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可能侵害农民权益及失控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可能侵害农民权益及失控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简单地将“挂钩”理解为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具体政策,不仅可能严重侵犯农民的权益,而且也容易造成实际建设用地的失控。这种大拆大建的现象,不仅容易造成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增加,而且容易使新农村建设偏离中央确定的正确轨道。在非城市规划地区,不开展“挂钩”试点。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可能侵害农民权益及失控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城乡人口的此消彼长将是必然趋势。因此,提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总体思路,在基本趋向和原则上无疑是正确的。但从实际工作看,把这一原则性的趋向直接作为规划和调节城乡建设用地的具体政策,则很可能会出现偏差。

一是在现行体制下,城市扩展与农村人口减少并不同步。虽然农民流动进城务工的人数逐年增加,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阻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进城农民中能定居城镇的只是凤毛麟角。因此,我国近十年的城镇化,被不少专家称作是土地的城镇化而不是人口的城镇化。城镇化发展至今,尚没能为农户举家向城镇迁徙而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创造条件。

二是依我国法律,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分属两种不同的所有制。城市建设如需占用农村土地,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及土地征收手续。简单地将“挂钩”理解为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具体政策,不仅可能严重侵犯农民的权益,而且也容易造成实际建设用地的失控。

三是将“挂钩”作为具体政策来实施,容易引发鼓励拆并农村居民点的做法。调查发现,个别地方为扩大城镇建设用地,制定了大规模合并农村居民点的规划,有的已经开始实施。而这些做法,又往往被冠以“新农村建设”之名。这种大拆大建的现象,不仅容易造成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增加,而且容易使新农村建设偏离中央确定的正确轨道。

为此建议:

第一,必须明确,城乡建设用地的“挂钩”,是经济社会发展反映在土地利用上的总体趋向,是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性思路,而不是一项具体政策,尤其是不能为了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而强行拆并农村居民点。(www.daowen.com)

第二,对实行“挂钩”试点的地域要作出严格限制。明确只能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结合“城中村”改造等情况才能进行。在非城市规划地区,不开展“挂钩”试点。

第三,城市规划区内通过“挂钩”节余的村庄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后可纳入城市建设用地指标;非城市规划地区通过土地整理、“空心村”整治、农村居民点合理集并等所节约的土地,原则上均应复垦为耕地。

土地问题,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也关系到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以严格保护耕地、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为出发点,适应新情况,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注释】

[1]本文是2006年8月9日给国务院领导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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