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一个鲜明的新特点是,要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国现阶段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议》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也要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只有结合好这两方面的力量,才能按照时代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
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财政和金融对农村的支持不足。2004年,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6.34%;各级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5.89%;农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55%。农村在上述各项资金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与农村人口所占的比例、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相比,显然很不相称。《建议》明确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根据这些要求深化改革,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形成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是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
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体制包括许多内容,而当前农民最迫切的要求是《建议》提出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农村人多地少,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1990年,在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分别占75.56%和20.22%,而2004年这两项指标已变为59.45%和34.0%。这表明,就业结构和收入来源的变化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应当通过加快完善市场体制来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业机会。(www.daowen.com)
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机制。农村发展的滞后还突出地反映在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方面。在以往较长的时间里,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对农村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足,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主要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办,与城镇差距很大。近年来,这种状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中央在2003年初就提出了“国家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对此再次作了明确规定。从2005年开始,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和课本费、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建议》进一步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将“两免一补”的政策扩大到农村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学生,并实现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体学生免收杂费。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等任务,农村的卫生医疗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在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共同支持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到2005年6月底,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641个县(市、区)的2.25亿农村人口中,已有76%的人自愿参加了这项制度。《建议》再次强调,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务院将从2006年起,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力度,到2008年将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议》还提出,在已经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要“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建议》明确要求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农村电网和农村信息化等建设,逐步解决农村的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以及发展沼气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建议》还提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这显示了对保障失地农民生存发展权的高度关注。在进一步完善国家、集体和家庭等多方面力量相结合的农村现有社会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建议》还根据部分地区的试点经验,提出了“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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