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这是中华民族早就认识到的关于民族生存发展的基本规律。但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广大人民群众却时时处于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贫困状态之中,这种现象到近代愈演愈烈。1949年,我国粮食总产量仅为11318万吨,人均占有量仅为209公斤,根本满足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温饱需求。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的发展,通过土地改革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世代追求,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主要农产品产量迅速增长。到1952年,我国粮、棉、油、糖的总产量分别比1949年增长了44.8%、193.7%、63.5%、168.1%,人均占有量分别提高了37.9%、179.3%、55.8%、155.3%。农业的恢复和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改善了广大人民的生活。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更是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2008年,我国粮、棉、油、糖的总产量比1978年分别增加了73.5%、245.6%、465.9%、463.4%,人均占有量分别增加了25.2%、151.1%、308.4%、306.7%。农业的发展不仅极大地改善了农民自身的生活,而且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除了农业以外,整个农村经济也发生了深刻变化。首先是农业生产结构更趋合理。农、林、牧、渔各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80%、3.44%、14.98%、1.58%,转变为2008年的48.35%、3.71%、35.49%、8.97%。其次是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乡镇企业从无到有,2008年的增加值达到8.4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近28%。再次是农村就业结构深刻变化。在农林牧渔各业中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比重,由1978年的92.4%下降到2008年的64.8%;除了有近亿农村劳动力在本乡镇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外,更有大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到2008年6月底外出农村劳动力已超过1.5亿人,不仅拓宽了农民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而且为推动工业化、城镇化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1978年全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仅为134元,2008年为4761元,扣除物价因素后,30年来的年均实际增长速度为7.1%。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进展。1978—2007年,农村贫困人口总数减少了2.35亿人以上,贫困发生率从30.7%降至1.6%。2008年,国家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按照新标准统计的农村贫困人口为4007万人,贫困发生率为4.6%。农民的消费水平随收入的增长而不断提高。2008年,农民的恩格尔系数平均已降为43.7%,人均年末住房面积已达32.42平方米,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的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洗衣机、电话机和移动电话已分别达到109.1台、30.2台、52.5台、49.1台、67.0台和96.1台,空调机和家用计算机每百户也已有9.8台和5.4台。在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下,农村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都有长足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已基本实现,“农家书屋”建设快速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实行了免费提供教科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全面覆盖,筹资标准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在农村普遍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即将展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农村正朝着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不断迈进。(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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