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
改革16年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全国总人口不断增加,经济总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农产品的供给始终基本满足着社会的需求,应当说,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民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但也必须看到,在当前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确实存在着若干深刻的矛盾,其中有的矛盾在90年代变得更为尖锐了。极为现实的矛盾是,人增——地减——粮紧的趋势仍在进一步发展。据预测,我国总人口的增长,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16亿左右。这意味着在未来的35年中,我国农业的负荷还将日渐加重,并最终面临在人均不足1亩耕地的条件下,能否自主解决吃饭问题的巨大挑战。因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认真解决好农业问题。
从1993年秋冬开始出现因粮价上涨而带动大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局面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再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问题的生成绝非一朝一夕之故,且也难以穷举。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问题之所以会爆发性地显现,主要是以下原因的迭加之故:即不稳定的经济格局恶化了农业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基本农产品收购与农业投入品销售的体制不对称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农村就业状况的恶化影响了农民的收入。
1988年,我国发生了自改革以后至当时最为严重的通货膨胀局面。物价指数比上年上涨了18.5%(涨幅比上年高11.2个百分点)。该年秋季开始,中央实行了对经济的“治理整顿”。在紧缩的政策下,经济陷入了低速增长。GDP的增长由1988年的11.3%降为1989年的4.3%和1990年的3.9%。这两年,工业年均只增长4.2%,建筑业则年均负增长3.7%,而农业(种植业)的年均增长则达到了5.9%,粮、棉、油的产量在两年内分别增长了13.2%、8.7%和22.2%。但由于紧缩造成的需求疲软,农产品的价格却随着农产品产量的增长而下降。以粮价为例,1991年粮食的收购价格比1989年下降12.6%。由此出现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的局面。1991年经济开始回升。1992年、1993年两年,GDP的年增长速度达到了13.5%,其中工业和建筑业年均增长分别为21.4%和18.0%。以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急剧扩张为主动因的这一轮经济高速增长,导致了农业中生产要素的大量外流。1992年、1993年两年净减少耕地414.7万亩(年均实际占用耕地1103.8万亩),是1989—1991年间的12.2倍。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农业的比重,也由1991年的4.0%降为1993年的2.8%。1992年不少地方出现的农产品收购“打白条”,农民负担大幅度增加的现象,实际上是为加快经济增长速度而强制性地从农业和农民那里攫取资源的反映。上述情况表明,经济增长大起大落的波动,对农业和农民没任何好处:增长速度过低,导致需求疲软,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增产不增收;速度过高,导致农业生产要素外流,农业萎缩。因此,不稳定的经济环境,实际上是对农业发展的最大损害。
1994年,为了加快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措施,其中包括若干结构性调价措施。与农业关系密切的调价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汇率的并轨,二是原油的调价。汇率并轨后,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导致进口货物国内销价的上涨。我国每年需进口2000多万吨化肥,取消了平价外汇后,仅汇率变化,就使进口化肥销价的涨价总额超过了100亿元人民币。原油提价后,国家取消了向农业供应的平价柴油,农民为此需多支付100亿元以上。而实际上,问题还要严重得多。因为国家原定的控制化肥销售价格的措施基本未能奏效,因此化肥实际上是按由供求决定的市场价在销售(大多数地区,国产优质化肥的零售价一般都高于国家控制价的10%以上,进口化肥则高出35%以上)。化肥货缺价高的现象,在1994年下半年已成为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但时至1995年春耕,却仍无可能出现转机的迹象。而另一方面,粮、棉等基本农产品的收购,却仍然实行着由政府定价的合同定购价。虽然1994年的粮、棉合同收购价比上年都有较大的提高,但从实际情况看,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却仍在30%—40%左右。目前,我国粮食商品量中政府定购的部分约占40%,而棉花从政策上讲则是100%应由政府收购。因此,明显存在的价格差,使农民在经济上所遭受的损失是不言而喻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在购销体制上的不对称,就如农民所说的那样:粮棉收购是计划价,化肥销售却是市场价,算来算去总是农民吃亏。如果将问题再深入一层:农民吃亏的部分到底流向了何方,是变成了国家的积累,还是成了对城镇居民的补贴?或者主要是在流通环节中就已经流失?那就更值得引起人们的深思。
在任何国家,农业问题都关系到两个方面,即农产品供给和农民收入的增长。中国的情况更为特殊,这就是在长期实行隔绝城乡人口流动的前景下,造成了农村人口数量的巨大。这种情况决定了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不可能单纯地依靠越来越少的耕地实现持续的收入增长。于是,就有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实际上,80年代中期农民收入的增长,有很大的因素是来自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就业。可以认为,如果不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使非农产业产值占到了农村社会总产值的70%以上,那么我国的农业和农村,就绝不可能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但自80年代末以来,乡镇企业在吸纳新增就业者的能力方面,却也开始下降。从1984年到1988年,乡镇企业中新增的就业人数达6311万,年均增加1262.2万人,相当于同期农村年均新增劳动者数量的117.4%。而1989年到1993年,乡镇企业新增的就业人数为1911.2万,年均只增加382.2万人,相当于同期农村新增劳动者数量的45.6%。不难看出,农村的就业状况是进一步恶化了。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流动进城的农村劳动者数量剧增的重要原因之一。农村劳动者就业不充分,其直接结果必然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缓慢。1989年到1994年,农民人均实际年收入,平均每年只增2.7%。按1994年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现价1220元,按1990年价计为803元),要在2000年达到小康水平所要求的1100元(1990年价),今后6年(含1995年)农民人均的实际收入,每年平均必须增长5.4%,即要比前6年的增长速度高一倍。显然,不改变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分布与我国人口的城乡分布,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将是极为困难的。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其结果必然是农业增长的内在动力减弱。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解决农村劳动者就业和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也就不可能解决农产品的持续稳定增长问题。
我国农业面临的问题很多,其中的不少问题解决起来也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抓住根本,及早安排。其中保护耕地,保护粮田;加快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扩大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应是眼前要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www.daowen.com)
粮食供求形势重新趋紧,主要是南方稻谷播种面积减少太多所致。以1993年和1990年相比,南方14省(区、市)中,除安徽外,稻谷面积无一不减,其中面积减少5%以上的有7个省,最多的减了11.1%。因此,此次粮价上涨的最直接原因,就是稻谷供求的紧张。我国稻谷的最高年产量为1990年的18933万吨,此后已连续4年未达到此水平。如以1990年的稻谷产量为基数,1991—1994年这4年累计减产的稻谷数量已超过3000万吨,相当于日本国3年的稻谷总产量。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粮食产量的增长已呈越来越依赖于北方的趋势。以1994年与1984年相比,我国粮食总产增长9.2%,其中小麦增长了16%,玉米增长了34%,唯有稻谷减少了0.9%。时过10年,人口已增长15%,但稻谷却不增反减,其供求关系怎能不紧张?自1978年以来,我国总人口增加了2.2亿人,相当于增加了两个四川省的人口,但耕地面积却减少了6243万亩,相当于减少了一个四川省的耕地面积。这种局面如得不到严格的控制,粮食基本自给岂非要成空话?这次由稻谷引发的粮食供求波动,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值得警醒的问题:我国稻谷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的90%以上都在南方,稻谷的减产,实际就是南方粮食的减产。这与近年来南方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在经济的高速增长中,不注重保护耕地和粮田,不注重粮食生产的稳定与发展,是有着直接联系的。为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不惜以牺牲耕地、牺牲农业、牺牲粮食生产为代价,无疑是一种极为危险的倾向。不要以为有了钱不愁买不到粮,如果每个省、每个县都这样想,就必将无粮可买;也不要以为有了外汇就可以吃进口粮,目前整个国际市场每年的谷物交易量也不过2亿吨,只相当于我国目前粮食年产量的45%。因此,在粮食问题上绝不能有多少幻想,只能是立足于基本自给。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基本条件,就是要保护好有限的耕地和粮田。由于耕地是不可再生的农业资源,因此,“守土有责”必须作为任何一级政府的基本任务之一,忘记了这一条,就是忘记了中国的基本国情。
从事农村实际工作的同志普遍反映,当前农村的粮食收购工作难度很大。难就难在政府的定购价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太大。归根到底,这实际上是个很现实的利益问题。政府向农民定购1000亿斤粮食,扣除200亿斤公粮,其中属于买卖关系的是800亿斤粮。如按1994年秋后的定购价与市场价计,每斤的价差不会低于0.15元,800亿斤粮,就使农民少得了120亿元钱。问题在于农民做的贡献到底干什么用了?多数城镇居民没能或不愿从国有粮店买低价粮,这是1994年的普遍现象。向农民低价收来的粮食到底流到了哪里?既然城镇居民买不到或不愿买国有粮店的低价粮,那还非要农民交那么多低价粮干什么?过去城镇实行低工资,因此粮食实行低销价,政府就得向农民收低价粮。现在城镇居民的收入提高了,相当数量的居民宁可多花点钱到市场上买优质粮,也不愿为省钱去买国有粮店的低质粮,这实际上必然使国有粮店的销售量明显下降。居民收入的提高,客观上已经不再需要在基本口粮上实行全民补贴,因此,农民也就没有必要再交售那么多低价粮。需要继续在基本口粮上实行补贴的,是少部分低收入者。而农民应交售的低价粮,也只能是对应于低收入者的基本消费量,否则,农民所做的贡献,就必然会在粮食的购销环节中大量流失。农民少交售低价粮,不等于农民就少交售粮;国有粮食部门少收低价粮,也不等于不掌握粮源。根本的问题是必须将低价粮的收购数量控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超出了这个范围,国有粮食部门就必然政企难分;而只要政企不分,国有粮食部门掌握的粮食,也就绝不会等于是政府掌握的粮食。因此,必须加快国有粮食部门政企分开的步伐,这是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方面是国有粮食部门的政企分开,另一方面是按“保量放价”的原则压缩低价收购的数量,扩大市场定价部分的比重,农民增产粮食的积极性才能得到调动,粮食的购销体制也才能逐步理顺。
农民收入低,自然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低有关。但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低,却又是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极不充分的直接结果。因此,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除了要大力推进农业的科技进步之外,更关键的还在于要转移农业的剩余劳动力。否则,不但农民富不了,农业的集约经营、规模经营也都将难以实现。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开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但也必须看到,乡镇企业如不逐步改变目前这种极度分散的布局,其吸纳新增劳动力的能力必将逐步下降。因为分散的加工企业,无法有效地带动服务业的发展;而单一的发展加工业,其市场容量毕竟有限。因此,必须把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与小城镇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发展,这样才能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这就需要加快小城镇户籍制度的改革,让一部分农民“离土也离乡”,使其稳定地在小城镇中就业、定居。不仅如此,大中城市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也必须适量地吸收农村的劳动者。农村人口向城镇的逐步迁移,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这个历史潮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应该看到,目前我国农村的就业问题之所以如此尖锐,实际上是过去长期实行城乡隔绝的户籍制度所酿成的苦酒。这一矛盾如再不及早着手解决,日后必将演化为影响全局稳定的严重后果。更现实的问题,是农业的剩余劳动力如不能转移,农业的效率就难以提高,农业的发展也就将难以为继。
无论是改革还是发展,我国的农业都还面临着极其繁重的任务。但是,保护资源、理顺价格、扩大就业,无疑在其中具有突出的重要地位。抓好了这三个环节,应当说我国的农业必定会有光明的前景。
【注释】
[1]本文原载于《开放潮》199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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