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提高生产效率

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提高生产效率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业经营主体的多样化,是农业在向现代化演进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要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效率,除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完善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加强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等之外,通过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显然也能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提高生产效率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差距很大,各地的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差异很大,农业经营者生产的农产品又各不相同。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带动下,农业劳动力正在大规模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因此,在家庭经营这一基本形式的基础上,农业必然会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演变出多种多样的具体经营形式。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12年底,我国农村承包集体耕地的农民家庭约2.3亿户,其中有约4440万户发生了流转出承包耕地的行为(占承包农户总数的19.32%);目前仍在耕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家庭约1.9亿户,他们经营的耕地面积(包括流转来的耕地),占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92.5%。这表明,农民家庭仍是我国农业中最主要的生产经营主体。但随着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户承包耕地经营权的流转,其他各类新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也在发展。目前,全国已发展起农民专业合作社68.9万个,入社成员5300多万户;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0余万个,带动的农户约1.18亿户;此外,据不完全统计,各地仍对农业实行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村、组约有2000个,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等就是其中的著名代表。同时,租赁农户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工商企业也在逐渐增加,全国约有2556万亩耕地由企业在租赁经营

农业经营主体的多样化,是农业在向现代化演进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一方面,由于农业人口的转移,原来由各家各户自己经营的承包耕地经营权有了流转和集中的可能;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开始走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生产。这两方面的变化都在催生各种新的农业经营形式的成长。从各地已有的实践看,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效率,不同农产品的生产,往往会对经营形式提出各不相同的要求。如粮棉油糖等大宗产品的生产效率,主要取决于耕地的经营规模。因此,通过流转承包耕地的经营权、实现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土地股份合作社等,便在这一领域应运而生。瓜果蔬菜花卉等鲜活农产品的生产效率,主要取决于品种选择、栽培技术和市场营销等,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方面少数“能人”的带动作用,因此,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形式受到农户欢迎。现代化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场,对技术、投资、管理和营销等方面的要求,超越了大多数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能力,更适合引入社会资本实行企业化的经营。

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要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效率,除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完善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加强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等之外,通过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显然也能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从各地探索实践的经验看,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主要有三大类表现形式:一是通过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扩大家庭经营的土地规模,如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12年底,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已达287.5万户;其中,家庭农场87.7万户,经营土地面积1.76亿亩,户均经营耕地200.2亩,年收益18.47万元,均明显高于普通承包农户。除了常规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外,近年不少地方农民创造的土地托管、代耕、“土地银行”等形式,也对扩大耕地的经营规模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依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通过“耕、种、收等主要作业环节靠社会化服务,日常田间管理主要靠家庭成员”的方式,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规模来弥补生产经营主体耕地规模的相对不足,节本增效明显。较有代表性的是,每年夏收季节,农业部门组织数十万台联合收割机实行大范围的跨区作业,使我国3亿多亩冬小麦的收割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既实现了适时收割和减少粮食浪费,又使农户降低劳动强度并增加收入,还明显提高了农业机械的利用效率,可谓一举多得。三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既有围绕某些特定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而展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农业生产联合组织。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着力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经济的事情。在不少地方,合作社的经济技术服务能力,不仅能够满足自身社员的需要,还能够向非社员提供社会化的服务,从而发挥着带动更多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作用。(www.daowen.com)

【注释】

[1]本文原载于《求是》2013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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