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粮食供求中品质矛盾引发价格上涨

粮食供求中品质矛盾引发价格上涨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稻谷减产而引起整个粮食市价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近10年来已发生过多次。由此可见,稻谷供给偏紧,已经成为引发中国粮食市场价格波动的一大敏感因素。但事实上是由于粮食的品质结构矛盾日渐突出,仅有储备粮的数量是根本不足以平抑粮食的市场价格的。

粮食供求中品质矛盾引发价格上涨

除了其他原因之外,粮食供求中品种、品质的矛盾日渐突出,是1993年年底市场粮价大幅度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应该看到的是1993年11月市场粮价上涨时,政府的结构性调价尚未发生,因此,当时的粮价上涨,实际上主要是粮食品种供求结构失去平衡而引起的。

(一)关于粮食品种供求结构的失衡。1993年,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增长3.1%,但其中稻谷的产量却比上年减少4.6%。1993年的稻谷总产量为1777万吨,不仅低于1989—1992年4年间的任何一年,甚至比9年前的1984年的产量还低56万吨。因此,1993年底的粮价上涨,主要原因不是总量供给不足,而是粮食品种供求结构的失衡。以1993年与1984年相比,9年中,全国总人口增长了13.57%,而稻谷的总产量却反而减少了0.32%,因此,稻谷的供求关系必然要紧张。实际上,稻谷供求关系趋紧的矛盾已积累了3年,只是由于1993年减少的幅度过大(852万吨),供求矛盾才突然变得尖锐了。中国稻谷产量最高的是1990年,为18933万吨,此后已连续3年未达到此水平。如以1990年的稻谷产量为基数,此后3年中累计减产的总量已达2026万吨,超过了日本全国两年的稻谷生产总量。中国南方居民以大米为基本口粮,全国居民的口粮消费中,稻谷的消费比重占到60%—65%,这种消费习惯具有极强的刚性。因此,尽管粮食总产量增长,但只要稻谷的供给偏紧,整个粮食市场就会显得偏紧,因为其他品种的粮食无法对大米进行替代。在正常情况下,中国的稻谷产量一般都占粮食总产量的42%—45%,而1993年这一比重却降到了38.9%。从1982年开始,中国人均占有稻谷的数量就超过了150公斤,其中1984年超过170公斤,其余年份大多接近160公斤,而1993年人均占有的稻谷却只有149.9公斤,是12年来第一次出现人均稻谷占有量低于150公斤的局面。正是由于1993年稻谷在粮食总产量中的比重和人均占有量都降到了近十几年来的最低点,因此才造成了1993年晚稻上市后稻谷的市场价格率先陡涨,进而引起其他品种粮食价格的相继攀升。由稻谷减产而引起整个粮食市价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近10年来已发生过多次。1985年稻谷减产5.4%,次年粮价上涨9.2%;1988年,稻谷减产3.0%,次年粮价上涨21.3%;1991年稻谷减产2.9%,次年粮价上涨24.3%;1993年稻谷减产4.6%,就不难理解粮价必然会大幅度地上涨了。由此可见,稻谷供给偏紧,已经成为引发中国粮食市场价格波动的一大敏感因素。而稻谷减产对整个粮价波动的影响,显然也不是其他品种粮食的增产所能抵消的。1994年中国稻谷的总产量估计又将比上年减少200万吨左右,因此,对于早稻上市之前市场粮价继续上扬的可能性仍要有足够的估计。

从1989年以来,中国的粮食总量虽然是增长的,但这种增长的品种结构和地区结构却都是不均衡的。因此,这种结构失衡的总量增长,实际上也正在积累着粮食市场供求与价格的波动。

近年来中国的粮食增长,靠的主要是北方地区的旱作粮食。以1993年与1984年相比,中国粮食的总产量增长了12.06%,其中小麦产量增长了21.15%,玉米产量增长了39.90%,大豆产量增长了57.84%,薯类产量增长了11.69%,只有稻谷的产量反而下降了0.32%。中国稻谷播种面积的94%、产量的92%是集中在秦岭—淮河以南,但1993年,在南方14个省(区、市)中,只有安徽一个省的稻谷产量是增长的,其余均减产。1993年稻谷减产在30万吨以上的省区共有9个,其中北方1个南方8个,即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其中除辽、闽之外其余7个省均减产50万吨以上,而湖北、广东、四川的减产都超过100万吨,3个省减产合计为412.9万吨,占全国减产总量的48.5%,其中尤以广东减产最多,为174.4万吨,占全国减产总量的20.5%,比其本省上年的稻谷产量减少11.1%。(www.daowen.com)

南方14省区1990—1993年稻谷产量变化 单位:万吨

南方近年稻谷产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耕地面积的减少,如广东稻谷的播种面积,1993年与1990年相比,减少了819万亩,即减少了17.2%;江苏1993年比1990年减少了264万亩,即减7.2%;浙江减少370万亩,即减10.4%;江西减少641万亩,即减13.0%;湖北减少388万亩,即减9.8%;湖南减少517万亩,即减7.9%。二是稻谷与其他粮食品种的比价不合理,水稻生产无论是劳动消耗还是物质消耗都比小麦生产高得多,但稻谷的政府定价一直比小麦低,尤其是早稻价格更低,1994年早稻的政府定价每公斤为0.84元,小麦价为1.08元,早稻价只相当于小麦价的78%。在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增大、就业机会增加的情况下,南方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民,对增加比较利益偏低的水稻生产的热情下降。因此,不采取有力措施控制耕地的减少,不适当调整稻谷与其他品种粮食的比价关系,要恢复南方稻谷的产量将是很困难的。

(二)关于粮食品质结构与流通渠道的矛盾。1994年政府对粮价上涨也采取了一系列平抑措施。但总的说来,效果并不十分明显。于是社会上开始流行两个观点:一是认为政府粮食部门储备量数量不实,因为实际上并没有所说的4000万吨储备粮,因此抛不出粮来平抑市场粮价;二是认为政府粮食部门为本部门谋利益,没有认真采取平抑市场粮价的措施。这两个观点是否真有道理,还可以通过调查再作分析。但事实上是由于粮食的品质结构矛盾日渐突出,仅有储备粮的数量是根本不足以平抑粮食的市场价格的。中国粮食生产的规模细小、经营分散,加上地区之间自然条件差别很大,因此粮食的品质差距大,标准化程度低。这种情况决定了不同的收购价格、不同的流通渠道,所掌握的粮食的质量是有很大差距的。通常情况下,政府定的粮食收购价都低于市场的收购价。1994年,早稻的政府定价为每公斤0.84元,而市场收购价一般为1.20元;晚稻的政府定购价为每公斤1.04—1.08元,而市场购价则在1.40—2.00元之间;小麦的政府定购价为每公斤1.08元,而市场购价一般在1.25元左右;玉米的政府定购价为每公斤0.64元,而东北产区的市场购价则在0.85—0.90元左右。政府定购价与市场收购价的价差如此之大,决定了政府粮食部门不可能收购到质量好的粮食。而多数城镇居民由于收入水平提高,用于购买粮食的支出在消费性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又较低(1993年全国平均只占6.25%),因此宁可多花点钱去购买质量高的粮食,也不愿为省钱去购买质量差的粮食。这就给可以按市场价收购粮食的私营粮商提供了扩大贸易量的机会。由于私营粮商很了解政府粮食部门没有高质量的粮食可以销售(特别在大米上更是如此),因此他们根本不担心政府抛售储备粮能够平抑质量较高的市场上的粮价。目前,北京市国有粮店限价销售的大米为每公斤1.92元,但购买的人并不多;而集市上粮商卖的大米为每公斤2.60—3.00元,生意却不错。这种情况表明,如继续实行政府低价收购粮食的政策,那么政府储备粮的功能就需要重新研究。政府通过低价只能掌握质量较低的粮食,因此所储备的粮食主要也只能起到备战备荒、救灾救济和保障低收入者基本口粮需求的作用,在非直接食用的饲料粮、工业用粮等方面,政府储备粮可以发挥一定的平抑市价的作用,但在口粮方面,却很难要求它也起到平抑市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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