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这是我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现实出发点。同时也决定了我国必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一)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这个高度,才能为推进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创造适宜的社会氛围。综观世界各国农业的发展,有不少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都曾因一度忽视农业而导致农业衰退、农村凋敝,致使整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下降,农业所直接提供的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也变得越来越微不足道。这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但这丝毫也改变不了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地位。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农村人口至今仍占多数。这个基本国情决定了“三农”问题始终关系着整个国家发展稳定的全局。如果因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下降而忽视农业,那就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会使我国的发展进程遭受重大挫折、付出沉重代价。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思想,坚持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
(二)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所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所不可或缺的体制和政策环境。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长期滞后,根本原因在于由城乡二元结构所派生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尚未打破,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农村生产要素持续流失、对农业的资金技术支持明显不足的局面尚未改变。因此,加快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当务之急。任何国家的农业现代化,都不可能仅仅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形成既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又具有本国特点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是已经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国家的普遍做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在这方面也已迈出重要步伐。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收,对农民实行各项直接生产性补贴,中央财政建立对财政困难县乡和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偿机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建立健全和落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等。这些都标志着具有我国特点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只要坚持这个方向,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前进,具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就一定能够日趋完善。
(三)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是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基本标志。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花大力气增强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我国不少农产品的生产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从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看,仍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如我国谷物、肉类、禽蛋、水果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但我国2005年每千公顷化肥的施用量高达366.5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5倍,分别是日本、美国、法国的1.6倍、3.6倍和6倍,不仅生产成本高,而且还污染了环境。因此,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必须着力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针对我国农业现状中的突出矛盾,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在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农村市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基础。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仍很突出。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引导农民和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资的机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续建配套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建设高产稳产的标准农田,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推广可再生清洁能源和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切实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但农业农村的发展,仅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近年来大豆等行业受到进口产品严重冲击、猪肉等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肉禽果菜和水产品等出口遭遇技术壁垒限制等现象说明,在农业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日益提高的情况下,没有健全的农村市场体系和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的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将很难提高。对此,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在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健全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农产品进出口的调控,维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的基本稳定。要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加大对农户的经济和技术服务,帮助农户增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效益稳步提高。(www.daowen.com)
二是在注重农产品产量增长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以往,我国农业的主要矛盾是供给不足,目前则已进入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总量基本平衡、丰年略有节余的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需求,已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转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已经成为影响农业效益和消费者健康的关键因素。国内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也表明,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农业和食品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要“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必须严格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严格执行转基因食品、液态奶等标识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保证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是在注重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比较效益低是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而农业中种粮的效益尤其低下,这是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极大制约。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支农惠农举措,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促进粮食生产回升发挥了明显作用。但2006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仍比1998年减少了1.25亿亩。现代农业是高效农业,不提高农业的效益,农业就没有出路。因此,必须继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促进农业的多元化经营、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益。在优化农业结构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健全完善的支持和保护粮食生产的政策体系,千方百计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经济效益,以调动农民种粮和主产区各级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四是在注重增加对农业设施装备投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对新型农民的培养。发展现代农业固然必须提高农业的设施和装备水平,但归根到底,还必须依靠现代农民。因此,在加强农业设施装备的同时,必须着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2005年,全国5.04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0%,其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6.87%。近年来,农业兼业化和农民老龄化的趋势已现端倪,不抓紧培养高素质的新一代农民,农业就将面临后继乏人的危险。因此,必须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造就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要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积极发展种植、养殖业的专业农户,培育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经纪人及其组织。要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加大对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林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并鼓励他们毕业后到农村去发展现代农业。
五是在注重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古今中外农业发展的普遍规律证明,家庭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特点的生产经营形式。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验教训则表明,家庭经营也是保护农民基本权益的有效形式。综观世界各国,凡农业已现代化的国家,无不实行家庭经营。因此,农业家庭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并不矛盾,关键在于工业化要向家庭经营注入现代生产要素,城镇化要为扩大家庭经营的规模转移农村人口,市场化要为家庭经营提供完善的社会化经济技术服务。因此,宪法规定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在此基础上,各地要根据城镇化和农民转移的实际状况,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与此同时,还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农户发展生产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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