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议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允许用粮单位入市收购,国家全额负担运转费用

建议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允许用粮单位入市收购,国家全额负担运转费用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退出保护价的粮食也要允许用粮单位入市收购。这部分粮库的运转费用包括职工工资,由国家全额负担。

建议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允许用粮单位入市收购,国家全额负担运转费用

总的考虑,是要使粮食流通体制更加适应当前粮食的供求形势,使国家粮食政策的执行从主要依靠收购队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等人为因素,转变到更多地依靠体制和机制的力量;在保护好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使粮食生产的总量更多地接受市场机制的调节。

(一)进一步缩小保护面。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管什么时候,这个方向不能变。但是在目前粮食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保护面不能太宽,不然就不能推动农民主动调整结构,多生产优质品种。现在部分粮食品种已经退出保护价收购,但仍有几个问题:一是退出的品种和数量都还不够,不足以影响总量。二是有的粮食是按等级来确定是否退出,等级之间差别很小,但价差很大,结果,等级差的反而容易卖掉,没有退出保护的高等级粮食仍然不好卖。而且,按等级确定是否退出,落实到每一个收购点,技术上很难操作,容易产生压级压价和弄虚作假。三是市场很难管住。要对每一个粮食收购点是否收进等外粮食、是否拒收限收等内粮食进行监督,成本极大。

因此,为使保护价政策既能起到保护农民积极性、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作用,又能推动农民加快农业结构的调整,以适应国民经济农产品优质化和多样化的需要,应当对保护的面作更大的调整。

第一,总的目标,是将口粮与饲料粮、种子粮分开,保证口粮的收购和供应,其他饲料粮和种子粮放开。

第二,按品种和区域而不是按等级确定保护范围。如东北玉米全部退出,小麦只保护黄淮海主产区,整个长江流域的小麦都退出保护。(www.daowen.com)

第三,放开后的粮食品种的购销市场彻底放开,粮食企业自由参与市场经营。不退出保护价的粮食也要允许用粮单位入市收购。

(二)进一步改革国有粮食企业。粮食企业改革的立足点是:将粮食企业承担的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彻底分开,一部分成为真正的政府粮库,独立地行使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吞吐粮食、调剂余缺、平抑物价的作用;一部分走向市场,与其他企业平等进行竞争。具体说,可以将现有粮食企业分成两块:

一块是根据我国实际需要的储备数量,以新建的中央直属粮库为主,确定一部分粮库为国家粮库,保住不动,承担政府的粮食储备任务,不承担经营责任,也不参与经营活动,完全根据政府指令收储、保管和调运粮食。这部分粮库的运转费用包括职工工资,由国家全额负担。

一块是其余粮库,概不承担政府职能,面向市场,参与竞争。如果国家需要它们储备部分粮食或参与保护价收购,可以采取“栈租制”,由县级粮食局根据本地储备任务,采取分解任务或招投标的办法,下达给各基层粮库,这部分粮食的收购费用由政府承担,与企业经营无关。对储备粮的处置权在政府,企业只能保管,不能销售,政府付给保管费;对按保护价收购的粮食,企业可以自主销售,销售价与收购价之间的价差归企业,卖不掉的仍可卖给国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