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政府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对外开放的一个最新也是最坚定的公开表示。这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入世之后,我国将朝着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更坚定地前进,也一定会在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上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世贸组织是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间组织,世贸组织对其成员起约束作用的是它那一整套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法规。对于世贸组织成员的政府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同这一整套法律体系。这对于我国的农业来说,当然也意味着将面临一系列新的机遇和挑战。
世贸组织的法律体系所规范的领域,主要可以分为四个大的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货物贸易领域,就是产品的进出口。人们现在谈论最多的入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主要就是指这一领域。第二个方面是服务业领域。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它的服务业市场也必须对外开放,并逐步做到给外商以非歧视性的国民待遇。这对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必将产生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因为外资的金融、保险和流通等经营性机构有可能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进入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第三个方面是和前两个领域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这和我国农业的关系也非常密切。因为这涉及不少动植物品种以及有些农药、化肥的专利问题。第四就是投资领域,允许外资进入所有对外开放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当然也包括农业和农村领域。所以,入世之后不能单纯地只看到国外农产品有可能对我国增加出口这一点,因为这仅仅是农业受影响的一个方面。还需要加强研究入世之后在服务业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以及投资领域可能发生的变化,而我们目前对这些方面的研究,显然是很不够的。
入世之后对农业首先产生的影响,就是货物贸易方面的影响,即进口的农产品可能增加。这种对农业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关税减让。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组织转为世贸组织之前的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中,就已经明确关税减让将作为今后世贸组织成员的一个重要原则,并确定了发达国家应将进口关税的总水平逐步降到3.3%,发展中国家应逐步降到12.3%的目标。农产品的进口关税减让必然也要服从于这个总体上的关税减让格局。入世之前我国农产品进口的平均关税税率是21.3%。我国承诺入世第一年,也就是2002年,农产品进口的平均关税税率要降到18.5%,到过渡期末,也就是2004年,要降到15.8%,到2008年要进一步降到15.1%。农产品进口关税的减让,就意味着进口农产品在中国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可以降低,这当然也就意味着进口农产品在我国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将会增强。所以,关税减让毫无疑问将会对我国农产品的价格总水平形成一个实实在在的压力,从而会对我国的农业生产、农民的就业和收入都产生直接的影响。
但是,也要看到由于各类农产品原来的进口关税不同,入世之后我们承诺的对各类农产品进口的关税减让幅度也不同,再加上各类农产品在我国居民实际生活中的地位不同,因此,虽然关税减让所表现出的总趋势是进口农产品的竞争力有可能增强,但具体到每类农产品上,它产生的实际影响是各不相同的。我个人认为,大致会产生大小不同的三类影响。
第一类是属于不会受多大实际冲击的产品。典型的代表性产品就是粮食。我国入世之后,一方面要看到粮食所受的冲击可能是最大的;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对于粮食的冲击并不是来自关税减让。之所以说关税减让对粮食的实际冲击不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过去粮食供不应求,进口粮食是我国自身的需求,所以我国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中对粮食进口不征收关税。直到1994年实行新的财税制度之后,才开始对粮食征收进口关税,但征收的也是1%—3%的象征性关税。入世后,我国对关税配额内进口的粮食,将征收1%—10%的关税,对超过配额进口的粮食将征收65%的关税。从这个角度看,尽管入世后粮食的进口可能会有所增加,但原因却并不在于关税的减让。
第二类是会受到一定影响,但至少近中期内影响不会很大的产品。比较典型的如牛肉。我国在入世之前对牛肉征收的进口关税税率是40%,到过渡期末将降到12%,降幅是比较大的。但是,说它受的冲击不会太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能向我国出口的牛肉主要是高档的牛排肉。这样的牛肉在它的产地价格就不低,进入中国市场后主要只能在高档宾馆销售,市场非常有限。我国国内市场大量销售的牛肉,主要来自耕牛和奶牛的淘汰牛,这样的牛肉价格要比进口的牛肉价格低得多,往往只有1/10甚至更低。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牛肉的进口关税下调后,那些高档宾馆、大的西餐厅可能进口量会有适当增加,但对整个国内牛肉市场的影响是有限的。当然可能会对我国的肉牛专业饲养企业带来一定冲击。因为我国肉牛专业饲养企业生产的高档牛肉,在质量和价格上与进口牛肉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总的看,在牛肉的进口上,关税减让不会对国内市场形成很大冲击。
第三类是受冲击相当大的产品。有代表性的是三类农产品,既棉花、植物油等土地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部分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以及部分农产品的加工制成品。一般来说,凡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我国的劳动生产率都偏低,所以棉花、油料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下调后,就会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带来很大的压力。而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则主要是品质问题,即我们的差距主要不在价格上,而是在品种、质量上。入世前我国对水果进口的关税税率是20%—40%,入世之后,要逐步调减到10%—12%,减幅比较大。我国在2001年11月12日正式加入世贸组织,而进口水果数量增加、价格下降的效应则在2002年元旦一过就明显表现出来了。2002年春节期间我曾在北京几个大超市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据售货员讲,2002年春节的洋水果销售价格,大约比2001年国庆期间下降了30%—40%,因此销售的数量明显增加。农产品的加工制成品,由于国外的同类产品中科技含量比较高,市场竞争力确实比较强。如葡萄酒。这几年葡萄酒的国内消费量越来越多,市场前景很好。入世之前,我国对进口葡萄酒征收的关税税率是60%,入世之后,税率要逐步降到25%以下。进口关税率的大幅度下调,必然给外商创造了增加对我国出口的机会。实际上,在国外销售的普通佐餐用的干红、干白葡萄酒,它的售价并不高,在美国超市也只卖五六美元一瓶。如果进口关税降到25%左右,进口葡萄酒对国内的很多葡萄酒在价格上就有很强的竞争力。欧洲有一些葡萄酒的价格更低,葡萄牙最普通的干白葡萄酒的出厂价格每瓶只有1欧元左右,不到8元人民币,即使加上进口关税和运输等其他费用,到我国市场的销售价格也不会太高。因此,对国外农产品加工制成品可能带来的冲击,要有充分的估计。
我个人认为,关税减让从总体上要求我国必须尽快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这样才能避免国外农产品可能大规模进入我国市场的局面。但也必须看到各类农产品受关税减让的实际影响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必须对农产品做分门别类的具体分析,以制定出每个品种的具体对策,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
(二)进口关税配额。入世之前,对很多重要产品的进口我国可以采取主动配额的办法,希望进口的产品多给一些配额,不希望进口的就少给甚至不给配额,同时还有进口许可证制度可以限制。但这些非关税壁垒的做法,入世之后都必须大幅度削减。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为了使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敏感产品不至于造成太大的进口冲击,按世贸组织的规定可以通过制定进口关税配额的办法来加以管理。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制度,实质意义是对农产品进口国的农业给予一定的保护。因为关税配额的数量,使得可能进入我国市场的这类农产品被掌握在一个可控的范围之内。但是,承诺进口关税配额的数量,不等于承诺必须进口这么多农产品。承诺的进口关税配额只是给了国外这类农产品准入我国市场的机会。同时,在承诺的关税配额数量内,对进口的这类产品将实行比较低的关税税率。这就是说,允许以较低的关税税率进口配额数量内的产品,但政府不承诺一定要购买这些数量农产品。承诺的关税配额数量内的产品最终能否都进口,完全由市场需求来决定。(www.daowen.com)
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于敏感产品的进口到底怎样管理,在世贸组织的成员中也是各不相同的。比如说,粮食的进口对很多国家来讲都是敏感问题,对我国是敏感问题,对日本也是敏感问题,因为日本的大米生产能力过剩。但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日本必须开放一定的国内大米市场。在具体做法上,日本的选择跟我国就不一样。日本目前选择的是最低进口量承诺的制度。所谓最低进口量承诺,就是政府作了这个承诺之后,不管国内有没有市场需求,进口的数量都必须达到这个最低承诺量。目前日本政府承诺,大米每年的最低进口数量是70万—80万吨,约占其国内消费量的7%—8%。
我国选择的是对敏感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制度。从世贸组织140多个成员对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产品的实际执行情况看,平均实现的进口数量约占承诺的进口关税配额量的2/3,因此,国际上也并不是承诺了的关税配额数量就都实现进口的。
我国承诺的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五大类,即粮食、植物油、食糖、羊毛、棉花,在这五大类之下还有一些具体的科目,每一个科目都有各自的配额数量。此外,因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化肥进口国,所以对两类化肥的进口也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制度。下面主要谈一下关于粮食的进口关税配额问题。
这里至少有四个问题。第一,我国承诺的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数量到底是多还是少?这个问题,学术界、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有不同的看法。我国承诺的粮食进口关税配额量,2002年是1830.8万吨,其中,小麦接近850万吨,玉米接近600万吨,大米接近400万吨。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承诺的进口关税配额量在过渡期内每年都必须有所递增,所以到过渡期末的2004年,我国承诺的粮食进口关税配额量是2215.6万吨,其中,小麦960多万吨,玉米700万吨,大米530多万吨。这个量到底是大还是小呢?用两个参照数比较一下可能更容易讲清楚。第一个参照数,是1995年我国进口粮食2008万吨。因此,1995年的粮食实际进口量比我国承诺的2002年的粮食进口关税配额量大概还要多170多万吨。第二个可以参照的数量,是1996年我国政府发表的粮食白皮书。其中讲到,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因此中国保持比较高的粮食自给率对全世界的粮食安全都是一个重要的贡献。从这个角度考虑,中国希望能够保持95%以上的粮食自给率。也就是说,在1996年的时候,我国政府就考虑有不超过5%的国内粮食需求可以从国际市场上去购买。按我国现在的粮食需求量来算,这大约就是2500万吨。而到2004年,也就是到过渡期末,我国承诺的粮食进口关税配额2215万吨,比当初估计的2500万吨还少280多万吨。因此,用这两个参数来衡量,我认为我国承诺的粮食进口关税配额不能算多。
第二,必须看到我国目前正处于粮食供过于求的阶段,在这样的特定情况下承诺的这些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压力就很大。从1995年到1999年连续5年的丰年有余,造成目前粮食的库存数量很大,市场粮价低迷。由于承诺了粮食的进口关税配额,如果2002年开始进口增加,对我国的粮食市场、农民的粮食生产和国有粮食部门的库存,都可以说是雪上加霜。
第三,目前粮食进口增加也不利于我国农业的结构调整。国务院在2001年夏提出东南沿海的八个粮食主销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放开粮食的购销和价格。这八个省市的粮食市场完全放开,目的之一是为了促进他们加快农业结构的调整。从实行的情况看,一个非常明显的效果就是,这八个省市的粮食种植面积明显减少,其他高价值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明显增加。据有关部门初步测算,1999年以前,这八个省市的粮食产销缺口是2000万吨;而放开粮食市场、加快结构调整之后,估计到2002年底,这八个粮食主销区的产销缺口将扩大到4000万吨。也就是说,由于结构调整,可能增加2000万吨的粮食缺口。按照当初的设想,沿海发达地区和大都市郊区少种一点粮食,多种一些高价值的经济作物,不仅对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有好处,而且可以把当地的粮食市场更多地让给粮食主产省区,这对于主销区扩大粮食销售,增加粮农的收入也有好处。但入世后的情况就不确定了。通过结构调整调出来的主销区的粮食市场空间,搞不好就会被国外进口的粮食所占据。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对主销区的粮食经营者来说,他不管你是中国粮食还是外国粮食,谁的粮食价格低、质量好就要谁的,这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中是难以控制的。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对内地粮食主产区就会造成极大的压力。
第四,因为我国的粮食统计口径与国际上大不相同,所以不能简单地按照我国承诺的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天真地认为入世之后有可能进口的粮食就是2000万吨上下。首先,在我国的统计资料中,粮食项下没有大米这项指标,我国历来用的是稻谷这个指标。但我国承诺的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是按国际惯例用的大米这个指标。今年的399万吨进口关税配额大米,如果折成我国通常使用的稻谷指标,大约就是570万吨稻谷。这样,在我国承诺的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上,就必须加上170万吨才能跟我国的粮食统计口径一致起来,那就是2000万吨,比文字上的承诺增加了9.3%。到2004年,用我国的粮食统计口径计算,也比承诺的2215.6万吨进口关税配额要多228万吨,增加10.3%。其次,我国是把大豆和薯类算作粮食的,而国际惯例的统计指标没有粮食这个概念,只有谷物。我国承诺的进口关税配额实际上都是谷物,不包括大豆。我国从1996年开始就已经对大豆进口实行了单一关税管理的制度,即只对进口大豆征收3%的关税和13%的增值税,此外并没有数量限制。2001年我国实际进口的大豆是1394万吨。这就出现了统计口径上的问题。进口了近1400万吨大豆,按世贸组织的统计口径,这不是粮食;但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这就是粮食。假设2002年承诺的2000万吨谷物进口关税配额都实现进口,再加上大豆的进口还保持在2001年的1400万吨,那么,按我国的粮食统计口径计算,实际可能进口的粮食就是3400万吨,相当于我国2001年粮食总产量的7.5%。这就需要认真琢磨一下了。1996年我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说进口不超过5%的粮食问题不大。但现在是有可能进口量会占总产量的7.5%,因此很多问题就得重新考虑。我并不是说进口量不能超过5%,问题在于超出了原来的估计,就需要重新作出评估。需要根据新的可能性所带来的影响,对我国自身的粮食生产能力,对国家的粮食安全问题,对农民的就业和收入问题等,有一个重新评估。从这个角度看,我国2002年潜在的粮食进口的可能性是3400万吨,而谷物的配额、豆油的配额在过渡期内都在逐步增加,到2004年,潜在的可能进口的粮食,按我国的统计口径折算,将会达到3800万—4000万吨,将可能接近占我国粮食生产能力的8%,所以,不能简单地按承诺的谷物进口关税配额来衡量粮食的进口可能性。如果我国进口的粮食数量(包括大豆在内)达到3500万—4000万吨,按我国现在的粮豆劳动生产率计算,就相当于挤占了2000万—2500万个农民的农业就业岗位。而按照2001年的价格,把粮豆进口增加所受到的冲击主要算在12个粮食主产区上,就将使这12个粮食主产区的农民人均收入受影响达100—120元。所以我觉得,对于入世后粮食进口增加所可能带来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尤其是在1997—2001年我国粮食连续5年净出口的背景下,如果从2002年开始变成净进口,而且净进口的数量逐步增加,这个冲击对相当数量的农民来说是可想而知的。在当前农民增收很困难的背景下,对粮食的进口问题需要慎重对待,至少在认识上不能掉以轻心。
(三)停止对出口农产品的补贴。这一条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也不小。自1997年以来我国一直是粮食的出口大于进口,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这几年我国玉米的出口量比较多。2000年玉米的出口量约1100万吨,2001年玉米的出口量约600万吨。我国玉米比国际市场价格高,能够出口的一个基本原因就是价格补贴,而且补贴所占的比例还不小。吉林是玉米大省,2001年吉林的玉米出口每吨补贴387元,约合46—47美元。现在国际市场上玉米价格是90—100美元/吨,补贴47美元差不多就补贴了近一半的价格。2002年入世之后就不能实行出口补贴了,玉米的出口就很困难。要是一方面出口出不去,另一方面进口又可能增加,就会对消化目前库存积压的玉米造成双重的压力,这对国内粮食价格的回升、农民收入的增长也将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农业的国内支持和补贴政策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进行调整。入世之后,政府不能对农产品的出口进行补贴,但对农产品在国内的生产还是可以给予补贴的,只是这种补贴必须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就是大家经常讲的“绿箱政策”“黄箱政策”“蓝箱政策”等。在补贴额的计算等方面也会有一系列的变化。比如,我国农业法中有一条涉及政府对农业的投资,规定各级政府对农业投资的增长幅度不能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这个计算方法与世贸组织的规则就不一样。按世贸组织的规则,“黄箱政策”的补贴额是定得很清楚的,发达国家用于“黄箱政策”的补贴可以相当于农业生产总值的5%,发展中国家可以相当于10%。我国入世谈判的结果是“黄箱”补贴可以占农业生产总值的8.5%。这样的计算方法与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就没有多少联系。所以,整个补贴额的计算以及补贴的方式、方向都必须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则进行调整,这也是一项急迫而又庞大的政策性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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