直接上级检查并签发意见后,于次周一下午五点前,转发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科。

(3)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科检查各岗位工作饱和程度,并检查各系统领导对周工作计划的检查情况,防止领导走形式。

(3)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科每周三下午五点之前,把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总经办。

2.4 个人日工作计划编制报送流程

(1)公司员工须每日填写电子形式的《员工工作日志》,对每天工作进行计划、总结,每天下班前传直接领导确认。

(2)直接领导须详细查阅员工工作日志,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科每周抽查不低于30%的员工工作日志,检查各岗位工作饱和程度,并对其上级的检查确认提出评价,于每周三下午五点之前,把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总经办。

3.工作检查

3.1 根据原文件精神,年、月、周工作计划迟报,由总经办实施处罚,处罚金额同原文件。

3.2 根据原文件精神,总经办负责各部门月计划、周计划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处罚。

3.3 个人周工作计划和个人日工作计划的编制、报送情况,以及直接上级对周计划、日计划的检查和意见签发情况,由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科负责检查并汇总向总经办提交报告,在报告中列出处罚建议,由总经办执行处罚。处罚标准为:个人未交周工作计划和工作日志,每次罚款30元,迟交按每天10元处罚;直接上级未按时对下属周工作计划实施检查和签发意见,每人每次罚款30元。

本文件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员工工作日志》格式。

员工工作日志

(二十二)某集团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办公环境的清洁整齐,规范、美化办公区域,营造温馨、舒适的工作氛围,加强办公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全体员工办公安全管理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办公环境管理。

3.办公环境管理范围

3.1 办公环境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洗手间、走廊、楼道部位及各类办公设施;

3.2 各区域办公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办公区域的环境管理责任人,环境管理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的办公环境管理和监督。

4.办公区域管理

4.1 公共卫生管理

(1)保洁人员应于每天下午下班后,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打扫,不留死角,每天至少拖地一次,保证地面无水渍、无积尘、无污渍、无丢弃物;

(2)严禁在办公室内放置和乱扔各种废弃文件等杂物;

(3)办公室内墙除悬挂与工作有关的图表、规章制度、奖状奖牌等,不得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悬挂物应统一在同一水平线上;

(4)清洁用品应摆放在隐蔽区域;

(5)爱护卫生间的公共设施,便后须冲水,不得向便池内乱扔卫生用品等杂物;

(6)不得向洗手池、垃圾桶内倾倒茶水、饭菜,防止堵塞下水道,擦手纸丢入垃圾栏内;

(7)雨天,雨伞应整理干净后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办公区域内,以免淋湿地面,不得乱摆乱放,有碍美观;

(8)人事行政部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4.2 责任区域

(1)桌椅应摆放整齐,员工离开座位时要将座椅放至桌下;

(2)办公桌要求无灰尘,桌面上的文件、办公物品和设施摆放有序,严禁放置与办公无关的杂物;

(3)空置的办公桌上严禁摆放碗筷、废旧的文件、报纸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该办公桌的清洁卫生由该区域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指定的人员负责;

(4)严禁员工将食物、茶水倒入花盆和垃圾筒内,避免污染空气;

(5)上班期间空调开放时,各区域负责人要注意关闭好窗户;

(6)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应人离灯灭,关好门窗、冷气等电源设施。

4.3 办公设备

(1)各部门要保证办公区域的设备设施的完好,做到人走关停所有设备电源,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

(2)使用后的公共办公用品应归还原位,报纸、杂志阅后放回原位;

(3)人事行政部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不得损坏办公场所的设备设施,若有遗失或损坏,将予以赔偿。

4.4 办公安全管理

(1)员工下班后务必确认办公区域门窗关闭、电源置于关闭状态,不得有电器(尤其是大功率电器)在下班后仍处于运作状态,确保办公环境安全;

(2)公司员工应将印章、重要文件、钱款、贵重物品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保证印章、文件及财产安全;

(3)行政管理部安全科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5.办公噪声

5.1 公共办公区域禁止大声喧哗、打闹、跑步,以影响员工办公;

5.2 办公时手机调为震动,座机声音不易过大,电话交流声音适中;保持办公区相对安静的环境。

6.处罚规定

6.1 人事行政部将不定期组织环境检查,对不符合舒适度、洁净度以及整齐度要求的员工处以罚款2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处以50元/人/次;

6.2 不爱护办公设备,造成设备使用寿命缩减的,视情节严重处以10~50元罚款;故意损坏办公设备者处以50~100元罚款并全额赔偿;

6.3 不按照规定执行办公安全管理,导致文件、印章外泄,视情节严重给予公司相应经济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6.4 不按照规定执行办公安全管理,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据其事故大小追究其责任;

6.5 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所在区域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7.实施部门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具体负责实施,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协助配合。

8.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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